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編號 079/20:將租金收入作為收入填寫
21月2020
提問者:馬蒂亞斯
我的收入不足以申請年度簽證(養老金)。 我在銀行里確實有 800.000 泰銖,但出於某種原因我想嘗試改變這一點。 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將我在 NL 的公寓的租金收入加到我的收入中嗎? 有租賃合同和月度銀行對帳單。
感謝您的任何回應。
反應 RonnyLatYa
要將您的收入用於年度延期,您需要荷蘭大使館的簽證支持函。 為此,您必須向荷蘭大使館提交必要的證明。 如果他們接受租金收入作為收入,那麼原則上移民也不包括在內。 官方實際上是這樣的情況,你必須證明你的月收入至少為 65 泰銖,換句話說,一個月 000 和另一個月 55 原則上是不可能的,但我也知道人們用總和來計算並除以它通過獲得平均月收入。 租金收入實際上不是保證收入,而是好的。 如果他們接受了,那對你來說就更好了。 否則,您也可以使用每月存款或可能的組合方法。 您的移民辦公室可能需要這些月存款。 即使有簽證支持信。 你應該去當地問問。
在這裡您可以閱讀什麼是有效證據:
www.nederlandwereldwijd.nl/landen/thailand/wonen-en-werken/visumsteunsbrief
或許有讀者也有租金收入,可以告訴你大使館算不算收入。 或者問大使館本身。 你馬上就知道了。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親愛的馬蒂亞斯,
荷蘭大使館幾年來接受我的收入是根據最終稅收評估計算的收入。
你可以用它來計算你的應稅收入——包括工資/養老金和方框 3 虛構收入 = 1.2% 的出租房屋 + 可能。 其他資產——減去當年支付的所得稅作為年淨收入。
一切皆有可能。
每年發送給荷蘭大使館以獲得收入證明。
銀行對賬單、1 月收入、最終納稅評估、我的未納稅收入 WUBO .. (SVB) 證明。
這是因為我在提交納稅申報表時不必申報。
不知道您是否將租金收入轉嫁到納稅申報表中。
漢斯·萬·穆里克
我也沒有收入,離國家養老金還很遠。
我在荷蘭確實有房子出租,也有按月支付利息的抵押貸款。
帶著這些銀行對賬單去了奧地利領事館,他們看了全球,然後把每年的金額作為收入,然後把它換算成收入泰銖。
這是大約 6 年前的事,1 年後帶著一份領事館的複印件回去,得到了一份新的,但問題是收入是否沒有任何變化。
現在銀行里有 8oo K,這更容易。
鑑於荷蘭大使館處理收入證明的方式,我相信租金收入將被收取......附上租賃協議的副本,並使銀行收據可見,並附有通過銀行貸記的金額的副本。 ..
每個月的房租還是收入!!
您將其添加到 AOW 和養老金中
將 3 筆金額寄給 nl 大使館
之後您將收到大使館的損益表,費用為 1780 泰銖,含
現在的報表應該是2100歐元左右。
總收入 800.000 泰銖
簽證 1 年約 2200 泰銖 multi entre 4000 泰銖
我已經做了很多年了。
沒有額外租金收入的人
1年存750歐元,然後每個月來回存錢
通過 Thai return to nl 將 750 歐元存入 AOW 賬戶
將您在泰國銀行的 atm 卡交給家人,以便他取款
來自泰國賬戶
在每月 AOW 23 號的同一時間將錢退回您的帳戶
成功很容易
一年延期(無簽證)費用為 1900 泰銖,而不是大約 2200 泰銖。
多次重入(不是多次入場)費用為 3800 泰銖。
您的最後一個解決方案還確保已經有移民辦公室除了押金外還要求您提供收入證明。 非常簡單的移民解決方案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