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ilandblog 的編輯們收到許多關於曼谷郵報關於新的長期居留簽證的消息的問題。 50 歲或以上的外籍人士和退休人員將有資格獲得 5 年期簽證,到期後可以再延長 5 年。

簽證最初有效期為五年,可以再延長五年,費用為 10.000 泰銖。 除了年齡要求外,申請人還必須有至少 100.000 泰銖的月收入或至少 3 萬泰銖的銀行存款餘額。

此外,可以證明每年每份保單的門診治療至少 1.000 美元,住院治療至少 10.000 美元。 該簽證的 90 天報告義務也仍然有效。

泰國政府希望這將促進醫療和健康旅遊。 目標群體是來自以下國家的長期訪客: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英國、法國、德國、印度、意大利、日本、挪威、瑞典、瑞士、荷蘭、台灣和美國。

當然,小編已經將以上內容提交給了我們的簽證專家Ronny,他是這樣說的:

  • “10 年簽證”(延期)分為 2 x 5 年。
  • 每月收入 12 x 100.000 泰銖(1.200.000 泰銖)。 沒有說是毛額還是淨額,然後我們假設對申請人最有利,那就是毛額,就像現在一樣。

Of

  • 銀行賬戶中有 3 萬泰銖。 獲得延期後必須在賬戶中保留 1 年。
  • 延期費用為 10.000 泰銖。 每 5 年一次,比現在略多(5 x 1.900 泰銖)。
  • 每 90 天通知一次地址。
  • 一份健康保險單。 門診病人每年大約 35.000 泰銖/住院病人大約 350 泰銖。

這就是現在廣為人知的。

然而,目前我還看不出這個擴展的主要優勢是什麼。 你要證明更多的收入,你要在第一年不能辦理的銀行里存更多的錢,你還得每90天證明你的地址,你還得買健康保險。

唯一的好處是你只需要在這 10 年中申請一次新的 1 年延期,但這是否比其他的更重要?

我問的問題,現在已知的是:

  • 這會取代目前的年度延期,還是您仍然可以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
  • 您是否首先必須為該“10 年簽證”(延期)申請某種(新)類型的簽證,以便之後獲得此延期,或者是否也可以使用當前的非移民“O”或“辦公自動化”?
  • 如果必須先申請新簽證,在大使館/領事館獲得簽證的條件是什麼?
  • 對非移民“O”或“OA”的要求是否也會調整(包括增加財務要求或健康保險)?
  • “泰國結婚簽證”有什麼後果?
  • 您需要購買泰國健康保險嗎?
  • 5年後你必須再次證明一切嗎? 特別是對於那些銀行里有3萬泰銖的人。 那3萬是不是還要再加,然後再過一年就拿不到了? 如果你必須再次證明一切,他們最好稱之為“5年簽證”(延期)而不是“10年簽證”?

這只是關於這方面的第一份報告,並且只提供了大致的輪廓。 詳情要等到“移民令”出現。 在出現這種情況之前,這只是猜測,您只能說“和,或者,如果,如果,等等”……您現在可以想到所有可能的情況,但這不會給您帶來任何進展。 我們必須等到它真正生效,目前我還不太清楚。

湯家驊

46 回應“老年遊客 10 年簽證仍有很多不確定性”

  1. 坎彭肉店 說起來

    3萬泰銖! 我曾經有過。 全部投資在伊桑的橡膠種植園和房子! 也許我仍然可以把這些樹賣掉作為家具木材,或者放火燒掉它們。 但是肉店的錢又來了,所以我可能會再投資五十萬種別的東西! 我注意到 Isaan 的農場與經營肉店不同。 哦,好吧,但是這樣我就沒有資格獲得這麼漂亮的簽證了! 順便說一下,這當然不是歐元銀行賬戶,而是泰銖賬戶。 又是這樣,因為:沒有銀行擔保,所以銀行破產了,就像 90 年代在泰國經常發生的那樣:沒錢了。 目前那裡的情況不是很穩定,而且仍然是委婉的表達。還有貶值?

