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stock / Shutterstock.com)

荷兰和泰国之间的新税收协定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生效。 “除非泰国在各个层面都同意。 我们目前不知道如何或做什么。” 雷姆科·范·韦恩加登大使在华欣及周边地区与荷兰人民的“见面会”上表示了这一点。 百余位同胞和合作伙伴参加了会议。

无论如何,新条约显然不会于 1976 年 1 月 2024 日生效,该新条约将取代 XNUMX 年的旧条约。 现在众所周知,除其他外,荷兰将通过预扣税对所有流出的私人养老金征税。 如果注销的荷兰人已经在泰国纳税,则金额比在荷兰的情况要少得多。 业内人士的印象是,仔细想想,泰国对荷兰征税而让泰国两手空空感到遗憾。

范韦恩加登不愿透露新协议的内容。 这是在官方层面进行谈判的,但只有在泰国完成该程序后,该条约才会被提交给荷兰国务委员会和议会等机构。 “在那之前内容仍然可能会发生变化,”Van Wijngaarden 说。

前高级会计师汉斯·古德里安补充说,他认为该条约不是一锤定音的决定,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批准。 这从荷兰与其他国家之间条约的事件进程中可以明显看出。 古德里安很担心这种影响。 “如何防止已经征税过一次的荷兰储蓄在泰国再次征税? 问题是条约中是否对此做出了规定。 无论如何,我们将尽一切努力推迟条约生效。 如果条约没有规定资产转移,例如荷兰过去在泰国积累的储蓄,将不征税并免税,那么许多荷兰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古德里安说。

范韦恩加登大使表示,我们不应该对此进行猜测。 只有泰国同意条约内容,该程序才会启动。 他确实承诺古德里安届时将与财政部合作,为荷兰人民组织一次信息会议。

申根氏菌

关于泰国人前往申根的现有签证要求,Van Wijngaarden 指出,泰国已要求取消这一要求。 这是一个复杂的案件,最终必须在布鲁塞尔做出裁决。 据大使称,这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目前,95%的荷兰签证申请获得批准。

对“税收协定协议可能需要一些时间”的 33 条回复

  1. 安德鲁·范沙克 说起来

    嗯,这些“内部人士”的印象很好。
    当前的概念让泰国空手而归,它是一条单行道。 长期居住在这里并使用所有设施的荷兰人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这并不好。 好吧,那么一点点。
    此外,我们在这里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的文化。 在国外毕业的受过教育的泰国人发现欧洲人对待纳税选民的方式很奇怪。我认识的泰国人/中国人永远不会接受这一点。
    泰国人不容易被外国愚弄。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泰国人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在各个层面上达成一致。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荷兰必须把接力棒放在一边,在酒中加入大量的水!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安德鲁,从您的回复中,我越来越认为您确实掌握了有关即将出台的条约内容的信息。 或者律师已经举报了。 您不想与我们分享该信息吗?

      但如果没有人知道它说的是什么,其中可能有一些东西可以补偿泰国。 我们知道很多吗? 我们谈论的是多少钱? 真正的公务员养老金和安全福利已经在荷兰征税。 这涉及从泰国收取的公司养老金(条约第 18 条)和政府公司养老金(第 19/2 条)的税收。 我手底下估计一下:10.000万人,养老金25万欧元,税率10%,那就是25万欧元。 XNUMX亿泰铢; 是的,相当多,或者有人有更好的信息吗?

      • 哥拉特 说起来

        我想有很多人只有AOW加上少量的补充公司养老金,如果我还记得多年来的反应,你提到的2800对我来说似乎太多了,我宁愿考虑欧元或每月1500的补充平均养老金,这已经是差异的一半了。 例如,考虑那些每月收入略高于 65.000 美元的人。
        如果泰国开始对收入征税,我认为最终会出现双重征税,荷兰将为人们在泰国已经支付的费用提供补偿。

        安德鲁·范·沙伊克(Andrew van Schaik)所说的“我们使用(泰国)的设施并且不会支付费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我们所有的外汇支出都有利于泰国经济,并为许多人提供就业和收入,所有支出中另外 7% 作为增值税等上缴给泰国政府。 泰国人的平均收入为每月 15.000 泰铢,而外国人每月的平均收入至少为 65.000 泰铢,您可以理解,1 个外国人的可消费金额至少是泰国人的 5 倍。
        然后,没有什么东西对外国人免费,但他们却要支付相同的金额(路税、公用事业费),有时甚至很多,例如景点、公园、游泳池、动物园和政府医院。

