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在泰國也發生過。 我的一位德國朋友嫁給了泰國人,剛剛延長了他的年度簽證,不得不去德國。

他總是透過該應用程式提交 30 天的報告。 但在曼谷機場時,他因涉嫌未提交 30 天申報而在護照檢查期間被捕。 他已經被拘留六個星期了,今天我收到了他發來的以下訊息,我已經翻譯了:

23 年 10 月 2023 日 10:29 - Kitty Kerens:早安,Kitty 和 Josef。 很抱歉我不能經常寫信,我很少使用我的手機/iPad。 我希望你們都沒事。 凱蒂,希望你的治療有效並且你的腫瘤可以被切除。

我感到很不好。 我被從機場牢房轉移到曼谷市中心的移民驅逐中心。 我所在的牢房裡有30多個不同國籍的人,很多人都有類似的問題。 條件很糟糕。 由於一個錯誤,我們被當作罪犯對待——不是我的錯誤,而是移民應用程式中的錯誤。 每天的食物都一樣,衛生也很糟糕。 我們睡在悶熱、溫暖、潮濕的房間地板上的塑膠床墊上。

我要把這裡的情況公諸於世,就像一場惡夢,讓我無法醒來。 今天聽說最高罰款是20.000萬泰銖。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聯絡到你。 凱蒂,祝你治療一切順利。 約瑟夫,你對她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支持。 也許我們會在荷蘭見面,或是最遲在泰國見面。 然後我們有很多事情要討論,也許是在午餐或晚餐時。

問候,

玫瑰油

由約瑟夫·K.提交

46 則回覆“德國人在曼谷被拘留:有關拘留條件的令人震驚的揭露(讀者的意見)”

  1.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沒有 30 天通知之類的東西。

    錯過 TM30 或 90 天等通知只會導致罰款。 你不會因此被逮捕。

    既然他提到了20泰銖的罰款,我覺得這更多的是逾期居留,但你說他才剛收到一年的延期…

    目前尚不清楚他為何被捕。

    • 彼得(編輯) 說起來

      我也立刻想到,這個故事是不正確的。

    • J·克倫斯 說起來

      30天通知是我犯的一個錯誤,應該是90天。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即便如此,你也不會因此而被關起來。 雖然有罰款,但僅此而已。

        「如果外國人在泰國停留超過90天而未通知移民局或晚於規定期限通知移民局,將處以2,000泰銖的罰款。 如果未提交停留超過 90 天通知的外國人被逮捕,將被處以 5,000 泰銖的罰款。”

        然後,如果你遲到了,只需支付 2000 泰銖。
        如果您因某種原因被捕或在任何地方接受檢查時被發現您已 90 天沒有進行檢查,則罰款 5000 泰銖。

        您不會因不舉報而被逮捕或關押。
        https://www.immigration.go.th/en/?page_id=1666

        • 暹羅通 說起來

          這也是我的經驗。

          由於情況原因,我忘記在移民局進行 90 天檢查。 我遲到了大約2個月! 我只需要支付 2.000 泰銖,事情就在友好的微笑和最美好的祝愿中結束了。
          所以沒有逮捕什麼的。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您收到的作為報告證據的文件中也說明了這一點。

          注意
          1. 這不是延期居留
          2. 請檢查護照上的簽證效期
          逾期通知罰款不超過5000泰銖

          最高罰款為 5000 泰銖。
          但根據移民法,遲到每天可能會被罰款200泰銖。 雖然我不認為後者真正適用。 無論如何我從來沒有聽過/讀過它。

          第37
          獲得臨時入境許可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5. 若外國人在王國停留時間超過九十天,該外國人必須在九十天期滿後儘快以書面通知移民司主管官員其停留地點。 外國人必須每九十天這樣做一次。 如果有移民辦公室,外國人可以通知該辦公室的主管移民官員。

          “第 76 條
          任何不遵守第 37 條(2)、(3)、(4)或(5)條規定的外國人,將處以不超過 5,000 泰銖的罰款,並每日附加不超過 200 泰銖的罰款。直到法律得到遵守為止。”
          https://library.siam-legal.com/thailand-immigration-act-b-e-2522/

          無論如何,不報告不會被判入獄。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如果您不願意/無法支付罰款,您就不會入獄,但原因並不是您不會舉報。

  2. 魯多夫 說起來

    一個奇怪的故事。
    在那六個星期裡,他肯定有機會聯絡某人,例如大使館吧?

