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羅尼,

我計劃在 4 月/XNUMX 月去泰國(Cha-aam 或 Hua Hin),如果我願意,想在那裡停留一年以上或更長時間。 所以我有足夠的生活費(我的養老金)。 我去年在這裡(在 Krungskri 銀行)待了 XNUMX 個月時開設了我的銀行賬戶。

所以我靠我的退休金生活,這樣我就不必使用 800.000 泰銖的金額。 我的問題是,我可以把這 800.00 泰銖存入一個新的儲蓄賬戶以獲得更多利息嗎,或者如果您必須出示您的銀行存摺,泰國移民局是否禁止這樣做?

上週我已經將那 800.000 泰銖轉入我在 Krungskri 銀行的活期賬戶。

真誠的,

八月


親愛的八月,

目前,我只能繼續了解我們掌握的關於新規則的少量信息。 實際的實施規則是什麼,實際會發生什麼還有待觀察。 新規則不涉及儲蓄或往來賬戶。 他們只說“必須將資金存入泰國的銀行”。

這將取決於您的移民局是否接受儲蓄賬戶。 這將由當地決定,就像已經發生的那樣。

目前,規則規定該金額必須在申請前 2 個月累積,並且必須保留至少 3 個月。 三個月後,您可以降至 400 泰銖。

考慮到這些規則,您仍然可以更改並將您的 800 泰銖存入一個收益更有利的賬戶。 但是先問問你的移民局他們是否接受這樣的儲蓄賬戶,否則就沒用了。

假設是這種情況,那麼您仍然可以更改,並且您有時間在申請前 2 個月內更改。 但是儲蓄或活期賬戶,你將永遠停留在你開始使用的賬戶上。

從申請前兩個月開始。 你不能再改變什麼了嗎? 800 泰銖必須保留在那裡,直到延期獲得批准後 000 個月。 然後你可能會下降到 3 泰銖。 所以這是你唯一能做的。 因為假設您收集了所有東西並將其存入另一個帳戶,那麼您當年的移民費用低於 400 泰銖,這對您的後續申請來說可能會很糟糕。

這些規則對我們來說是新的,移民局還不熟悉它們。 因此,我建議大家不要為了獲得更多收入而擺弄法案,然後假設他們也將接受該新法案。 即使是最輕微的錯誤或偏差也會導致糟糕的結局。 尤其是在新規則出台的初期。

如果您的收入足夠,您是否考慮過使用“Visa Support Letter”或類似的東西工作?

然後你把這 800 泰銖放在你想要的地方和賬戶上。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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