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不斷與其他國家就(新的)租稅協定進行談判。 外交部每季發布的概覽列出了目前正在進行談判的國家。

條約談判可能會持續數年。 2019年,荷蘭希望(進一步)與以下國家進行具體談判:安道爾、澳洲、比利時、巴西、智利、哥倫比亞、庫拉索島、法國、印度、科索沃、摩洛哥、烏幹達、奧地利、巴基斯坦、葡萄牙、斯里蘭卡、 泰國 和韓國。

談判的目的是新的或改變的 稅收協定。 此類條約包括一方面應防止公司或公民繳納雙重稅,另一方面應防止公司或公民不納稅的協議。 這是透過在荷蘭和其他相關國家之間劃分徵稅權以及在稅收協定中納入反濫用條款以限制無意不徵稅和濫用的風險來實現的。

荷蘭 7年2017月90日簽署了反對國際避稅的多邊文書(MLI)。 該條約允許荷蘭一次性將反濫用條款納入與眾多國家的稅務條約中。 目前,近 XNUMX 個國家似乎正在批准該條約。 未來幾年這個數字可能會進一步增加。 該條約使各國能夠快速有效地修改相互稅收協定以打擊避稅行為,而無需進行新的談判。 該條約還包含更快解決稅務條約解釋衝突的措施。 重要的是,不僅荷蘭,而且其他條約國家也批准該條約。

眾議院於 6 月 2019 日討論了 MLI。 預計 MLI 將在參議院討論後於 XNUMX 年獲得批准。 多邊工具批准後,將審查荷蘭與哪些國家簽訂了多邊工具不能修改的條約,以及哪些國家沒有正在進行的條約談判。 在這些國家,隨後將研究如何根據針對租稅協定濫用的 BEPS 最低標準,將反濫用條款納入租稅協定中。

擁有對當前或擬議談判可能重要的稅務資訊的企業家和公民,請以書面形式聯繫財政部(國際事務和消費者稅局,國際事務部,PO Box 20201, 2500 EE The Hague)。 然後,該部可以將該資訊納入談判中。 鑑於未來幾年可能進行的談判,也歡迎提供有關與上述國家以外的國家的雙重徵稅問題的資訊。

資料來源:財政部

對「荷蘭與泰國就租稅協定進行談判」的 36 則回應

  1. 說起來

    世界上不可能有一個荷蘭人不納稅,這對所有被迫被荷蘭稅務機關束縛的好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不是說居住國有課稅權嗎,這裡是泰國!!!
    為什麼荷蘭干涉泰國內部政治和稅收???
    荷蘭稅務機關內部一片混亂,並沒有在內部妥善解決這些問題。 他們擔心那些住在國外的人。 我並不反對納稅。 但荷蘭的規則漂移,稅收國家所謂的正義令人苦惱。 非常大的公司不支付一分錢,但是國外的退休人員將會而且必須支付!
    如此病態的干涉!

    • 喬普 說起來

      這不是乾涉,只是因為某個地方有人不納稅而感到憤怒。 因此,荷蘭政府的目標是徵收普通的嫉妒稅。

    • 江戶時代 說起來

      根據歐盟規定,居住在歐盟以外並在荷蘭納稅的人也享有與荷蘭居民相同的權利——包括工資稅抵免、抵押貸款扣除等。
      我也沒聽到有人在談論這個

      • 科內利斯 說起來

        不幸的是(?)傳單並沒有飛起來:所得稅屬於成員國的國家管轄範圍,並且不受歐盟層級的監管。

        • 江戶時代 說起來

          哦,是嗎?
          這些優惠稅法和歐盟規則的目的是什麼?
          為了富人還是為了窮人?

    • 基斯 說起來

      閱讀這些即興回答總是很有趣。 如果您完全遠離荷蘭,這不會打擾您。 如果情況並非如此,您將受到許多法律的約束。 對我來說似乎公平。

  2. 說起來

    一個問題。

    如果住在這裡,這會對 AOW 收入產生影響嗎?

