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5個月到泰國,但沒有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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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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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月2016

親愛的編輯們,

我自己已經在泰國生活了很長時間,現在我的荷蘭女友(58 歲)想來泰國待 5 個月。 她已經兩次持60天+延期旅遊簽證去過泰國。 我認為最好的是 6 個月的簽證,費用為 150.00 歐元。

現在,在申請簽證時,必須提供最近兩個月的收入和支出的銀行對帳單(沒問題),還要附上每月 600 歐元的收入。 但是我女朋友沒有任何收入。 她的帳戶中確實有 5.000 + 歐元。

我本人在荷蘭,可以為她做擔保。 我有一本我名下的泰國銀行存摺,裡面的泰銖綽綽有餘,但最後一次更新是在我 3 月 XNUMX 日前往荷蘭時。

我能做些什麼?

退休簽證是不可能的,因為她的賬戶裡沒有 20.000 歐元。

真誠的,

喬斯


親愛的喬希,

我確實認為 METV 簽證是您女朋友的最佳解決方案。 以她賬戶裡的5000泰銖,在海牙大使館應該可以正常使用。

據我所知,這就足夠了(對於海牙),您無需證明任何進一步的收入。 (其他形式可用)。 我不認為你能為她做擔保,但最好問大使館本身。 他們當然可以決定是。

這一切在經濟上都處於邊緣,可能還有一筆存款。 在這種情況下,最好聯繫大使館。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是否接受證據(或押金),而決定將取決於此。請記住,METV 只能在大使館申請。

親切的問候,

湯家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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