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交:簽證隨附的新文件——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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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月2019

每年的頭幾個月,我們已經來到喬木提恩很多年了。這次我第一次收到「通知收據」。根據房地產經紀人的說法,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首先,拍攝護照和出境卡的照片以向移民局報告,一天後我們收到了此通知收據。我們被敦促保留這份文件,因為我們在離開泰國時必須將其與出境卡一起交給移民局。

赫爾瑪提交

18 條回覆“讀者提交:帶簽證的新文件 - 通知收據”

  1. 伯特 說起來

    是TM30嗎,是必須的但是我回荷蘭的時候從來沒有被問過。
    必須在抵達後 24 小時內向移民局報告。

    已經寫了幾個關於此的主題

  2. 喬木提恩鮑勃 說起來

    的確。沒有任何地方規定這張紙條也必須交到某個地方。但它確實證明,在可能進行檢查的情況下,您可以合法地留在指定的地址。此外,房東有責任向移民局提供必要的文件,並有責任確保您獲得該紙片。

    必須向移民局提交的資料:房客護照影本、房東房本影本、停留時間超過30天的簽證影本、出境卡影本(雖然叫入境卡,但有移民局的)入境時已接受服務)和抵達印章的副本。當然,房東必須提交如實填寫的 TM30 表格及其附件。

    不容忽視的一點是:如果您在入住此地址期間前往其他地方並留在那裡,則必須再次正式遵循整個程序。請注意這一點;房東通常不知道這一點,而且實際上是有過錯的。

    在酒店,該程式由酒店透過互聯網報告。糟糕,如果他們把所有這些報告聯繫起來,那就太糟糕了。那將是一棟高蹺房子。

  3. 渣子 說起來

    TM30 也可以由公寓經理/法人以電子方式完成,為期約 6 個月,前提是他們有登入代碼/密碼。您將不再收到 TM30 單據,但您已在 TM30 註冊,並在出發時以相同方式登出。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出發時根本無法歸還。

  4. ERIK 說起來

    我也有那張TM30,但當我離開泰國時,它從未從我的護照上刪除。可能又一則新聞…

  5. 約翰·清萊 說起來

    不幸的是,上述「讀者的意見」並沒有提到一個人是否住在自有住房或租賃住房中。
    據我所知,只有入住的飯店(通常會自動填寫)以及外國人居住的公寓、公寓、房屋等的業主才需要填寫TM30表格。
    如果沒有當地驗證外國人是否確實居住在指定地址,TM30 程序不會提供任何附加價值,因為入境卡上已要求相同的地址。
    以下是有關大多數泰國人從未聽說過的「通知收據」資訊的連結。
    https://cochavenlegal.cocthailand.com/timeline/landlord-notification-receipt-tm-30/

    • 圖書館 說起來

      每個外國人(包括外國房地產所有者)都必須在抵達後 30 小時內填寫 TM 24,即使您只在該地址停留一天。自去年以來,控制措施不斷收緊,在某些移民辦公室,如果不登記居住地,就無法辦理任何手續。我相信這是 1976 年的立法,自去年以來一直得到相當嚴格的執行。即使在尚未發生這種情況的曼谷,這種控制也開始在某些情況下實施

  6. 吉榮 說起來

    上週我們在喬木提恩也經歷過這種情況。旅館住宅..畢竟不會是同一家飯店

  7. 羅泰麥 說起來

    當我去泰國時,我是在自己家裡。那麼它是如何運作的呢?

    • 碧玉 說起來

      業主必須提交一份聲明,因此您必須在 48 小時內前往移民辦公室在自己的地址報告自己的情況。

  8. 威廉 說起來

    典型的房東不知道安排的狀況。他必須使用 TM30 報告外星人,並且他將收到該報告的確認。所謂的 TM30 內褲。大多數房東或旅館經營者自己保留它們。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只在泰國短期/臨時停留的人從未看到 TM30 通知。只是他們總是想複印你的護照。所以對於TM30報告。

  9. RonnyLatYa(以前的 RonnyLatPhrao) 說起來

    「通知收據」本身其實並不是一份文件。
    這只是 TM30 通知或 90 天通知的收據。
    懸掛在文件底部,是報告已做出的證明。
    報告完成後,您將收到返回的報告,其中將包含處理該報告的移民官員的姓名以及日期和時間。

    您不必在離開時交出該文件。那個「房地產經紀人」是錯的。
    只需保留它作為通知已執行的證據,以防有人詢問您。通常只有當您要求延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前往移民局時才會發生這種情況。

    順便說一句,在酒店過夜或與朋友或家人一起過夜的人沒有這樣的「通知收據」。只有報告有外國人住在自己家中的人才會收到此報告作為報告證明。通常,這將是業主、酒店經理、戶主等。
    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經紀人將舉報您並將收據退還給您。

  10. 丹尼爾VL 說起來

    5月14日,我在機場入境處,歸還護照時,那個人告訴我,抵達後必須去清邁報到,我第二天就去報到了。據報道,後來發現管理該公寓大樓的女士做得很好。她唯一的錯誤是她沒有費心報告我已經離開 90 天了。我收到一張紙條,上面有我護照上的地址。上週又進行了7天的通知和延期。現在,銀行信件可能是同一天在海濱長廊上放置了 XNUMX 天的(銀行位於較高樓層)

  11. 丹尼爾VL 說起來

    清邁唯一的變化是他們要求護照所有已使用頁面的副本

  12. 沃爾特·楊 說起來

    如果像我一樣,您在泰國待了 90 天,並且您有一個地址,我可以在該地址停留 5 週,但其餘時間則四處旅行,該怎麼辦?去年我對此沒有任何問題。去年我在喬木提姆海灘時不得不出示護照,因為酒店必須將其交給移民當局,但除此之外從來沒有。

    • 碧玉 說起來

      您入住的飯店負責登記。順便說一句,只要你不用去移民局申請延期什麼的,無論如何你都不會遇到任何問題。海關在離境時沒有相關數據,也不會進行檢查。

      • RonnyLatYa(以前的 RonnyLatPhrao) 說起來

        當然,它是有聯繫的,而且已經有好幾年了。

        但出境時移民局不會對其進行檢查。它不再與他們相關,因為無論如何你都會離開,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你沒有責任進行該報告。
        就像 90 天通知一樣(這是您的責任)。人們也可以檢查一下,但這也不會發生。只有在下一份 90 報告中,如果上一份報告未提交或未按時提交,您仍可能收到罰款。

    • 史蒂文 說起來

      當您搬到某個地方時,您必須正式報告自己。如果那是酒店,酒店應該為你做。
      只要您不需要其中一項移民,例如延長 60 天的旅遊簽證,實際上不報告也不是問題。但如果您確實需要移民,那麼這樣做會非常有用。

  13. 阿德範弗利特 說起來

    我認為赫瑪是對的,可以肯定的是,機場的一個人不會問,但下一個會問。它被稱為“確實通知收據”,是一張簡單的紙。我們已經在清邁多次在上面蓋上新的日期戳記。我們只是將其附在出境卡上,如果他們想要它,他們就會得到它,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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