    例如

    • 科內利斯 說起來

      正如您從上面所讀到的,這是關於談判的。 這將導致什麼後果,我們稍後才會清楚,但我預計 AOW 和政府退休金的納稅問題不會發生任何根本性的變化。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就政府退休金和AOW福利而言,我預計不會有任何重大變化,儘管將在即將締結的新條約中納入有關社會安全福利(包括AOW福利)的條款。 現在兩國都可以徵稅。

  3. 約翰 說起來

    部分來說沒什麼新意。 多年來,荷蘭一直在與包括泰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進行相互條約談判。
    請參閱該部 2014 年概述中的以下文字。

    除了外交部發布的概要外,荷蘭還將在 2015 年與伊拉克、莫三比克和塞內加爾進行新的討論。 此外,荷蘭將繼續與比利時、加拿大、德國、法國和泰國展開討論。 談判的目的是製定新的或修訂的租稅協定。 此類條約包括一方面應防止公司或公民繳納雙重稅,另一方面應防止公司或公民不納稅的協議。 這是透過在荷蘭和其他國家之間劃分徵稅權來實現的。除了外交部發布的概述外,荷蘭還將在2015年與伊拉克、莫三比克和塞內加爾進行新的討論。 此外,荷蘭將繼續與比利時、加拿大、德國、法國和泰國展開討論。 談判的目的是製定新的或修訂的租稅協定。 此類條約包括一方面應防止公司或公民繳納雙重稅,另一方面應防止公司或公民不納稅的協議。 這是透過在荷蘭和其他相關國家之間劃分稅收權利來實現的。

  4. 基督教 說起來

    談判已經進行多年,但並不是泰國政府的優先事項。

    由於幾年前發生了一起嚴重事故,泰國稅務機關無法做出任何安排。 然後荷蘭稅務機關拒絕給我豁免。 而一名泰國稅務官員根本不懂這個「條約」。
    因此,我(暫時)放棄了戰鬥,並在荷蘭納稅。 我不想繼續遵守荷蘭的新要求,也不想與泰國稅務機關發生問題。

    • 江戶時代 說起來

      我的豁免最初被拒絕
      經過長期鬥爭,中央委員會確認了這項決定
      所以我想說永遠不要放棄希望

  5. J.P 說起來

    對於比利時來說,對於簽證帳戶中有 800.000 或 400.000 泰銖的外籍人士來說可能很重要,因為比利時的納稅申報表必須表明一個人是否在國外擁有帳戶,如果有,則必須在比利時納稅關於興趣
    我不知道荷蘭的法律。

    • 大衛H 說起來

      泰國已經扣除了該利息的稅。順便說一句,如果您從比利時註銷,您將收到不同的納稅申報表,您不再需要向國家銀行報告中心申報外國帳戶。

      以下是一段有意識的段落,說明如何完成報稅表

      “注意:如果您是非居民(即您在比利時提交非居民聲明),
      您沒有義務將您的外國賬戶傳達給
      中心聯絡點。”

      http://financien.belgium.be/nl/particulieren/belastingaangifte/aangifte2016/...

    • 肺艾迪 說起來

      親愛的太平紳士,
      你在這裡寫的完全錯誤。 如果您在比利時註銷,您可以作為「居住在國外的比利時人」提交納稅申報表。 該申報是在九月做出的,申報表上甚至沒有「外國帳戶」部分。 閱讀由簽名者建立的文件「財務」部分,您將在那裡找到所有資訊。 然後,您必須在比利時註銷登記,如果您離開比利時超過一年,這是一項法律義務。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您當然必須提交正常的報稅表,並且必須在那裡申報外國帳戶。 在您需要支付額外的利息稅之前,您需要在國外帳戶中擁有略多於 1/400.000 泰銖的資金,因為您已經在泰國自動為此利息納稅。 它們已經在源頭被扣留了。

  6. ERIK 說起來

    我預計荷蘭將重點在支付國徵收所有類型的老年福利。 但探戈需要兩個人...