    他很少寫信,也很少打電話。
    但這不等於完全無法聯繫嗎?

    • J·克倫斯 說起來

      大使館工作人員已經在那裡但無能為力,但我注意到還有很多更好的人。

      • 埃里克·庫珀斯 說起來

        Jozef Kerens,荷蘭大使館有一份在泰國(尤其是曼谷地區)講英語和/或荷蘭語的律師名單。 我想德國大使館也有這個。

        大使館不會介入法律問題,但律師可以。 您將這樣的建議稱為「更了解」嗎? 嗯,確實如此,但這可以幫助奧托這個人! 而他的泰國妻子也可以請律師。

      • 魯多夫 說起來

        而他的妻子也無能為力?
        不太可能,罰款 20.000 泰銖。
        他自己一定有能力支付這筆費用嗎?

        即使你必須向高利貸借錢,也總比被關六週好。
        我可以假設德國人本人可以支付 20.000 泰銖。
        他在這裡或德國一定有錢,對嗎?
        在德國,大使館工作人員很可能透過授權拿到了錢。
        但我不知道具體規則是什麼。

  3. 埃里克·庫珀斯 說起來

    當我讀到這篇文章時,我想知道他的大使館是否已經知道了這一點。 他本可以讓他聯繫律師來調查此事。

    30天通知? 我確實記得那90天。 此外,他「剛剛」延長了他的年度簽證。 真的「只是」嗎? 那麼人們就不會發現他們沒有舉報,對嗎? 三十天後有什麼好報告的?

    我對條件如此惡劣並不感到驚訝,事實也確實如此。 我曾經在這個部落格上讀過一篇關於搬家中心的報道,上面說他們有雙層床…

    我想知道是否還有更多內容。

  4. 公園 說起來

    瘋狂的三明治,我認為這完全是編造的故事。 並且能夠使用 iPad 等從監獄等地方發送電子郵件。如果他被拘留,那可能會出於完全不同的原因。

  5. 埃里克·東考 說起來

    我從來沒有透過應用程式發出 90 天通知。 我真的不太相信泰國的自動化。 我每90天就去一次移民局,問題不大,因為離我家只有兩公里左右。 與住在伊桑相比,這是一個優勢。

    • 尼克 說起來

      Eric,90 天線上通知對我來說非常有用。在您的資料獲得批准後,您將在電子郵件信箱中收到 90 天通知的確認訊息,您可以將其列印出來,然後就可以了。 你怎麼能不相信這一點呢?

    • 哥拉特 說起來

      我也不相信它,因為我已經複印了大約一百份相同的護照頁。 他們會在你的護照上蓋上印章,延期後你可以年復一年地複製這個印章以及所有其他印章。 只是用自己電腦裡的個人文件,一切都已經在裡面了,要求太高了。

      • NIEK 說起來

        您根本不必發送護照複印件,只需填寫一份簡短的調查問卷即可,但顯然您從未嘗試過。
        2 天后,您將收到確認訊息,作為 90 天通知的證明。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事實上,您只需填寫一些內容,因為他們已經有了您的護照和地址詳細資料。
          在我看來,一個額外的好處是您將提前 15 天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告知您需要提交報告。
          根據我的經驗,確實有效的東西。

