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問題:再次申請多次入境申根簽證
親愛的羅布
因為我的泰國妻子換了新護照,所以她必須重新申請申根簽證。 她在過去7年裡已經獲得了5次簽證,所以我認為她這次會再次獲得多次入境簽證,為期XNUMX年。
我對此有幾個問題: 必須以航班預訂的形式提供行程。假設她預訂了2024年2024月底出發,XNUMX年XNUMX月底回程航班。如果簽證獲批,您是否必須遵守這些日期,或者您是否也可以從XNUMX月底到XNUMX年底旅行?例如,七月?
第二個問題:她在泰國擁有一棟房子。她是否應該翻譯 Tabien Baan [藍色小冊子]?提交後所有原始文件都會退還嗎?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的Harrie
親愛的哈利,
由於您的妻子已經獲得了7年的簽證(有效期為2年或5年),她現在有資格獲得5年的多次入境簽證(MEV)。當然,你也可以在申請表上簡單地註明這一點,但根據規定,這輛MEV應該是簡單分配的,甚至是主動分配的。
回答你的問題:
1.對於多次入境簽證來說這應該不是問題,如果您認為您的旅行時間是90月至90月,而當您預訂航班時結果是XNUMX月至XNUMX月,那麼您的情況無需擔心。手。不過,我建議您在申請表上盡可能準確地註明所需的入境和出境日期,並以相同的日期預訂機票。現在,使用多次入境可以為您在旅行日期方面提供很大的自由和迴旋餘地:只要她遵守「在這裡停留最多 XNUMX 天,然後在國外停留」的規則,她可以隨時前往歐洲歐洲至少XNUMX 天」。但如果她確實獲得了單次入境簽證,無論可能性有多大,你就沒有這個餘地了……假期的一部分就會被毀掉。所以出於習慣,但要盡可能準確地提供數據。
2. 您可以自由選擇提供哪些證據。如果您想透過 Tabien 工作或契約證明她在泰國擁有房地產(土地、房屋等),這些必須正式翻譯成英語、荷蘭語、法語或德語。這些也應該合法化。提交申請時,您無需交出原始文件。您仍然可以在櫃檯出示它們,但他們只接受證明文件的副本。您必須暫時交出的唯一文件當然是她的護照,以便大使館可以將簽證貼到其中。
就翻譯而言,正如我在申根檔案的部落格中指出的那樣,您可以自由地這樣做。翻譯和合法化各種文件可能會非常昂貴。荷蘭公務員也可以理解一些泰語文件,並附有簡短的解釋(例如銀行存摺上的餘額)。銀行存摺的副本,餘額周圍有圓圈/陰影線和註釋“<–餘額”。例如,對於多頁的支援文件,您可以只翻譯最重要的頁面,因為決策官員沒有時間閱讀成堆的文件。如果有人看到“申請人聲稱通過擁有房屋而與泰國有聯繫”,那麼顯示這一點的單一翻譯頁面就足以使申請人的名下確實擁有房屋/土地。想像一下,您是一個對申請人一無所知、對泰國文件一無所知的人,您如何借助證明文件(以官方所說的語言)向這樣的人表明您滿足各種要求?不要太瘋狂,但也不要空手而歸。簡而言之:中庸之道。
之前的申請都是成功的,所以這次應該會再成功。
成功了!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羅伯·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