  7. 戴維·H 說起來

    我覺得很奇怪的是,當談到稅務話題時,通常都是荷蘭人提出話題,我懷疑這是因為與我​​們比利時人相比,退休金制度和相關安排不同,我在這裡看到很少有關於我們比利時人的話題。 我想是因為我們的退休金安排不同,並且總是在付款國納稅。我們也不會因居住在國外或同居而獲得任何減免。相反,我們在結婚時可能會收到25%的附加費。另一方面,我們在泰國生活沒有任何稅收減免。可以謀生,我們的退休金不取決於我們居住在哪個國家,也沒有控制組織來檢查我們如何以及與誰生活,顯然是我們的“微型” “國家畢竟沒那麼糟。”

    總是覺得奇怪,這裡的荷蘭人不辭辛勞地取得稅號……這只能是因為這為那些聰明的北方鄰居提供了優勢

    • 皮特·德維 說起來

      在荷蘭,您在居住的國家/地區納稅。
      那麼您就不再需要在荷蘭繳稅了。
      除了一些政府退休金

      現在越來越多的70、80後客工正在退休。
      並返回自己的祖國。
      或永久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
      沒有什麼差別。

      荷蘭越來越多地關注美國的這一系統。
      錢必須回到它的來源。
      您認為為什麼國家退休金年齡引入得更快?
      不只是因為我們活得更久這個藉口。

    • 肺艾迪 說起來

      親愛的大衛,
      你的推理是正確的。 實際意圖是:除了 AOW 之外,在荷蘭不必納稅,因為荷蘭人總是為此納稅,而不是退休金納稅。 由於泰國對最低納稅額有相當高的豁免,並且存在各種折扣因素,因此荷蘭人通常只需申報在泰國的退休金,而不申報 AOW(已在泰國徵稅)荷蘭)。)最終低於最低納稅額,這樣他們就可以擁有兩件事:荷蘭免稅,泰國免稅。 事實上,他們的健康保險在移民到泰國後就到期了,這也是你不會聽到比利時人抱怨的小問題。 比利時人,即使他們居住在國外,仍然在計稅之前繳納RSZ,從而保留他們的健康保險,畢竟他們支付了費用,甚至沒有從中受益,它已經在源頭預扣了。
      這就是為什麼你聽不到我們比利時人抱怨的原因。

      • 戴維·H 說起來

        顯然是一個不同的系統,當然,我們比利時人在基因上傾向於對任何與稅收有關的東西過敏(笑),所以我們當然不會乞求稅號。
        我們寧願被這些服務遺忘,也很高興看到我們在泰國的退休金購買價值 x2 升級到 2.5

        自從我住在這裡以來,我的血壓從大約 14 升至 11...好吧,這裡的郵箱幾乎是空的...並且沒有藥物哈哈

  8. 傑克小號 說起來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我最近了解到,美國人無論在哪裡居住或工作,都必須在美國納稅。 美國利文斯荷蘭公司也在朝這個方向前進。

    • 伯特 說起來

      如果他們也在全球範圍內應用“權利”,例如健康保險。
      如有必要,最高可達 NL 最高價格。
      會公平的

  9. 稅務人員 說起來

    對於「狼」來說,沒有什麼比在柵欄內獵羊更美麗的了。

    政府具有生物體的所有特徵。 它生活在自己的動態中並存在,因為它「吃掉並掠奪」進入視野的一切。 這種生物甚至具有自然特性,例如生長、分裂、細胞分裂和不惜一切代價生存。 它剷平一切它認為對其自身存在構成威脅的事物。 沒有人能真正掌控它,因為它的僕人(政客、政府部門、司法部門、警察和軍隊)被動地確保持續且幾乎不受干擾地供應越來越多的食物,而不用擔心它的真實情況。存在的本質。 很快你就可以再次對生物的某些部分進行投票。 基本上是同意你的經濟死刑的一種形式。 我寧願看到這個生物變小而不是變大...

    • 馬可福音 說起來

      稅務員寫道:“我更願意看到這種生物縮小而不是長大……”

      哈哈哈,聽起來很有趣,但你真正的野心當然是扮演這種生物的角色,親自剪羊毛並吃掉盡可能多的羊。

      你在這裡穿得像只披著羊皮的狼 🙂 如果狼能做到這一點,那麼羊的情況就更糟了。 幸運的是,荷蘭政府正在限制你的飲食和捕食 🙂

      順便說一句,你的野心支持(有意識地?)對達爾文主義的誤解解釋。 但由於它符合您的個人利益,因此這當然不會是一個問題。

  10.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正如財政部出版物所示,條約談判可能持續數年。 我預計與法國(這是一個非常古老的條約,即29年12月1974日起)和比利時(31年12月2002日起)的談判肯定會出現這種情況。 就泰國而言(自 09 年 06 月 1976 日起),很容易預計 2 至 5 年的交付時間。 但要做到這一點,談判必須現在就真正開始,而不是像迄今為止的情況那樣,多年來只出現在概述中,沒有任何實際談判,而只有磋商(更正式的準備階段) 。