  2. 呂德 說起來

    如果這些系統並存,我想知道這 10 年的優勢應該是什麼。
    這只會提出額外的要求。
    如果你能在這 10 年後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權,那將是有吸引力的。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你現在也可以在 3 年後在那裡問......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doc/residence/26122546_regulation_notice_en.pdf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我的意思是,您現在也可以在居住 3 年後提交申請。 (當然還有其他要求)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doc/residence/26122546_regulation_notice_en.pdf

      • 呂德 說起來

        10萬泰銖有點多了。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是的,只有當“退休”時,您通常才會作為“永久居民”而被淘汰。
          投資就是解決方案,要嘛工作,要嘛結婚😉

          • 呂德 說起來

            奇怪的是,如果你工作了幾年,你可以獲得永久居留簽證並在退休後保留它,但如果你已經退休就無法獲得該簽證。
            這其中有些不合邏輯。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是你申請的時候的情況。 否則,人們將不得不在退休時將其取下,這也是不合邏輯的。
              然後你也有“個案”,你可以用它來進行全方位的研究。

  3.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目前,唯一可用的信息來自報紙文章。
    確實希望這將是當前系統的補充,而不是像報紙文章中所說的那樣作為替代品。
    希望他們能盡快提出“移民令”,並從何時開始實施。

    • 說起來

      它不是當前系統的替代品。 它適用於有很多錢的人,他們可以用 10 年期簽證取代他們的“退休簽證”或任何與此相關的簽證。 您必須在 100.000 年內賺取並出示每月 10 泰銖的收入。 還有90天。 報告繼續。 誰不能這樣做? 好吧,例如我們 pensionados,所以繼續“退休簽證”。 不要被關閉,也不要為此恐慌。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再一次。
        當它出現在報紙上時,它是這樣說的。
        Athisit 說:“它將取代一年期可續簽簽證,並分兩次安裝,每次安裝五年。” 目前尚不清楚該計劃何時實施”

        翻譯這個,你會從中得出什麼結論?

        順便說一句,我一點也不恐慌。

  4. 說起來

    恰恰
    對於大多數外籍人士來說,這是無法實現的,甚至更昂貴

  5. ERIK 說起來

    我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讀到只有當你有銀行餘額時才需要強制性健康保險; 我認為如果你有大量收入並且在銀行有 XNUMX 萬存款,那麼該政策是必要的。 頂部的編輯有點過於壓縮; 我想這也是羅尼的意思。

    移民局已向我確認,這項新規定將與現有規定(8 噸或 12 x 65 以及已婚人士的其他數量)一起繼續存在。 唯一的好處是你可以休息 5 年; 但是,那 90 天仍然存在。 恐怕這個政策對很多人來說門檻太高了。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健康保險確實是獲得此延期的必要條件
      您是否證明收入或銀行餘額並不重要。
      文章中的「OR」僅指財務要求,即收入或銀行餘額。

      移民局已經通知您兩者將繼續並存,這已經是肯定的了。
      這將為許多人消除很多焦慮。
      謝謝(你的)信息。

      • 鮑勃 說起來

        嗨羅尼,
        除了添加之外,沒有任何地方可以替代。 您現在是否需要該健康保險? 過著沒有保險的生活。 我唯一沒有在任何地方回答的問題是關於“條目”的問題: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Athisit 說,它將取代一年期可續簽簽證,並分兩次安裝,每次安裝五年。
          這清楚地表明“替換”或替換
          http://www.khaosodenglish.com/news/business/2016/11/22/govt-approves-10-year-visas-foreigners-50/

          另一個說
          “週二內閣延長至10年”,意味著1年的延長延長至10年。
          http://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tourism-and-transport/1141756/10-year-visa-for-senior-tourists

