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自去年六月以來,我和丈夫一直在荷蘭。 今年我們想乘飛機去葡萄牙度假。 在預訂過程中,我被要求提供個人詳細信息,例如我泰國護照上的信息。 當我將我的護照詳細信息與 IND 提供的身份證信息進行比較時,結果發現身份證上顯示的是我的娘家姓,而我的泰國護照上顯示的是我丈夫的名字。 我把我的姓改成了我丈夫的姓。
所以在我的護照上,我的名字是我丈夫的名字,身份證上是我自己的名字。

現在我的問題是,在荷蘭的幾名泰國婦女是否就是這種情況,這是否會造成困難,例如在抵達里斯本時。

老公對此有些冷漠,他說所有的數據都在相關電腦裡妥善輸入了,但我怕我很快就不能通過個人檢查,因為歐洲已經收緊了。

有人能讓我放心嗎?

感謝,

諾克

18 回應“讀者問題:護照上是丈夫的姓氏,但身份證上是我的娘家姓”

  1. 約翰·維克 說起來

    親愛的,
    我們遇到了同樣的情況。
    我的泰國妻子只是在她在泰國註冊的市政當局繼承了她的新姓氏(我的)。 她立即​​收到了她的新身份證。
    它必須親自完成,作為證人,您的父親(如果還活著)和負責她登記的村莊(藍皮書)。
    幾個小時內一切都井井有條,沒有任何問題。

  2. 皮特 說起來

    你看過後面嗎?
    正面是女孩的名字,但背面很小
    e/v(的妻子),然後是丈夫的名字

  3. 蒂諾奎斯 說起來

    用你丈夫的姓向 IND 申請新身份證對我來說似乎是最簡單的。 你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4. 約翰·清萊 說起來

    我想你去葡萄牙旅行只需要你的泰國護照和你的申根/居留許可,你可以在每個申根國家自由移動。 根本不需要您的泰國身份證,因此您可以在下次訪問泰國時在您註冊的 Ampour 處更換它。

    • 諾克 說起來

      在我的問題中,我說的是 IND 的 ID,而不是我的泰國身份證。

  5.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諾克,

    您在護照和居留證件上的姓名應該確實相同。

    您有 2 個選擇:
    – 將您的新名字傳遞給 IND 和荷蘭市政當局。 他們希望看到一份經過合法化和翻譯的更名契約。
    – 取回你的本名。

    背景:
    在許多(大多數?)歐洲國家/地區,您不能再使用伴侶的姓氏。 在荷蘭,作為男人/女人,您始終保留自己的姓氏,即使在結婚後也是如此。 但是,如果您是夫妻,您可以在護照中註明 E/V(丈夫/妻子)。 在您自己的出生姓名下,您會找到伴侶的姓名。 您也可以使用您伴侶的姓氏、您自己的姓氏或兩者的組合來處理您的地址,但您的姓氏永遠不會改變。 在泰國,您可以(作為丈夫和妻子?)選擇將您的姓氏更改為您伴侶的姓氏,但這在國際上已經不那麼普遍了。

    @Piet:外國人的姓名(必須與外國人的外國護照相符)在荷蘭 VVR 通行證上註明。 背面寫著“作為家庭成員或親戚與*荷蘭伴侶的姓名*保持聯繫。 允許自由工作。 不需要 TWV。” E/V 適用於荷蘭護照持有人。 但即使有 E/V 條目,事實仍然是您以兩個不同的姓氏而為人所知,當局寧願不要那個……在國際恐怖和打擊犯罪的幌子下,這將變得更加困難。 例如,英國人根本不允許這樣做:“如果您持有不同姓名的非英國護照,則必須將其更改為與您想要在英國護照上使用的姓名相匹配。” (來源:英國護照 Guidance_Notes 2017)。 總之,最好不要異姓。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據我了解,這與她的居留證件無關,而是與她的泰國身份證有關,她去葡萄牙旅行根本不需要這張卡。 我妻子在所有申根國家旅行都很順利,只需要她的泰國護照和她的申根/居留證。 Nok 所說的泰國身份證根本不需要,她可以在下次泰國逗留期間在她註冊的 Ampour 處毫無問題地更改它。