    在提到的18個國家中,我發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新來者”,那就是韓國。 其他「新來者」包括安道爾、智利和哥倫比亞。

    自1年代以來,荷蘭的政策一直致力於將私人退休金和年金繳稅盡可能帶回荷蘭。 這當然也適用於社會安全福利,包括 AOW 福利。 後者最近與尚比亞簽訂的新條約(於 2019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就是這種情況。

    與我在許多答覆中讀到的相反,荷蘭的這一目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您的退休金或年金支付的累積階段,您透過繳納較少的所得稅而享受了荷蘭的稅收優惠。 那麼荷蘭想要在福利階段對此課稅是完全合乎邏輯的。

    如果我們看看泰國,荷蘭以養老金或年金支付的財政便利形式承擔了負擔,而現在泰國則受益匪淺。 在許多條約中,您會遇到締約國之間徵稅權的某種劃分。 這種徵稅權的劃分通常由條約條款規定,其中居住國有權對源自荷蘭的某些收入徵稅,前提是該收入總額不超過一定數額。

    例如,百慕達、喬治亞、葡萄牙和烏幹達等國家的收入限額適用於 10.000 歐元。 德國的限額為 15.000 歐元,而比利時和英國的限額甚至為 25.000 歐元。

    協商這樣的邊界自然是花費最多的時間。

    在與泰國進行的談判中,(部分)收迴向荷蘭支付的私人退休金和年金稅無疑將成為重要議題。

    此外,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泰國這三個條約中沒有關於社會安全福利的條約規定,因此目前對 AOW 福利等存在雙重徵稅,即將討論作為來源國的荷蘭和(在本例中)作為居住國的泰國。

    關於後者,請參閱我在 18 月 23 日晚上 17:XNUMX 在讀者投稿中寫的內容:「關於荷蘭境外 AOW 領取者的 AOW 退休金的資訊」: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aow/informatie-over-aow-pensioen-voor-aow-gerechtigden-buiten-nederland/

  11. 維姆德維瑟 說起來

    親愛的,

    一方面,我了解到荷蘭要對各類退休金徵收工資稅。
    畢竟,這是之前在荷蘭免稅、後來又要徵稅的退休金。
    荷蘭現在錯過了這一點,因為人們已經永久移居泰國,並獲得了豁免。

    另一方面,例如,如果您永久居住在泰國,您可以使用泰國的各種由納稅人的錢資助的設施。

    我的觀點是,例如,如果您永久居住在泰國,您應該在那裡納稅,因為您「獲得」了那裡的設施的好處。
    如果您在荷蘭納稅,您將不會得到任何回報,因為您永久居住在泰國,並且如果條約發生變化,泰國不得對退休金徵稅。

    這是一件複雜的事情,但我想聽聽我對其他人的看法。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親愛的維姆,

      一方面,您也看到了對荷蘭作為來源國收費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您指出泰國人現在作為居住國使用公共設施。

      在較新的條約中,這種困境通常透過在締約國之間劃分徵稅權來解決。 我在昨天的回覆中已經指出了這一點。
      下面的範例顯示如何安排一切。

      荷蘭與比利時締結的《避免雙重課稅條約》中,基本原則是退休金、年金和社會安全福利由居住國課稅。

      但是,如果居住國出現以下情況,則來源國將收回應納稅額:
      a. 將該收入的不到 90% 納入稅收,並且
      b. 日曆年收入部分的總額超過 25.000 歐元。

      因此,來源國收回應納稅額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我預計類似的條款將納入與泰國締結的新條約中。 第一個條件可能會給泰國帶來很大的痛苦,因為泰國不對在享受當年實際帶入泰國的收入徵稅。 但在許多情況下,第二個條件(應稅收入至少 25.000 歐元的要求)也消除了這種痛苦。

