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揭露“墮落”和尚龍普
曼谷航空中心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Piya Tregalnon 是“噴氣機”僧侶 Luang Pu Nen Kham Chattiko 視頻的創作者,該視頻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皮亞說,他把這段三年前製作的視頻發到了臉書上,因為他想知道和尚是怎麼弄到這麼多錢和財產的。 剪輯顯示僧侶和另一名僧侶坐在私人飛機上。 Luang Pu 佩戴昂貴的時尚配飾玩電子產品 小工具.
Piya 與僧侶接觸是因為他需要一架噴氣式飛機來往於曼谷和烏汶府之間。 和尚總是用現金支付,大約 30.000 泰銖。 他說他想買一架私人飛機,並聲稱擁有一輛奔馳S500、一輛寶馬X6和一輛Mini Cooper。 和尚通常乘坐邁巴赫出行。
飛行員說,龍普向他展示了成捆的 100 美元鈔票和來自美國銀行的支票簿。 每張支票允許他提取 10 萬美元; 他的賬戶裡有這麼多錢。
Piya 不怕被起訴搞砸了。 “我親眼看到了這一切。 我不希望一個利用佛教信仰賺錢的人逍遙法外。”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了。 僧侶的一名前同夥告訴正在調查僧侶的特別調查部(DSI,泰國聯邦調查局),僧侶酗酒和吸毒,並與許多少女發生性關係。
Si Sa Ket 的一名目擊者,也是前合夥人,說這名僧人在他位於烏汶叻差大尼的車庫裡修理了他的豪華汽車。 和尚在車庫裡喝酒、看色情片、吸毒和與年輕女性有染。
昨天,撲罪組派人到龍普父母家搜查,但未獲准。 據消息人士透露,這套房子價值100億泰銖。 小組後來去了 Santitham Baramee 修道院,但那裡是在一扇鎖著的大門前。
龍普目前居住在法國。 他拒絕透露何時返回泰國。
(來源: “曼谷郵報”, 8 年 2013 月 XNUM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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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隱私規則,在 Facebook 上發布此消息的人會在荷蘭逍遙法外嗎? 就一個問題。
我認為如果你在荷蘭做這樣的事情,你確實會立即被指控違反隱私法,更糟糕的是,僧侶將因此而免於進一步起訴,因為這就是我們的“忠誠” !
@ T. van den Brink 荷蘭沒有通用的“隱私法”。 在荷蘭,有各種法律規定了隱私的某個方面。 最著名的法律是《個人數據保護法》。 (資料來源:Aernoud Engelfiet, http://www.iusmentis.com/maatschappij/privacy/wet/)
法律確實提供了起訴某人誹謗或誹謗的選擇。 考慮到它所服務的社會利益,在噴氣式飛機上發布與僧侶的視頻對我來說似乎不會受到懲罰。
前僱員在《曼谷郵報》的文章中提出的說法略有不同。 在這裡,“聽取雙方意見”的新聞規則正在被打破。 和尚可以上朝,但他不介意。 目前,他甚至不願透露何時返回泰國。
謝謝迪克的斥責! 我對法律不是很了解。 無論它們被稱為隱私法還是個人數據保護法。 我的意思是,即使是“法律”也可能如此扭曲,以至於違法者或“肇事者”更有可能成為
在荷蘭比那些想要譴責虐待行為的人(例如上述僧侶)受到保護! 這似乎很荒謬,但確實發生了,有多少次沒有
在荷蘭這裡的犯罪者眼前的酒吧,而在我看來,這樣的
應該知道肇事者,以便人們可以武裝自己反對這樣的人物!?
也許我“有點傻”,但有時我不明白了!但我明白這個和尚不會毫髮無損地逃脫,這是泰國法理學的功勞。
@T.van den Brink 最大的問題是:Luang Pu 會從法國回來嗎? 鑑於對他的指控、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以及隨之而來的嚴厲懲罰,我擔心他可能無法回來。 警方表示,他們隨後將要求引渡他。 但隨後泰國和法國必須簽訂引渡條約,泰國警方將不得不提供對該男子不利的確鑿證據。 對了,我很好奇泰國媒體是怎麼報導這個案子的。 公憤有多大? 還是信徒聳聳肩?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