        • 克里斯 说起来

          更正:每月最低 45,000 泰铢,而不是 65.000 泰铢。

        • 克里斯 说起来

          这类拥有 AOW 和小公司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将在未来二十年大幅减少。 将会出现一个新的富裕退休人员类别。 除了公司养老金外,超过 2% 的人还拥有可以在移居泰国之前出售的已付清住房。 所以银行里有很多存款。 银行存款75万泰铢没问题,而且月收入几乎都在800.000泰铢以上。 泰国女人并不热切期待,因为她们不知道。

      • 克里斯 说起来

        我可能不是唯一一个在荷兰不为其公司养老金缴税的人,因为我已被豁免这样做。
        我只需要为我的国家养老金缴税。
        这与我从 2006 年到 2021 年在泰国工作而不是在荷兰工作有关。

        • 说起来

          我认为Chris写的完全符合泰国和荷兰之间现行DTA的规定,但与你居住或工作的地方无关。

    • 布尼亚 说起来

      长期居住在这里并使用所有设施的荷兰人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这并不好。 好吧,那么一点点。
      这个评论没有击中要害,你很容易忘记,所有来自国外的钱都进入了泰国经济,所以这些钱都花在了泰国,而且许多荷兰人在泰国有一家小企业,因此要向泰国纳税,而这些荷兰人还让泰国人干活,你太目光短浅了。
      不是每个人都能退休。

  2. 一月三十一日 说起来

    我对新的延期通知感到非常高兴。
    无缘无故的是,指定的专家几个月来让数百人陷入了不确定之中
    预计他们的收入将于 1 年 2024 月 XNUMX 日减少而采取的措施。
    我的信心因此急剧下降。

    我亲切的问候
    一月三十一日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扬·拉默特对新条约生效日期的看法几个月来一直受到包括我在内的几位作家的质疑。 那么灯应该已经为你打开了; 此外,您还可以向大使馆和财政部索取信息。 你没能做到这一点。

      现在,我认为将自己的疏忽归咎于一个十年来一直在这里免费提供服务的人是不合适的。

  3. 帕科 说起来

    @汉斯·博斯。 谢谢汉斯提供的所有信息。 我发现您所有的帖子都非常有用且内容丰富。 尤其是这个。
    通过您的贡献继续做好工作。 就我而言,你还在编辑团队中……

  4. 布拉邦人 说起来

    在荷兰 IND 的压力下,荷兰每周有数千份申请,目前大多数来自国外的签证申请都被拒绝。 这是出于最奇怪且违法的原因。 如果不上诉,这将意味着公务员的工作量减少。 这是荷兰一位知名移民律师告诉我的。 Wijngaarden 的 HR 应该更清楚。

    • 罗布·V。 说起来

      签证申请通过 BuZa 进行,IND 仅在异议程序中出现。 事实上,在旅行限制到期后,BuZa 无法及时扩大人员规模,TB 上已经对此进行了讨论。 但拒绝率超过50%? 这些都不是真的。

      新冠疫情爆发之前,荷兰2010年的拒收率为6%,1年稳步下降至2014%,随后又稳步上升至7年的2018%。2019年为6%,2020年为9%,2021年为21,5%,2022年为16%。 对于泰国来说,5%左右的比例是很常见的,有的年份少一点,有的年份多一点,但一般情况下不会明显高于10%。

      多年来,我一直与使馆联系有关签证申请的问题,他们关于拒绝等问题的答复总是非常正确。 如果大使说95%的申请获得批准,我相信这是因为这符合泰国的正常情况,也符合过去向大使馆工作人员提供有关签证统计问题的答案的可靠性。

      从明年2023月开始,大家可以在欧盟内政部网站上找到XNUMX年的数字。 如果事实证明大使只是在谈论某事,我会写一些相关内容。

      但我怀疑律师是煽动这件事的人。 一些国家,例如来自土耳其、摩洛哥等国的申请,希望多年来看到30-40%,有时甚至高达50%。 近年来,在许多领事馆,“超过一半的拒绝”可能是一个正确的说法,但这并不常见,也不是全球范围内荷兰签证申请的平均正常情况,当然也不适用于来自以下国家的申请泰国。