          所以我在那些帖子中沒有看到任何地方是添加的。
          也許你有一份不同的報紙。

          與此同時,我們透過艾瑞克知道他們將繼續共存。 我第一次讀到這些訊息時並不知道。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曼谷郵報的文字有些丟失,但您可以點擊鏈接閱讀文章。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擁有健康保險是否明智是另一回事,
          但目前申請年度延期時不需要有健康保險。

  6. 羅布 說起來

    嗨羅尼,

    不要在任何地方閱讀有關再入境許可的任何內容。 是立即廢除還是同時生效5年? 如果再入境許可證仍然存在,它們的費用是多少? 現在單人 1.000 泰銖,多人 3.800 泰銖/年。 假設再入境許可證仍然只簽發一年。 如果還是要去移民局,不妨馬上安排延期。 除了從 1 年 2017 月 5 日起合法化簽名的問題。新的安排在財務上對泰國移民來說可能很好,因為你支付 5 年,但如果你在這 XNUMX 年內死亡怎麼辦? 倖存的親屬會收到多付的退款嗎? 真的不這麼認為。 目前,看不到該目標群體的大多數人有任何好處。

  7. 一月 說起來

    就目前所知,這對我來說似乎不是“改進”......

  8. 頌猜 說起來

    如果繼續在舊制度(年續費)和這個新制度之間做出選擇,我想幾乎沒有人會選擇新制度。
    舊系統的唯一缺點是您每年必須花費幾個小時進行更新。
    我認為這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問題。

    因為那時新系統沒有意義,我懷疑新系統會取代舊系統。

    希望在這種情況下會有祖父條款,例如銀行金額增加到 800000 萬泰銖。 對於1998年200000月之前來到這裡的人來說,金額仍然是XNUMX萬泰銖。

  9. 雅科 說起來

    我所看到的只是對我們許多人來說太高的高成本。 3 萬浴,這不是貓尿。 我知道一個人需要一份好的健康保險單。 我們只是等待簽證簽發。

  10.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人們請閱讀我在文章中的評論

    “這只是關於這方面的第一份報告,他們只提出了大致的輪廓。
    詳情要等到“移民令”出現。
    在這齣現在之前,這只是一個猜測,你不能說更多關於它的內容,除了“和,或,如果,如果,等等”…
    你現在可以想到所有可能的場景,但它不會讓你到任何地方。”

    因此,我無法回答有關“重返”、死亡或其他後果的問題。

    您必須等到“移民令”出現,您才能閱讀所有詳細資訊。
    我現在不能說更多。

    • 羅布 說起來

      嗨羅尼,

      我當然知道你不能回答問題。 剛剛在你的故事中錯過了關於再入境許可的評論。 這就是為什麼我再次報告它。

      死亡:我也報告說只是為了指出 5 年簽證的意義/廢話。

      等等看會發生什麼。

  11. 杰拉德範海斯特 說起來

    哎呀,比利時(歐洲的心臟!)不在名單上,雖然這個提案我一點也沒興趣,沒什麼有趣的。 他們要把800.000萬泰銖提高到1.000.000萬泰銖,然後收入一定是絕對淨收入,荷蘭已經強制要求了!這其實很正常!

  12. 亨克 說起來

    試圖在泰國購買保險,但我被拒絕了,因為我患有成人糖尿病。 我後來才聽說在荷蘭也可以這樣做,但我來不及了。 當您從荷蘭註銷時,他們會立即將您趕出 ZVW,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所以這意味著當我以這種方式看待它時,我沒有資格獲得 5 年簽證。 財務要求對我來說不是問題。 我在這裡已經 3 年沒有中斷。 所以只有每年一次。

  13. 約翰·清萊 說起來

    在我看來,這種安排實際上表明你有更多的成本和義務,沒有任何改善。 持有此簽證,您還有義務每 90 天報告一次,延期後,您必須購買健康保險,如果生病,銀行存款必須達到 3 萬泰銖,月收入甚至達到 100.000 泰銖沒有保險的話,多一點就足夠了。
    這個visa regulation我感覺主要是快速填滿大棚,這幾年visa regulation的所有變化我都沒有看到任何改善,當然以上幾年的visa也是如此。 例如,就我個人而言,如果廢除不必要的 5 天報告義務,我願意為 6 個月/或年度簽證多付一點錢,這樣最多只能報告一次可能的延期。