      • 羅伯·V。 說起來

        Nok 寫下“IND 提供的我的 ID”,因此這涉及她的荷蘭居留證件:VVR 通行證。 VVR 通行證上是 Nok 的本名,但她的泰國護照上是她的新名字。 因此,她在荷蘭的 IND 和市政當局所使用的名字與她在泰國所使用的名字不一致。 為了糾正這個問題,她將不得不在這兩個國家中的一個國家更改她的名字。

        如果她有同名的泰國護照和荷蘭居留證,那確實足夠旅行沒有任何問題。 不用說,您不能在歐洲使用泰國身份證。

    • 諾克 說起來

      親愛的 Rob V.,您的回答證實了我的懷疑。 所以我們不應該去葡萄牙度假,而是去泰國取回我的娘家姓氏,然後申請新護照。 我已經就此事致電泰國大使館,他們也將我轉介至我在泰國居住地的市政辦公室。 感謝!

      •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尼克,不客氣。 🙂 選擇是您要使用的兩個名稱中的哪一個。 實際上,如果有人注意到名稱差異,他們不會立即鎖定 (555),但從長遠來看,您將不得不選擇匹配的名稱。

        如果您願意使用您丈夫的姓氏,我會聯繫您所在的荷蘭市政當局。 他們可以準確地告訴您什麼足以證明您的泰國姓氏已更改。 您可能喜歡民政部門的回答。

        為了測試自己是否在胡說八道,我還用谷歌搜索了同一條船上的人。 參見示例(還有一對 TH-NL 夫婦的回應): https://www.buitenlandsepartner.nl/showthread.php?37022-Naamswijziging-in-NL-via-naamswijziging-in-Rusland

        並且:
        http://www.mixed-couples.nl/index.php?topic=18655.0

        • 羅伯·V。 說起來

          凸輪*
          屬於 Simon 的 Ni(c)k……對不起!

      • 獅子座 說起來

        親愛的 Nok,在我回复 John Chiang rai 之後才看到你對 Rob V. 的問題。 我本人去年曾兩次前往葡萄牙。 從鹿特丹機場(原 Zestienhoven)出發,一次到法魯,一次到波爾圖。 在鹿特丹,我只需要兩次出示我的機票。 當然,在離開葡萄牙時,我也必須出示我的機票,但在法魯,一名安保人員在離開時還要求我出示身份證件。 但在波爾圖,我所要做的就是掃描我的車票。 上週我的(荷蘭)養子從史基浦飛往里斯本。 他必須出示他的機票(在智能手機上以數字方式顯示),但沒有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這次?)。 當然,在抵達里斯本時,他不需要展示任何東西,就像我在法魯和波爾圖時一樣。 你混淆了兩件事,在申根國家旅行時,安檢人員可能會要求你證明自己的身份。 護照(荷蘭語、泰國語或其他)是官方身份證明。 那麼您的機票(飛機票或火車票)上的姓名與您的身份證相對應是合乎邏輯的,在您的情況下是您的泰國護照! 因此,您不會被要求提供您的荷蘭居留許可,您稱之為 ID 卡。 使用您的泰國護照,您已經證明您是您假裝的人! 您的居留許可對 Marechaussee 和移民官員很重要。 當然,如果您從申根國家以外的機場出發,否則航空公司將支付您無法進入荷蘭的費用。 誠然,您問 Rob V. 您的問題,但我認為他會認可我的回答,並且您可以放心地去葡萄牙度假。 就像,例如,你明天可以開車去比利時或德國。 泰國大使館的建議僅與您未來可能使用娘家姓氏申請新護照有關,與您去葡萄牙度假無關。 再次重申,不要看到任何不喜歡它的熊,玩得開心。

