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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讀者提問 » 土地以您的名義泰國合作夥伴和房子以您自己的名義?
親愛的讀者,
我很好奇是否有房主以其泰國合作夥伴的名義擁有土地,但將這片土地上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以自己的名義擁有。 根據以下情況,這應該是可能的:
“如果需要保護,對外國配偶的首要保護在於獲得與土地分開的建築物的共同或唯一所有權。 只有土地方面的財產受到外國所有權的限制,而不是土地上的建築物或整個不動產。 土地上的建築物可以是共同財產,甚至可以是外國丈夫的個人財產(第 1472 條)。 通過在土地部門的單獨程序中確保房屋的所有權或共同所有權,外國配偶可以防止泰國配偶在未經另一方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出售全部財產的情況(參見第 1476 條管理 Sin Somros多於)。”
我們希望以這樣一種方式進行,即我的女朋友支付土地費用,這當然會在她的名下,但其上的房子將由我全額支付,然後也將完全在我的名下。
這樣一來,如果離婚,她永遠無法在沒有我的情況下完全佔有或出售房子。
真誠的,
知更鳥
是的,你可以。但你必須描述你是為一切付出代價的人。
您可以在 bangkapi 的 tewi 語言學校或您選擇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此操作。
估計描述費用約為 60.000 泰銖。
親切的問候。
忘了它!!! 作為房主,您受土地所有者的擺佈。
如果她不讓你進屋,你就沒有權利。
伯蒂
萬一之後房子不小心著火了怎麼辦?
保留所有建築材料的購買收據,並確保這些收據也在您的名下。
泰國的房子是動產,你確實可以把木房子拆下來帶走或搬走,這對於石頭結構的房子來說有點困難。
那麼如果感情破裂了,房子怎麼辦呢? 賣給你的前合夥人? 壞了?
根據我的經驗,無論你喜不喜歡,誰擁有土地也擁有房子。 所以寫出來。
您還可以考慮簽訂用益權合同,以便您獲得土地的用益權。 那麼你以後就完全安全了。
是的,
這樣“安排”的人很多。
當然不保證你們分了,房子她出錢(她沒錢)你永遠賣不掉房子,因為是別人的地。
另一種常見的結構是; 她買了土地和房子,以她的名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外國人不能貸款),你支付利息和還款。 她絕對不會快速“離開”,因為那樣她就失去了房子的“贊助人”,她將無力自己還房貸+還款。 所謂的雙贏局面。
她必須能夠證明她有收入。
在此基礎上,可能授予抵押權
好吧,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房子是你的,如果離婚,你可以帶走它?
土地永遠屬於泰國人,如果你想在上面蓋房子,他們總是喜歡它,但情況並非如此,當事情出錯時你不會惹上麻煩,在你開始之前要三思而後行。
嗨羅賓,
您還需要通讀英文文本。 泰語翻譯很重要!
如您的文字所述,它說房屋與土地部門有單獨的程序。
這是以您的名義(但在您妻子的土地上)的普通房屋登記。
房子從屬於土地。 如果她想賣房子,那房子以後會連同土地一起賣掉。
通過土地部門的單獨程序,您可以提起訴訟,以在出售時收回部分房屋成本。
但在法庭上,法郎通常輸給泰國人。
離婚的時候,你最好跟老婆妥協,但老婆也沒有妥協的義務。
如果在法庭上找不到解決辦法,有時會發生房屋被毀的情況,以至於沒有一方得到它。
解決辦法是將土地租用數年。
不管你怎麼看,你只擁有房子。
你妻子允許你在她的土地上蓋房子,這是在幫你一個忙。
房子依附於土地。 你不能移動土地,但你可以拆除或夷平房屋。
還要記住,如果她拒絕進入她的土地,你仍然擁有房子,但不能進入你的房子,因為你必須穿過她的土地。
這是她的權利,沒有討論的餘地。
她會讓你變得如此困難,以至於你不得不屈服。
無論如何,無論如何,你的泰國妻子贏了。
房子是靠街建的嗎? 還是您必須先穿過她的土地走幾米才能到您家?
電力和水管在哪裡運行? 那些管道穿過她的國家嗎?
但是如果你對你的泰國老婆有把握,那麼你只要建房登記,那就沒有問題了。 對泰國經濟有利。
乾燥
在許多村莊,您有時會遇到沒有愛情證明的半成品或廢棄房屋。
如果關係破裂,你的房子將在你前任的土地上。 你覺得你和另一個女人在那裡能有幸福的未來嗎? 如果你的房子離她的家族領地很近,你完全可以動搖。 有些人會打官司,笑聲中的第三位是您聘請的泰國律師。
以我的拙見,只有一種方法可以正確地做到這一點。 你把房子比喻地給了你的女朋友,你就立刻遠離了金錢的投資。 然後你總是有一個好的 B 計劃,並在必要時制定它的方法。 你從來沒有為你的經濟損失徹夜難眠,失去關係當然是另一回事了。 但至少你可以繼續你的生活,這很有價值。
我知道一個故事,有人在他前女友名下擁有土地,他與前女友吵架並賣掉了房子。 他不再被允許進入他的家,因為他的女朋友在兩名律師的支持下禁止進入她的國家。 他不想與同樣要求分擔的律師進行進一步的訴訟。 有類似經歷的人嗎?