  14. 阿傑 說起來

    我可以非常簡短地介紹一下。 這種新的簽證除了現有的簽證外,沒有任何附加值。

  15. 喬斯 說起來

    在泰國銀行賬戶中保留 3 萬泰銖至少 1 年? 決不。
    當然不是在當前的政治體制下。
    這種新簽證的要求太高了。 我對此沒有什麼好感。

  16. 杰拉德 說起來

    與往常一樣,泰國希望從中獲得最大收益,我說的是 3 萬泰銖(約 73.000E)
    據我所知,馬來西亞也有一個10年的簽證,需要將大約22.000歐元存入銀行,然後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之後可以拿三分之一(所以還有一半)和三年後,我有這樣的方式,你可以再次完全使用你的錢。
    至於多次入境,那是必須要來的,否則用10(5)年簽證專注於醫療和健康旅遊是沒有意義的。

  17. 杰拉德 說起來

    此外:
    如果涉及到泰國的醫療保險,70歲以上的老人是沒有的。
    在他們看來,你的風險太大了,所以去一家外國保險公司,這家保險公司很快就會每月花費你 500 歐元或更多,這可以排除你已經存在的缺陷。 在這方面,哥斯達黎加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它有 16% 的所得稅和免費醫療,而且非常重要的是沒有軍隊。 我在考慮能不能帶我泰國老婆……:-)

    • 肺艾迪 說起來

      此資訊完全錯誤,並且沒有任何資訊或缺乏資訊。 我現在不會更詳細地討論這個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話題,因此目前不在議程上,但當可能的新簽證的細節變得更加清晰時,它可能會變得非常熱門。 Lung addie 很快就會提供有關泰國健康和住院保險的確切數據。 我的印像是,經過多年在這個部落格和其他地方閱讀有關這個主題的各種內容,許多人完全被誤導,甚至不知道條件和相關成本。

    • 弗蘭斯·馬沙克維德 說起來

      杰拉德,先看看是不是條約國。?

  18. 彼得維茨 說起來

    難道我們都等到 eea 正式宣布。 所有這些猜測都是毫無意義的。

  19. 理查德傑 說起來

    馬來西亞新簽證出台後,泰國也不得不做點什麼。 他們敢這麼想,實在是太沒有實際意義了,弊大於利。

    我擔心的是,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為年度簽證強制要求醫療保險鋪平道路。

  20. 首席 說起來

    每月 100.000 泰銖約 2650 歐元(希望是毛額,因為淨額對很多人來說會很困難)
    特別是如果我曾經讀過,直到過去也有一段時間巴斯更強大。
    不管未來會發生什麼,都有銀行倒閉的風險!
    我不明白,直到一名普通的泰國員工每月不得不湊合 250/300 歐元,而法郎至少要多出 7 倍。
    有了這 2650 歐元(即使是毛錢),你可以在荷蘭過得很好,前提是你有很多東西要準備好。
    如果我看到所有這些變化,那麼你最好去歐洲或亞洲其他地區享受退休生活和享受陽光。
    有沒有人在亞洲周邊國家有過經驗?

    MVG首席

    • 伯特席梅爾 說起來

      我住在柬埔寨,在那裡你必須帶著你的護照去有簽證服務的旅行社一次,支付大約 280 美元,你可以再呆一年。 就是這樣,沒有表格可以填寫或提供損益表,也沒有在柬埔寨銀行存錢等。他們不能讓這一切變得容易。

      • 弗蘭斯·馬沙克維德 說起來

        Bert Schimmel,柬埔寨也不是荷蘭的條約國。 您的國家養老金可以簡單地減少一半。

  21. 弗雷德 說起來

    每月 100.000 泰銖很快就是 3000 歐元。 我知道很少有養老金領取者享受這樣的養老金……這項措施似乎更像是為定期前往泰國進行醫療程序的富有阿拉伯人準備的。

