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烏汶羅馬

參考: 泰國簽證問題編號 046/22:根據與泰國的“雙邊協議”入境泰國博客

基於那裡的一篇關於雙邊進入的文章,正如羅尼所問的,“但也許有些讀者有這方面的經驗。”

我想回應,但此類文章沒有直接回應,因此我的貢獻。

我的愛人是老撾人,也屬於雙邊協議,因此總是根據兩國之間的雙邊協議進入泰國。 與柬埔寨的唯一區別是老撾公民可入境 30 天,柬埔寨公民可入境 15 天。

事實證明,不可能延長,因為我們可以延長,所以當我們在我們的房子裡待到伊桑的時間較長時,她每次都必須進行邊境跑步,之後她將再次獲得30在老撾住一晚。 這直到並包括最後一次(在新冠疫情之前)在國家邊境,我不確定,但我認為到目前為止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提問者不可能留下他兒子的分機,但作為羅尼表示,詢問並沒有什麼壞處。

據我/我們的經驗,親愛的現在在泰國有穩定的工作和工作許可證,所以不需要每29或30天往返一次。


注意:“非常歡迎就此主題作出反應,但請將自己限制在本“結核病移民信息簡報”的主題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如​​果您想查看涵蓋的主題,或者如果您有適合讀者的信息,您可以隨時將其發送給編輯。 僅用於此 www.thailandblog.nl/contact/. 感謝您的理解和合作”。

1 條回复“結核病移民信息簡報第 012/22 號:基於“雙邊協議”的居留”

  1. 傑克 說起來

    記者:烏汶羅馬
    非常感謝您對我兒子的貢獻。 無法根據“雙邊協議”續簽。
    問候傑克。


青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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