        • 哥拉特 說起來

          這不僅僅是關於 90 天的通知,而是關於移民局的每項行動,人們詢問幾十年前根本沒有使用或已經知道的一切。 他們不使用計算機,但首先要求提供他們自己提供的所有內容的副本,例如擴展。 看看荷蘭,延期時他們只問三個他們自己都不知道的問題,例如你是否已經離開荷蘭超過3個月了。 其他一切在荷蘭系統中都是已知的。 為什麼人們必須在延期期間詢問您的地址、抵達泰國的日期等信息,所有這些都是已知的,並且通過打開個人文件即可輕鬆查看。
          這就是為什麼我對這些過程沒有信心,因為一切通常都是手動完成的,然後在電腦/系統檔案中重新輸入,存在出錯或忘記輸入的風險,僅舉幾例。 移民局很難做到有效率和簡單,而且有出錯的風險。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希望在任何地方都有相同的副本,這讓我感到困擾,在申請簽證或在邊境/機場的移民局時已經掃描了護照; 因此,例如,不要要求他們在幾年內複印或複印100份,而是打開電腦並將護照與已經掃描的護照進行比較,瞧,是一樣的,然後就完成了。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事實上,很多資訊仍然被詢問,因為人們不知道更多。 是這樣寫的,所以我們才來問。
            沒有人敢採取不同的做法,因為那樣他們就會質疑老闆的指示,而如你所知,這是不對的。

            處理厚厚的文件會給人一種人們正在處理重要事情的印象。
            一張桌子上放著需要簽名的大文件,也給人一種非常重要的人正在那裡工作的印象😉

            你可以假設,只有曼谷強制實施,它才會改變。

            • 哥拉特 說起來

              然而,情況有時會改變;以前,您必須填寫表格並向呵叻移民局遞交護照,以獲得 90 天的通知。 現在一年了,只要護照就夠了,所以跟網路上的報道不一樣,我知道你還是要回答一些問題。 90 天通知是確認您仍然居住在該地址,好吧,我到達並用泰語說美好的一天,交出我的護照,一兩分鐘後我會拿回來,然後用泰語說謝謝。 沒有關於我是否仍然住在該地址的消息或任何其他評論。 總之,人們也看到了沒有必要,但是是的,手續是有的,就像其他無用的東西比如複印件什麼的一樣。

          • 魯多夫 說起來

            我對孔敬的移民感到非常滿意。
            它組織得很好。

            您註冊後,他們會製作必要的副本,給您填寫表格,並在必要時為您拍照。
            然後他們派你進去做你要做的事。

            當輪到您時,您的表格將被快速處理。
            當然,前提是你的事務一切順利。

            我個人更喜歡在移民辦公室提交 90 天報告。
            那麼你對移民人員來說並不陌生,如果有問題,可能會比不認識的人更容易解決。

      • 羅傑 說起來

        我總是在線上進行 90 天的報告。 從未遇到任何問題(除了他們的網站無法運作的時期)。 一切都獲得批准後收到確認。 列印該表格並將其附在您的護照上。

        我其實不懂你的問題。 這是為了抱怨而抱怨。

  6. 肺艾迪 說起來

    這個故事震耳欲聾,你從很遠的地方就能聽到。
    正如 Ronny 所寫:不存在 30 天通知之類的事情。 我唯一知道的是,在每年更新後的 30 天期限內,如果與泰國人結婚,就會有「正在考慮的印章」。 這也意味著年度延期尚未獲準。
    30 天過去後,他很可能未能再次向移民局報到。 那不是一個星期,而是更長的時間。 所以他逾期居留並被處以最高20.000泰銖的罰款,這肯定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無法支付的20.000泰銖的罰款意味著:拘留。
    這是將自己的罪惡感轉嫁到別人身上的另一個好例子。

    • 哥拉特 說起來

      同樣奇怪的是他不能或不想支付罰款。 您必須證明每年延期的收入或資金,如果您連20.000泰銖(500歐元)的儲蓄都沒有,然後日復一日地沒有任何儲備,這是不負責任的。 因為付不起錢而被困了6個星期,再加上德國航班,這已經比罰款還貴了。 付錢,然後看看哪裡出了問題,被困了六週甚至更長時間,花了幾百歐元,然後我稱之為個人選擇或你自己不負責任行為的結果,因為甚至沒有一些閒錢,他們和你一起走到 ATM 機或您可以將其交付等。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我同意你的看法。

        而作為泰國婚姻,40萬泰銖的收入當然就夠了。
        如果您一家人生活在這筆錢的邊緣…不會出什麼問題。
        人們很快在社群媒體上說,只要 40 萬泰銖就可以在泰國過上舒適的生活。 現實通常是不同的故事。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正如我之前所說,我還懷疑因為 20 泰銖而導致逾期居留。