      因此,如果有人应该更了解这里,那几乎肯定不是大使……

      数据来源:欧盟内政 > 签证政策 > 申根国家签发的短期签证统计 > 2009年至2022年完整统计

    • 彼得(编辑) 说起来

      猴子三明治的故事和情绪营造。 正如 Rob 所说,IND 并未参与其中,每天仍有许多人持申根签证来到荷兰。 我的泰国女友最近获得了五年期申根签证。

      • 罗布·V。 说起来

        律师可能指的是这样一个事实:超过一半通过 IND 提出的异议程序都会产生负面结果。 几年前,我认为大约有一半的反对是成功的,当通过律师提出反对时,这个数字要高得多(大约90%?)。 如果我们假设还有一群人提出了非常糟糕的反对意见,而另一些人提出了合理的反对意见,那么我们最终可能会得到大约一半的成功反对意见。 谁知道呢,近年来这个数字可能要低得多,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反对意见都会失败。

        我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深入研究这个问题,但这本身就是一个合理的场景。 其中“超过一半的反对失败”被错误地扭曲为“超过一半的荷兰签证申请失败”。 在这样的传闻成为现实之前,请了解经过证实的消息来源的重要性......

  5.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上述文章过于强调“新避免双重征税条约何时生效”的问题,而没有回答“新条约从什么日期开始适用”的问题。 最终重要的是后者!

    新条约还没有公布(尚未在 Tractatenblad 上公布),但总的来说我想我已经知道了这个条约的内容。 它包含根据 2020 年财政条约政策备忘录规定的来源国税。另请参阅 2 年 2022 月 XNUMX 日的 BUZA 新闻稿,我在泰国博客中多次引用过该新闻稿。

    因此,关键问题是:新条约将从什么日期开始适用? 这最终必须从新条约的最终条款中体现出来。 但这一日期将早于条约生效日期这一事实也不例外。
    我举以下例子:
    • 马来西亚:02 年 02 月 1988 日生效,01 年 91 月 1985 日起适用;
    • 新西兰:18年03月1981日生效,01年01月1981日起适用;
    • 苏里南:13 年04 月1977 日生效,25 年11 月1975 日起适用;
    • 泰国:于09 年06 月1976 日生效,并自01 年01 月1976 日起适用!

    现在,关于泰国,把“1976”换成“2024”你就清楚了!

    此外,还有两个国家的条约已签署但尚未生效。 然后是关于:
    • 哥伦比亚,于 16 年 02 月 2022 日签署,
    • 塞浦路斯,于01 年06 月2021 日签署。

    因此,我不同意上述文章提出的建议,即由于生效日期是在1年2024月1日之后,因此该条约的适用日期不会是在XNUMX年XNUMX月XNUMX日。

    范韦恩加登大使关于新条约只是在官方层面谈判的评论也过于简单化。 在这样做时,他忽略了 BUZA 2 年 2022 月 2 日发布的新闻稿,其中包含新条约已于 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由部长会议通过的公告。 至此,我们已经明确通过了荷兰的“官方级别”!

    我认为,荷兰根据2020年财政条约政策备忘录,在审查新条约时主张征收来源国税,这是世界上最正常的事情。 荷兰,而不是新的居住国,在财政上为养老金和年金的支付提供了便利,假设这些支付将导致在支付阶段征收所得税。 因此,我们谈论的是递延缴纳所得税的义务。
    纳税人甚至常常享有税收优惠。 人们在应计阶段(带扣除)通常会比在纳税福利阶段属于更高的等级。

    Lammert de Haan,税务律师(专攻国际税法和社会保险)

    • 基思 2 说起来

      再次向真正的专家致敬!

    • 托马斯 说起来

      谢谢拉默特!
      新条约还促进条约伙伴之间的数据交换。 泰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已接到指示做好准备。 这表明泰国非常重视新条约。

    • 弗雷德范拉蒙 说起来

      你好兰伯特,

      关于荷兰和泰国之间新税收协定的所有这些大惊小怪都让我抓狂。 我不明白了。 这只是让我的头不安。

      我只有 1 个问题

      1) 泰国对我寄往泰国的钱征收所得税是否合理? 我所汇出的款项已在荷兰缴税。 那么这笔钱将被双重征税。 我现在谈论的是现行条约。 这不可能是意图。 还是旧条约,还是新条约,正是为了防止双重征税。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嗨,弗雷德,

        您对您的欧元在转移到泰国时要缴纳两次税的想法感到不满,即在您收到收入时对您征税,在泰国则对带到泰国的收入征税。 然而,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做法,即使赠送者和接受者都居住在荷兰。