  22. 香椿 說起來

    不要在板凳上做 3m
    泰國人又要填滿他的口袋了
    不可靠的國家,所以確保你不會損失你的錢
    誰說你還能再活 10 年
    租金你也支付最高每年或每月
    很多選擇,不要偷懶
    成功

  23. 彼得維茨 說起來

    供參考。 這是內閣會議記錄的正式文本。

    公共衛生部報告說
    1、目前,越來越多的50歲及以上的外國人通過獲得非移民簽證類別OA(Long Stay)來泰國長期逗留。 旅遊和體育部還報告說,2014年,獲准在泰國長期逗留公民的前15個國家是:英國、美國、瑞士、日本、法國、澳大利亞、挪威、中國、瑞典、荷蘭、印度、意大利、加拿大和台灣。 這些是具有相當潛力的遊客,他們更願意留在泰國的旅遊目的地,如清邁、清萊、春武里和其他著名的沿海省份。
    2. 公共衛生部和旅遊與體育部在5年2016月泰國醫療保健旅遊發展與促進委員會會議上達成協議,將長期居留簽證的逗留期限從1年延長至10年適用於以下 14 個國家/地區的外國人:丹麥、挪威、荷蘭、瑞典、法國、芬蘭、意大利、德國、瑞士、澳大利亞、美國、英國、日本和加拿大。 要求如下:

    1) 年齡要求:50歲以上向本國泰國領事館申請非移民類OA(Long Stay)的外籍人士或持其他類型簽證前往泰國並希望轉為Long Stay Visa的外籍人士。 此類簽證的持有人將被允許多次入境在泰國停留 5 年,並​​可再延長 5 年多次入境。
    2) 簽證費:10,000泰銖
    3)資金要求:必須有至少3萬泰銖的銀行存款或月薪至少100,000萬泰銖
    4) 健康保險:必須擁有每年至少 1,000 美元的 OPD 和至少 10,000 美元的 IPD 醫療保險
    5) 向移民局報告:每90天向其居住區的移民局官員報告一次
    6) 其他:申請人的配偶或註冊伴侶年滿50歲或以上可通過提供單獨的泰國銀行存款或有月薪的方式申請長期居留簽證。 50歲以下的配偶將獲得O類別的非移民簽證,21歲以下的子女可以獲得ED類別的非移民簽證進入該國接受教育。 申請人還可以將外國資金轉入泰國銀行賬戶,在泰國購買私家車或公寓,並獲准從事無償志願工作。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它只是對現有非移民“OA”多次入境簽證的改編,但只能由上述國家的護照持有人申請。

      簡單來說。
      這種非移民 OA 簽證多次入境的有效期為 5 年,而不是 1 年。
      5 年後,可以再延長 5 年而不是 1 年。
      當然你要滿足上面提到的條件

      你可以用它做無償的志願者工作。

      目前的非移民“OA”多次入境一年多次入境將繼續存在,其目前的要求。

      其餘的沒有變化。

      就我而言,案件已結。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對不起。 忘記。 感謝 Petervz 提供的信息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實際上不是調整,而是對某些國家/地區當前非移民“OA”多次入境的擴展。
        如果它被修改,這將意味著當前的不再存在,而它確實存在。

      • 彼得維茨 說起來

        它並沒有說當前的 1 年 OA 簽證將繼續存在於所提到的 14 個國家。 時間會證明一切。 其他非 imm 簽證暫時將繼續以目前的形式存在。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你只能希望如此,否則你的經濟狀況會比以前更糟。
          但你是對的。 向我們展示實踐帶來什麼。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這是由公共衛生和旅遊部門決定的。
          他們可能想要這個,但我認為他們對此沒有任何發言權。 我認為其他部會最終必須對此做出最終決定。
          我認為這只是一個聯合提案。
          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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