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護照有效期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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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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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月2019

親愛的羅尼,

我是居住在泰國的比利時居民,持有非移民 O 簽證。 附有年份印章,有效期至 14 年 2020 月 XNUMX 日。因此,我必須在 XNUMX 月期間在移民局獲得新的印章。

我的護照有效期至 30 年 2021 月 XNUMX 日。這段時間是否足以蓋章?

真誠的,

保羅蒂普


親愛的蒂姆·波爾,

當然。 持續時間沒有問題。

對於延期一年,僅以您護照的有效期作為參考。 換句話說,延期一年永遠不能長於護照的到期日。

您當前允許的居留期限截至14年2020月14日。下一次年度續簽將於2020年14月2021日之後持續到XNUMX年XNUMX月XNUMX日。

由於你的護照有效期到30年2021月XNUMX日,所以完全沒有問題。

對於14年2021月30日之後的下一次延期,最好先申請新護照,否則您的下一次延期只會持續到2021年XNUMX月XNUMX日,即您護照的到期日。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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