        一个例子。
        假设您向居住在荷兰的一个孩子捐款。 您已经为您给予孩子的那部分收入缴纳了所得税。 您的孩子根据您的捐赠减去法定免税额缴纳赠与税。 事实上,您的欧元大部分都被双重征税,但有两个不同的纳税人。
        而如果您决定为您自己的账户缴纳孩子的赠与税(我们称之为“免税捐赠”),那么您还将针对当时捐赠的赠与税缴纳赠与税。

        税务机关甚至为此提出了一个口号:“我们不能让它变得更美丽”。

        当涉及对例如居住在荷兰或泰国的前伴侣的赡养费义务时,情况就不同了。 然后您可以从您的应税收入中扣除这笔赡养费义务。

        如果您不住在荷兰而是住在泰国,而您的前伴侣住在荷兰,这个“问题”可能会变得更糟。 根据新条约,您在荷兰就您的荷兰收入缴纳全额所得税,而无权扣除您的赡养费义务,而您居住在荷兰的前伴侣也应对所收到的赡养费缴纳所得税。 然后荷兰对同一欧元征收两次税。

        不幸的是:没有什么不同。

        税收协定旨在防止纳税人对同一份收入缴纳两次所得税,即在来源国和居住国缴纳所得税。 但您的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您的情况涉及两个不同的纳税人。

  6. 本尼彼得 说起来

    这里我们谈论的是养老金,但是储蓄(资本)会怎样呢?

    根据这篇文章,泰国将于 2024 年 XNUMX 月对“海外资金”征税。
    https://www.thaienquirer.com/50744/thai-government-to-tax-all-income-from-abroad-for-tax-residents-starting-2024/

    该条约现在规定:

    5 如果泰国居民根据第 6、7、10 第 7 款、第 11 条第 5 款、第 12 条第 4 款、第 14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第 15 条第 1 款和第 3 款、第 16 条第 2 款、第 17 款获得收入或拥有资本,本公约第 19 条和第 22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可在荷兰征税,泰国应对此类收入或资本免税,但在计算该居民剩余收入或资本的税款时,可适用以下税率:如果免税收入或资本没有得到如此豁免,则本应适用的税款。

    其中规定泰国可能会收集“但可能”。
    怎么感觉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现在却开始生效了呢?
    那么你的储蓄是非法的吗?
    假设您已经卖掉了房子,而这笔钱(仍然或仍然)存在于荷兰银行,如果您将其中的一部分转移到泰国,那么您现在将在泰国纳税。
    超过 2 吨,假以时日,您将损失 14000 欧元(7%)。 额外的签证费用,没有任何回报。
    取决于荷兰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只有泰国准备得更快,因为它已被纳入该条约。
    泰国人说你必须放弃这一点,那么所有外国人都有 TIN 吗?
    所以荷兰会收款,泰国会在一月份立即收款,多亏了“但可能”!

    请(真诚地)告诉我,我不明白并且错了。

    • 所以我 说起来

      对此还没有什么可说的。 额外的指令爪子。 161/2566 加上给泰国税务局的附信,请参阅我在其他地方的回复,没有提到养老金或储蓄,但谈到了带入泰国的收入,加上它报告说,那些属于税收协定的人将面临泰国税收扣除已在本国缴纳的所得税。 区分养老金和储蓄是泰国税务局对税法第41条采取更宽松态度所采取的做法。现在随着新指令的出台,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 既然新的 TH-NL 条约已暂停,您可以假设旧条约仍然有效。 荷兰税务机关将会很忙,因为每个人都必须提交泰国纳税申报表(实际情况如何还有待观察),而那些向泰国纳税的人将获得荷兰的豁免。 当然,您必须自己申请,因为荷兰税务机关不会提供。 除了这些变化之外,泰国和周边地区也引起了很大的骚动,因为除了指令的文本之外,人们对其进一步的范围和后果一无所知。 就好像它从天而降一样,突然。 泰国本国的专家和政界人士警告称,它将错过许多投资,例如,可能不会从国外获得更多资金来购买房地产。 这并没有说明这对泰国企业造成的后果。 阅读去年七月的 BKP:
      https://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2612597/calm-approach-on-tax-reforms-urged
      上个月,模糊性仍然是一种资产:
      https://www.bangkokpost.com/opinion/opinion/2659608/new-tax-rules-need-clarification
      现在又出现在荷兰养老金领取者身上,因为很明显新的税收协定已被推迟。 不幸的是,这与泰国的新指令相吻合。 所以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事情会如何发展。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Bennietpieter,你说的是条约第 23 条第 5 款。 对于荷兰语文本,您可以查看网页 linkwetten.nl(空格)泰国。