      它可能確實不會在考慮結束時提供,然後你當然什麼都沒有

      但也有可能他的一年延期在考慮之後或申請早些時候被拒絕。

      如果你拒絕的話,你還有7天的時間,難道他算錯了? 他認為自己可以延長一年嗎? 還是他在這7天之後故意留在泰國逾期居留?
      然後也許他想去德國,並認為他可以解決邊境的逾期滯留問題。

      我只是猜測,因為我不知道,因為他的信根本沒有明確說明這一點。

  7. 漢斯 說起來

    一個絕對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濫用家庭成員或熟人的可怕疾病來引起憐憫。

    逾期逗留將導致罰款,可在機場確定後當場支付,之後可以(必須)離開。

    最高限額為 20,000 泰銖,因此會出現嚴重超額情況,甚至可能被拒絕付款。 機場為此目的設有拘留所,無需轉移到曼谷的驅逐中心。

    他一定是在尋找募款活動來解決他的問題。

    這絕不是應用程式的錯,您仍然個人負責辦理所需的手續,包括報告。

    • J·克倫斯 說起來

      親愛的漢斯,我們不需要憐憫,我的妻子大腿上有惡性腫瘤。 他對此做出了回應。 也許你能給我們一些建議,你對一切都很了解。
      問候

      • 肺艾迪 說起來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他想回來是為了探望你的妻子。
        所以我確實有你要求的小費:你支付 20.000 泰銖和一張機票,問題就解決了。

  8. 皮姆華林 說起來

    “我的一個德國朋友嫁給了泰國人,剛剛延長了他的年度簽證,不得不去德國一段時間。”

    整個大驚小怪是否與未申請「再入境許可證」有關,該男子假設他在泰國合法居留,但由於沒有再入境許可證,只有3人幾週後?抵達後獲准入住?
    或者移民局在處理再入境許可證時出了什麼問題?
    正如我所經歷的那樣,我之前已經寫過相關內容。

    我剛申請了一年的延期,我不得不返回荷蘭。
    當然是有再入境許可的。
    回來後,我每三個月進行一次適當的報告,在下一次年度延期時,他們說我已經逾期居留一年了,因為事實證明,回美證沒有在系統中得到官員的正確處理。 。

    我必須立即返回荷蘭,在機場支付20.000泰銖,否則移民警察會來接我。
    當我問為什麼,在我逾期居留期間,他們允許我每三個月再多待三個月,他們意識到他們自己犯了一個錯誤,情況發生了逆轉,但我卻很忙。 到大使館辦理新護照,辦理邊境手續,並在匿名的地方與移民上校進行大量諮詢。

    我想說的是,所有那些認為這是無稽之談的人的評論……我認為這可能是真的。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他在出發前被捕,因此無法再次入境

  9. 布尼亞 說起來

    奇怪的故事,永遠不要相信應用程序,不厭其煩地通過移民延長簽證,如果他與外界有聯繫,他還可以安排20.000泰銖的罰款。
    很朦朧的故事。

  10. SOI 說起來

    根本沒有泰國移民應用程式。 您只能親自或在線提交 90 天通知。 在線效果很好。 https://www.thailandblog.nl/?s=90+dagen+melding+online&x=0&y=0 每個人都只是在與每個人談論一個應用程式。

    • 克拉斯 說起來

      泰國移民局確實有app,不是我用的,我比較喜歡用PC。 但肯定有一個應用程式。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每個人都有一些值得鸚鵡學舌的東西」再次變得如此普遍...

      我不認為有任何應用程式仍然活躍,但已經有一些移民應用程序,例如移民局38、移民局、泰國移民局等...