  12. 圖恩 說起來

    這純粹是貪婪! 一旦您從荷蘭註銷,他們將立即取消您的健康保險。 其實有點奇怪,因為泰國的醫療費用比荷蘭低。 並且您不再支付保費。 可以繼續下去,因為如上所述,所產生的醫療保健費用永遠不會高於荷蘭公司報銷的費用。

    海牙很快就會決定泰國需要繳納的稅金(大大)減少。 下一步是:BV 荷蘭將額外徵收高達荷蘭稅收水準的額外費用。
    因此,您有義務在荷蘭支付路燈、道路建設/維護等費用,但不使用它們。

    歸根究底,荷蘭認為泰國稅務機關沒有正確履行職責。 這裡的稅務機關被剝奪了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課稅的自由。
    想像一下,El General 打電話給 M. Rutte 先生(來自塔樓的那個)並說/要求居住在荷蘭的泰國人必須根據泰國稅收規則向荷蘭納稅。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荷蘭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一段時間以來,我一直聽到有關重新談判租稅協定的故事。 但很少有具體的事情發生。 我還認為,泰國政府除了重新談判之外還有其他事情。 畢竟,泰國對此沒有興趣或興趣少得多。

    海爾倫永遠不會知道我在泰國繳了多少稅。

    • 圖恩 說起來

      關於抓取的更多資訊。 BV Nederland 是非正式照護的大力支持者。 這比維護養老院便宜得多。 如果您作為單身人士領取國家退休金,並且為了未來而收留可以提供非正式護理的人,您將立即受到懲罰! 您的單一 AOW(大約 E 1.100 p/m)將返回 E 750 p/m(四捨五入的金額)。 那麼論點是:你的室友應該去上班,以吸收每月約 350 歐元的折扣(= 義務!)。 畢竟,荷蘭也是如此… 只有在那裡,你的「室友」最終也會收到 AOW 退休金(稱為權利)。
      只是:假設最低工資為每天 350 泰銖,這意味著收入為 12.250 泰銖,因此整個月都在工作。 目的是補充 BV Nederland 的資金。 因此很少/沒有時間進行非正式照護。 當然,他/她必須繼續工作,直到荷蘭合夥人去世。
      另外,因為她沒有住在荷蘭,所以她無權獲得 AOW。

      結論:有義務(補充 AOW 折扣、提供非正式照護)但沒有權利(伴侶過世後沒有 AOW)。 向正在考慮搬來與您同住的人解釋(「為什麼我必須工作才能向 NL 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工資?」)。

      透過這種方式,BV Nederland 迫使您返回荷蘭,而您照顧社區的費用則由社區承擔。 這很可能高於 AOW 的「節省」。

      換句話說,海牙確實有很多想法。 但我們已經知道了。

      • 呂德 說起來

        引述:如果你作為單身人士領取國家養老金,並且為了未來你將一個可以提供非正式護理的人帶入你的家中,你將立即受到懲罰!

        我有點忽略了這一點。
        如果您將來帶某人到您家中提供非正式護理,您未來的非正式照顧者現在會做什麼?
        就住在你的房子裡,沒有別的事嗎?
        我是否可以假設,如果您帶某人進入您的家,您也與他們建立了關係,並且該人不僅僅是不付房租的寄宿生?

        事實上,荷蘭的一個可能的伴侶稍後也會收到 AOW 退休金,這與您的情況無關。
        那麼您應該選擇與您的伴侶住在荷蘭。

        如果您想讓「未來的非正式照顧者」住在您在泰國的家中,並且還想支付他們的費用,您不應該想從荷蘭政府收回這些費用。
        AOW 的規則很明確。
        每個人都領取個人國家退休金。
        如果您獨居,您將獲得國家退休金的補充,因為獨居比合租更貴。
        如果你們開始同居,你們的津貼將不再適用,因為家庭費用可以由兩個人負擔。
        其中一人是泰國人,無法領取國家退休金,這一事實並不是荷蘭政府的錯。
        這是你自己選擇的。
        如果你的——伴侶——我會這樣稱呼它,沒有什麼錢可以貢獻,你將不得不自己養活你的伴侶,如果你節儉你的錢,你的伴侶可能不需要工作,並且有時間進行非正式護理。

