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希望將外國人的土地租約從 50 年延長至 99 年。 這將有利於吸引富有的投資者,因此有利於泰國經濟。

包括前政府黨為泰黨和民主民主聯盟在內的反對派堅決反對修法。   

PT 副秘書長 Chavalit 和 UDD 主席 Jatuporn 希望舉行全民公投來衡量民意。 蘭實大學校長、前議會議長也表示反對。 他稱之為盜竊泰國的珍貴財富。

政府發言人Sansern希望有更長的租期,因為50年對大型投資者來說沒有吸引力,他們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收回投資並實現收支平衡。 這將阻止國內外投資者在泰國擴張。

他強調,隨著東盟經濟共同體今年年初生效,這一領域的競爭變得更加激烈。 泰國面臨著錯失主要投資者的風險,這些投資者隨後將轉移到該地區的其他國家。

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土地可以租賃99年,越南可以租賃70年,菲律賓、柬埔寨和緬甸可以租賃50年。

8條回應“泰國反對派不想要99年的土地租約”

  1. 荷蘭漢斯 說起來

    泰國是否反對並不是真正的問題。

    令人震驚且意義重大的是,UDD 狂熱者反對延長租期。

    問題是,他信的追隨者(如果我可以這樣稱呼他們)是否真的是為了普通人而存在,他們可能會從泰國的更多投資中受益。
    當然,下一個問題是為什麼他信等人不希望這樣。
    也許個人興趣,一切都適合我?
    畢竟,外國人的投資最終會在國外帶來利潤。
    而且不在部落的口袋裡……

  2. 尼科 說起來

    難道他們就不能為私人設立類似的東西嗎?
    土地租賃期為99年,由土地局管理。
    這實際上與阿姆斯特丹相同。

    編輯們,請安排“就”吧

    問候尼科

  3. 說起來

    根據 Chavalit 的說法,盜竊貴重財寶:他忽略了這只是關於使用土地 99 年; 最後一個是不同的。
    在泰國,土地分配不均:80%的土地由10%的人口擁有。 在我看來,當我們談論泰國的土地時,這似乎更不公平。 而這80%實際上掌握在他自己的同胞手中,也就是那些更富有的同胞手中。

  4. 切爾西 說起來

    我一定是錯過了一些關於這個主題的信息,因為我驚訝地讀到土地租約現在是 50 ! 年狀態。
    八年前我簽了一份30塊的土地租賃合同! 年,這就是當時可能的最大年數。
    我錯過了什麼信息嗎??
    感謝您的答复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它們是有區別的

      可用的最長租賃期限是多長?
      最長可用租期為 30 年,並可選擇續租 30 年。 與土地所有者商定的每次租約續簽(只要超過 3 年)都必須在當地土地辦公室登記。 對於每個新註冊,都將徵稅。

      在某些情況下,外國公司可以租賃用於工業或商業目的的土地長達 50 年,之後有可能延長租賃期限。

      http://www.thailand-lawyer.com/land_lease.html

  5. 雅克 說起來

    顯然,掌管這裡的泰國富人群體不希望競爭,並且堅決反對這項政策。 我希望它得到實施,因為這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稍微適應西方思維不會有什麼壞處。 老百姓確實從中受益。 當然是(住房)建築中的工人和公司以及建築供應商群體。 政府有很多選擇來限製過度行為(濫用)或外國黑手黨,但對於我們僑民來說,能夠使用它是件好事。

  6. 保羅維米 說起來

    土地租約50年
    我認為土地租賃期限是30年。
    也許土地租賃適合在泰國投資的公司
    50 年。 你的文章中沒有提到這一點

  7. 科林·德容 說起來

    我們需要為最長可租賃 30 年的私人做出改變。 即使合同中有規定,任何額外的選擇也不具有法律效力,這是我在各個法院的經驗。 只有想要投資超過 50 萬美元的大型投資者才能獲得 40 年的租賃合同,然後獲得 BOI 的許可和許可。 (投資銀行)但泰國人絕不會承認給予更長的期限,因為一切都掌握在泰國富有的精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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