      它规定泰国对该收入(来自文章..和..等)免税,但在计算泰国税时可以包括该收入或资本。 另请参见第 4 段,其中对于(也)有泰国收入的荷兰人也有同样的规定。 用花哨的话来说,这称为“进度保留”,Lammert de Haan 在本博客中给出了一个例子。 然后看 https://www.thailandblog.nl/wp-content/uploads/Heffing-soczekerheidsuitkeringenvervolg.pdf

      没有人确切知道 1 年 1 月 24 日之后新愿景将如何结果。 我在玛泽网站上读到,顾问们也对泰国政府的摘要沟通存有疑问。 现在还有更多:泰国政府已经在“问答”通讯中提供了解释。 我早些时候在这里写道,我翻译了那篇文章并将其交给拉默特寻求建议; 拉默特是条约法专家,但这不是我的专长。

      我建议你等一下,它还没有燃烧。 如有疑问,您今年仍然可以收集必要的额外“旧”储蓄,但不要忘记泰国的存款保证比荷兰低得多。

      Ger-Korat,现在谈谈您所写的内容:“如果泰国要对荷兰收入征税,荷兰必须减少税收”。 这就是世界颠倒了! 荷兰仅对来自国外并在国外纳税的收入提供减免。 这是按照条约规定进行的,如果没有条约,荷兰将采用自己的立法。

    • 托马斯 说起来

      上面写着:荷兰对多项收入征税,泰国不允许征税
      但泰国可能对其他收入征税,并且在计算这些收入的税时,可能会采用该税率,就好像所有收入都在泰国征税一样。

      我没有在官方文件中看到储蓄要被征税,到目前为止,它涉及的是储蓄收入。

      顺便说一句:当前和新的条约阻碍了泰国对所有外国收入征税的野心。

    • 托马斯 说起来

      关于房屋出售:一年前我在税务局进行过这样的讨论。
      我接着说:如果我在泰国卖车,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不
      如果我在泰国卖房子呢? 不
      然后讨论就结束了。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托马斯,问题很快就会变成有人带进 TH 的钱从哪里来。

        外国人说他在奥兰的房子已经卖了,他有遗产,储蓄保单已经付清,钱是他来TH之前工资里剩下的等等。然后泰国人就说:官员说:“表明这一点……否则我会将其作为收入征税。”

        好吧,继续吧! 你知道TH是多么官僚,规则和规定,盖章都是一样的,翻译然后盖章,没有人再有储蓄存折或每日报表,而且根本没有旧年的,然后官员高兴地问签名是否契约上的信息(让你知道是谁翻译的?)是由公证人出具的,以及它是否可以得到法院、内政部和泰国大使馆的适当认证。 若欲碍事,则亦碍事。

        问题就在于此。 请证明您转账的金额。 连你自己都知道吗? 你把它从大堆里拿出来。 除了措施本身的含糊之处(参见其他地方的评论)之外,对于大多数外国人来说,除了语言问题之外,你还会受到税务官员的怀疑。

  7. 英玛 说起来

    泰国是荷兰非常重要的贸易伙伴,每年约有 200 至 500 万荷兰人免签进入泰国,享受泰国的热情好客。相反,泰国国民前往泰国的门槛相当高放假了,去荷兰。
    另一个申根国家,例如西班牙,每天的津贴要低得多,例如,每天15欧元,而荷兰则为55欧元,并且整个逗留期间无需预订酒店,仅在抵达当天预订,这是非常合理的。
    鉴于荷兰和泰国之间的密切关系和友谊,我认为更灵活的签证政策是适当的,以便更多的普通泰国人可以像20世纪的任何普通人一样简单地度过一个短暂的假期,享受我们美丽的家园。到。

  8. 汉斯博世 说起来

    拉默特·德哈恩斯关于该条约将于 1 年 2024 月 XNUMX 日生效的观点与所有可靠消息来源不一致。

    - 国务委员会:布扎和财政部尚未将与泰国的条约提交给众议院两院征求意见。 这只有在泰国和荷兰签署后才有可能实现。

    – BUZA确认,在2023年签署该条约后,该条约最早要到1年2024月XNUMX日才会生效,且不具有追溯力。

    – 财政部于 2023 年 2024 月初向荷兰驻泰国大使确认,在 1 年签署后,该协议最早将于 202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且不具有追溯力。

