親愛的編輯們,

問,我們20月28日到XNUMX月XNUMX日要去泰國。 我想申請簽證,但我不太了解領事館網站上描述的簽證規則。

我是否正確理解,即使我有該期限的簽證,我仍然必須在 60 天后離開該國? 去年我們在辦理簽證時遇到了糟糕的經歷,我們不想再這樣了。

我們也是 50+ 那又如何呢?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格特魯德


親愛的格特魯德,

有兩種選擇:

1. 您持有單次入境旅遊簽證。 這有 60 天的標準停留時間。 通常你必須離開泰國。
如果您想停留更長的時間,您可以在泰國的移民局將其延長 30 天。 費用 1900 泰銖。
因此,您最多可以在泰國停留 90 天。

2. 你持有非移民“O”簽證單次入境,你可以在泰國停留長達 90 天。

因此,有了這兩種簽證,您就可以在不離開泰國的情況下從 20 月 28 日過渡到 XNUMX 月 XNUMX 日,至少如果您及時延長了旅遊簽證的時間。
如果您不延長此旅遊簽證,您最多可以停留 60 天,然後必須離開泰國一段時間。

我也覺得你混淆了簽證的有效期和允許的停留時間。 在新的簽證文件中,這將如下所示:

簽證的有效期與允許的逗留期限不同。

有效期是必須使用/激活簽證的期限。 該期限以結束日期表示(在...之前輸入),由泰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確定。 計算從申請日(荷蘭)或簽發日(比利時)開始。 過期後,簽證不能再使用。

允許停留天數是指從入境之日起允許在泰國停留的天數。 到期日在抵達章上註明,由移民官根據您持有的簽證類型指定。 旅遊簽證的標準停留時間為每次入境最多 60 天,非移民簽證 O 每次入境最多 90 天(非移民簽證 OA 每次入境 1 年),以及過境簽證每次入境最多 30 天,包括到達和離開的日子。 希望停留更長時間的旅客通常可以向移民局申請延期,或者必須通過暫時離開泰國來激活後續期限。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普勞

免責聲明:該建議基於現有法規。 如果這在實踐中有偏差,編輯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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