        順便說一下,結婚可以幫你的伴侶一個忙。
        如果運氣好的話,您的伴侶將在您過世後獲得寡婦撫卹金,而不必挨餓。
        我不知道這方面的規則,但我肯定能找到答案。

        引用: 結論:義務(補充 AOW 折扣,提供非正式照顧)

        在我看來,補充你的收入和提供非正式的照護似乎是你伴侶的義務。
        至少不會,如果你還沒結婚的話。

        • 圖恩 說起來

          魯德,

          我認為你沒有抓住我所說的重點。 首先,將未來的非正式照顧者目前的工作(謀生)納入討論是很奇怪的。
          基本原則是:及時安排您的非正式護理,因為如果您只在需要時才開始尋找,那麼在泰國可能(不再)可能。
          所以你必須返回荷蘭併申請各種支持計劃、住房等。
          我想知道這是否比「節省」的 E 350 每月多一點還是少一點。

          而且您也知道,未來的非正式照護人員必須至少繳納實際非正式照護時薪資的 50% 至 70%,才能向荷蘭 BV 支付折扣。

          此外,我沒有從荷蘭政府收回任何「成本」。

          我的問題本質上是:您如何向潛在的非正式照顧者解釋這一點?
          1. BV Nederland 期望她每月貢獻 12.500 TBH
          2. 她應該提供非正式的照顧和
          3.你沒有得到任何回報(沒有國家退休金等)。

          我可以解釋上面的第3點,但與第1點和第2點結合起來就變得非常困難。

          當然,在這一背景下,BV Nederland 在您從荷蘭註銷後很快就會立即取消您的健康保險,這也起到了一定作用,這意味著 - 特別是在我們大多數人前往泰國的年齡 -你被迫確保這裡有一棟「著火的房子」。 並附有相應的保費。 我也稱之為一種抓取形式。 就像AOW折扣一樣。

          最後。 別擔心我。 如果我將來需要非正式護理,我會去荷蘭和我女兒住在一起。 保留我的單一國家退休金,申請各種補助、健康保險等。

          誰在財務上很聰明?

  13. 呂德 說起來

    引述:“如果您在荷蘭納稅,您將不會得到任何回報,因為您永久居住在泰國,並且如果條約發生變化,泰國將不允許對退休金徵稅。”

    正如您之前所寫,您過去已經節省了稅金。
    因此,您現在繳納的稅款可能一無所獲,但您過去已經收到了。
    將其視為分期付款或償還貸款。

    事實上,泰國和荷蘭都有權獲得您的部分收入。
    但這些部件有多大是他們必須協商的。
    他們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此。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這是完全正確的,路德。

      請參閱我之前寫的有關稅收權利分配的內容,然後是(針對維姆的信息)荷蘭與比利時簽訂的條約中如何安排一切的示例。

      與泰國簽訂的新條約很可能也包含這樣的條款。

  14. 杰拉德 說起來

    如果公司退休金是次要條件呢?我的意思是退休金是由我自己沒有繳納的公司累積的。 我當時的收入與我的職業市場相符,這意味著如果我不想在申請另一家公司工作時遭受財務損失,我總是必須將未來的退休金權利添加到我的收入中。 簡而言之,我從未享受過扣除,因此沒有任何稅收優惠。
    該公司可能已經獲得了儲備金的稅收優惠,這是該公司為履行未來支付退休金義務而必須建立的。
    簡而言之,該公司由於該保留而享有稅收優惠,現在我必須為該福利納稅。
    簡而言之,我看到了合理性,退休金繳款預扣不繳稅,在這種情況下不是,我忘了這種退休金應計方式叫什麼,無論如何都不是平均薪資制度。
    順便說一句,我知道我必須為此納稅,因為您可以將其視為尚未納稅的次級收入支付。

    • 史蒂文 說起來

      您已經建立了非繳費型退休金,您確實從中獲得了稅收優惠:它是為您建立的,而您無需為這部分收入繳納一分錢的稅。

    • 哥拉特 說起來

      該養老金被稱為非繳費型養老金,這意味著僱員無需繳費。 最終,該僱員應計了一筆未繳稅的金額。 對於那些作為僱員透過從工資中扣除來建立免稅退休金的人來說也是如此。 此外,收入是從投資的保費中獲得的,因此累積了更多的資本,只有在退休金福利開始時才需要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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