      我智慧型手機上的最後一個是外國人移民電子服務。 我想再次打開它,但它不再受支持,所以我就把它扔掉了。

      春武里府移民應用程式仍然可以找到,但不再有效。

      順便說一句,它在網上運行得很好。

  11. 羅尼拉雅 說起來

    與重新入境無關,因為他在出發前被捕。 而且,如果逾期的話,他就拿不到,或者已經過期了。

    考慮後不註冊也是可能的。 您必須在考慮期結束時訪問,否則您的延期將不會獲得通過。

    這不是一個完全清楚的故事。

  12. 一月 說起來

    不過,我認為 90 天線上通知是一個有用的工具。

    然而,我總是做的就是列印確認函並將其附在我的護照上。 這樣你就總有證據,就跟你自己去移民一樣。

    如果你必須出示手機,那一定是你的手機出了問題。

    以數位方式完成後,當您需要提交新的 90 天通知時,您將收到電子郵件通知。 我也覺得很有用。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事實上,你也應該把它放在你的護照裡。
      但如果把它保存在手機上,任何人都不會有任何問題。 就像您的護照照片、入境印章和續約一樣。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您收到的文件上也有說明

        「這不是延長逗留期限。
        再次通知您的地址
        (日期)
        請保留護照”

  13. J·克倫斯 說起來

    既然各位大佬都已經說了,我想再回應一下,30天的通知是我的筆誤。 他只聽說罰款兩萬,還沒罰,使館有人在,也幫不了他。 如果 RonnyLatYa 如此友善並聯繫移民局並說只有罰款,他很快就會被釋放。
    我發布這篇文章只是為了提醒其他人在透過應用程式報告 90 天時應密切注意。
    問候 J·克倫斯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無論如何,我已經告訴你它在哪裡了。
      讓他知道。 這是移民局網站。
      被困的是他,不是我

      也許你應該詢問細節,因為我不相信任何關於 90 天的廢話。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此外,正如已經提到的,90 天通知可以在線上進行。 如果您沒有證明,則該申請尚未通過或接受。
      如果他能出示證據,他甚至不會收到罰款。

      順便說一下,據我所知,機場90天都沒有檢查過。

      不然的話,我會很驚訝看守所裡擠滿了錯過90天的人。

      你男友身上發生了一些不同的、更多的事情。 請確定這一點。

    • 埃里克·庫珀斯 說起來

      J. Kerens,我會給您曼谷(沙吞地區)Deutsche Botschaft 網站上的律師名單的連結。

      https://bangkok.diplo.de/th-de/service/anwaltsliste/1506718

      他老婆就不能安排嗎? 有會說泰語、英語和德語的律師。 至少到那時會有一個解決方案。

  14. 蒂諾奎斯 說起來

    這位德國朋友已經被困在移民拘留中心好幾個星期了。 正如我經常聽到的那樣,那裡的條件確實很糟糕。 有些人被困多年,因為他們無法負擔回程的罰款費用。 為什麼他被關押也很重要,但不幸的是,人們對看守所的條件所知甚少。

    • 埃里克·庫珀斯 說起來

      蒂諾,國際特赦組織多年來一直抗議那裡和泰國監獄的條件。

      您可能還記得 2006 年德國王子克里斯托夫馮霍恩洛厄 (Christophe von Hohenlohe) 就死在這間牢房裡。 那位先生忘了出發日期,在機場他拿了一支筆,改了印章上的日期。 他憤怒地拒絕罰款併入獄。 那是他在專屬健康診所接受密集減重治療後過世的。

      貝婭特麗克絲女王還努力把馬基爾·庫伊特腿上的鋼鏈取下來。 他倖存下來並根據該條約來到荷蘭。

      你不應該在泰國亂來,如果你被逮捕了,請確保你有律師。

      • 哥拉特 說起來

        是的,律師是個好建議,但費用昂貴。 最高不是罰款20.000泰銖嗎? 然後確保如果您知道自己逾期居留,您已準備好支付費用,即使有律師,您也必須支付罰款以及律師的大量費用,而且如果您開始程序,您將陷入困境,並且您如果您被困住了,你會因為不便而失去時間和已付費的機票。 那麼好的建議不是那麼貴,並且確保你可以支付至少 20.000 泰銖,然後你會在你的護照上蓋上一個印章,並在一段時間內禁止入境,我想你馬上就完成了。 然後看守所就沒有免費的食物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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