然後你還必須簽訂一份租賃合同,你從她那裡租用土地,例如30年,否則你根本沒有發言權,因為如果她想賣土地,她會做,然後你知道怎麼做去。 房子當然可以帶走哈哈。 我不確定他們是否可以向您收取拆除費用以恢復地面清潔。 所以看你在做什麼。 去找一位好律師並獲取適當的信息。
祝你好運本科拉特
是的,也這樣做了。 可惜關係賣完了,錢也退了。 沒有這個結構,我的錢就完全沒了。 國家辦事處和合同的成本有點高,但可以做到。
但是您確實需要三份合同才能正確完成。 仍然有它們的概念。
1份租賃協議
2 抵押合同,你把錢借給你老婆,所以買地不賠錢,更何況地塊賣不出去。
3-超級合約。 您是否有權在土地上建造房屋並擁有房屋,以及租賃合同終止後建築物會發生什麼情況。
所有 3 份泰文和英文合同都必須在國家辦事處登記。
你能為未來著想真好。 不幸的是,離婚或死亡就在一個小角落裡。
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你只需要打電話,否則這將是一個完整的故事。
親愛的彼得,
我對這兩種語言的合同很好奇,如果可能請聯繫。
此致 簡
只需發送您的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保護]
如果她因為你必須穿過她的地盤而不允許你進出你的房子怎麼辦。 我也祝你們一起長壽和和平。
親愛的彼得 ,
我只能給你建議,根據我的經驗,最好起草一份用益權合同,那是 100% 安全的,只要你活著,你就可以繼續享受房子,沒有人可以驅逐你,你可以還是拿回你的錢。尊重協議。
如果發生糾紛,你名下的房子沒有任何價值,我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經歷過這一切,土地的所有者無論如何都是房子的所有者,可以很容易地轉讓,一塊熟料是一個產權,上面的一切都屬於所有者,而房屋簿不是一個產權。
祝你的項目好運,
CP
她可以禁止你進入她的國家
我首先會向當地土地局查詢烏隆他尼是否接受此類登記,因為他們不接受產權背面的任何租賃登記,也不接受任何使用權登記,但會註明這筆錢不是來自您。 各地的情況並不相同,有些城市的情況有所不同。
祝你好運漢斯
我認為你犯了一個錯誤。 如果土地屬於您的伴侶或其他人,他或她可以拒絕您使用土地。
妻子名下的土地和自己名下的房子確實是可以的,如果離婚,她可以賣掉土地,但你不能把房子放在自己的口袋裡。新的土地所有者可能會讓你很為難。離婚,不如不結婚不買房產!
如果你還想結婚,那就不簽合同結婚,如果離婚,一切都是 50/50。
有一種更簡單的方法可以避免當你們的關係陷入困境時所描述的所有這些問題,以您自己的名義 100% 購買公寓或公寓,您將不會遇到這些問題。 公寓樓的 51% 必須以泰國人的名義,所以 49% 可以用於法郎。 就你的投資而言,破裂的關係沒問題,你可以繼續生活或者賣掉它,另一種選擇,租房,那麼你就不會承諾任何事情。 泰國法律不保護外國人(你是三等公民)所以我的建議是不要冒險並保護自己。 留在荷蘭也是一種選擇。
我有終身(我的生命,我的權利不會在土地出售或所有者去世時到期)使用我的房屋和土地的權利。
有3種口味。
1 單獨使用——居住權。
2 建造和拆除、植樹和砍伐樹木等的權利。
3 從事採礦權。
在土地辦公室註冊。
我死後房子和土地會發生什麼,這與我有關。
我經歷了類似的情況,然後選擇了我的損失,但我確實把帳篷弄壞了,並為建築材料和家具捕獲了一些。 這樣做,否則別人會打敗你。
如果發生無法解決的糾紛,你總是輸的,尤其是作為一個法郎。 因此,請嘗試從中獲得盡可能多的收益。 滿意度方面也是如此。
如果您將土地交給您的泰國妻子,請在你們雙方之間租用 30 年(用益權),但將房子放在您的名下,所有這一切都通過土地登記冊進行。 最好聘請一位優秀的律師,他會為您擬定所有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