        •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 Leo,的確,在申根(在看不見的內部邊界或主管當局如警察或 KMar 的其他地方)通常不會要求您提供身份證明,但它可能會發生。 例如,考慮人們有時會進行的臨時邊境管制。

          Nok碰上check的機率很小,然後明確她和VVR pass上的是同一個人,泰國護照就成功了。 所以目前沒有問題,但她必須使這些名字相等。 我會在一年、明天或一個月內的某個時候自己這樣做,具體取決於務實的做法。 如果他們想在那之前去葡萄牙,他們就會成功。

  6. 獅子座 說起來

    Nok,提問者不是在談論她的泰國身分證,而是在談論荷蘭IND頒發的居留許可。 就像荷蘭駕照一樣,在許多情況下,您可以透過荷蘭居留證來證明自己的身份,這可能是 Nok 將她的居留證稱為身分證的原因。 無論如何,在申根國家內旅行不需要護照,並且不會檢查。 當您登機時,您的機票(紙本或數位)將被掃描,基本上就是這樣。 然而,在史基浦機場,只允許旅客進入大門,因此保全人員(不是軍警)會要求您出示機票,有時還會要求您出示身分證明。 由於機票的登記是根據她的泰國護照進行的,因此如果需要,她可以出示她的泰國護照,僅此而已。 當然,強烈建議 Nok 在去葡萄牙度假時攜帶泰國護照和 IND 簽發的居留許可。 諾克不必擔心歐洲境內任何嚴格的個人檢查,抵達里斯本後,根本不會要求他提供身分證明,離開里斯本時,也會發生與史基浦機場相同的情況。 她的泰國護照是她的官方身份證明,而除作為申根國家的合法居留身份外,她的荷蘭居留證僅在往返申根國家機場時才重要且需要。 從這個角度來看,她的泰國護照和荷蘭居留證的名稱不相同,這可能會在未來可能前往泰國度假時造成問題。 當離開曼谷時,Nok 除了護照外還必須出示居留證,不同的名字可能會造成問題。 因此,請遵循 Rob V. 的專家建議,但首先要與您的丈夫一起在葡萄牙享受無憂無慮的假期。 玩得開心!

  7. 威廉·道瑟 說起來

    就去葡萄牙度假吧。 在申根,只有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才需要您提供 IND ID 卡。 您將被要求提供有效的申根簽證。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Nok的意思就是她的身份證,也就是所謂的。 電子申根/居留許可。 如果這個名字與她護照上的名字不同,她在辦理飛往葡萄牙的航班登機手續時就會遇到問題。 她可以用正確的名字申請一個新的,然後飛往葡萄牙。

  8. 獅子座 說起來

    親愛的 Nok,我的另一條評論。 在申根國家之間旅行的好處是沒有護照檢查。 正如 Rob V. 指出的那樣,這有時可能會有所偏離,例如德國在即將於漢堡舉行的 G20 峰會上臨時實施了邊境管制。 然後主管當局也可能會檢查您是否有權留在該國,並且可能會詢問您的居留許可。 這不是您去葡萄牙度假的情況,但您可能會被要求在出發時在機場出示您的身份。 所以你可以通過出示你的泰國護照來遵守這一規定,你機票上的名字和護照上的名字是一致的,所以沒有問題。 您不會被問及 IND 簽發的居留許可,機場的安檢人員只對確定您的身份感興趣,不會檢查您是否有權留在荷蘭。 所以只要你在申根國家內旅行,就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鑑於相互矛盾的反應,我想你還沒有放心。 因此,我的建議是致電外事聯絡中心並在那裡提交您的問題。 它位於奈梅亨,每天 24 小時均可通過電話號碼 024-7247247 聯繫到。 當然,我同意 Rob V. 在不久的將來讓您的泰國護照和荷蘭居留證上的名字相同。 祝你好運!

    •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諾克,親愛的里奧。 我完全同意上述觀點,我沒有其他可評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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