    这是明确的,而且根据政府消息来源,结束关于是否于 1 年 2024 月 1 日生效的讨论是明智的,因为最早要到 202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才能生效。

    鉴于近期条约的程序时间非常长,1 年 2026 月 XNUMX 日也并非不可能。
    但让我们拭目以待,不要猜测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汉斯·博斯,直到今天早上我才知道你的两个“确认”句子; 我在发给我的一篇文章中读到了它。 另一方面,追溯效应已经发生,您可以在此处阅读。 我之前曾写过,我认为追溯效力是不正确的,并且违背了法律的确定性。

      我认为我们最好结束这个话题,这不在我们的权力范围内,我们应该专注于 2024 年的措施,因为它可以产生巨大的影响。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汉斯·博斯,你写道我的观点与所有可靠来源不一致。 然而,问题在于您是否向这些可靠来源提出了正确的问题,以及您是否能够正确解释所获得的答案。 我对此表示严重怀疑!

      例如,您显然向 BUZA 和财政部询问了有关条约追溯生效的问题。 根据这些当局的说法,这是不可能的。 这些当局在这方面完全站在他们一边。

      但你在我的回复中哪里看到我谈到“追溯效力”? 我没有在任何地方读过它。
      这就是您对一般税法和特别是国际税法缺乏了解的原因。

      我谈论的不是“追溯效力”,而是条约的“生效”和“适用性”。 这些本质上是不同的概念,您必须知道如何解释!

      我将尝试使用一些日期作为示例来澄清这一点。
      31月XNUMX日,就在年终酒会之前,泰国政府将签署该条约。 这应该很容易,因为他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来做这件事了!
      这意味着:
      • 该条约将于 1 月 XNUMX 日起适用;
      • 生效日期可能是1月或XNUMX月或更晚,但无论如何都要在XNUMX月XNUMX日之后(毕竟,必要的手续还得办理);
      • 没有“追溯效力”,但“从1月XNUMX日起适用”!

      我再次提及目前与泰国签订的条约的情况:
      • 于09年06月1976日生效;
      • 自 01 年 01 月 1976 日起适用;
      • 这里也不存在“追溯效力”问题,而是“适用性”问题,因为该条约是在 1 年 1 月 1976 日之前,即 11 年 09 月 1975 日商定并签署的;
      • 签署日期与生效之间的时间约为9个月;
      • 这应该足以说明一切是如何运作的!

      我希望这使得“制定”、“适用”和“追溯效力”的概念更加清晰一些。 如果没有:提问(仍然)免费!

      Lammert de Haan,税务律师(专攻国际税法和社会保险)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拉默特,有人曾经说过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

        我对任何条约的担忧是,在 1 月的某个时候,您会听说从当年 1 月 XNUMX 日起,您必须在 A 国而不是 B 国纳税。新的 NL-TH 条约很可能会解决这个问题。 。 这意味着“偿还”,因为预扣税(在我们的例子中是工资税)的时刻已经过去(而且钱已经花掉了......)。 或者在实施领域是已知的?

        我不知道 1976 年结果如何; 假设当时在 TH 拥有荷兰收入的人数有限。 现在我读到大使估计今天的数字要高得多,这给他们所有人带来了问题。 这是我的问题,它涉及法律确定性。 我认为它的名称对纳税人来说并不那么重要,尽管它在法律上肯定是正确的。

        但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 2024 年措施。 我读得和收到的越多,我就越觉得自己陷入了狂野西部的故事中。 不确定性比比皆是,因此泰国政府应该一针见血,最终让咨询界(以及移民和借调工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否则,到了2025年春天,那些人必须在泰国提交2024年纳税申报表时,那将是令人兴奋的......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埃里克,你和我一样了解要点:“每个荷兰人…………等等。”

          我认为您最后的评论(“2024 年措施”)指的是第 161 号部门指令。 2566 月 15 日向泰国税务官员发出的第 41/2017 号法令,其中放弃了汇款基础规定,不对泰国税收法第 XNUMX 条进行任何修改。 顺便说一句,对于泰国来说,这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 例如,自 XNUMX 年起生效的泰国税法的重要变化也在 KB 实施,但法律并未发生变化。 这项部门指令有一天可能会被一项皇家法令所取代。

          然而,根据与泰国签订的新条约,其中规定了来源国税,“2024年措施”对于居住在泰国的荷兰人来说并不重要。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拉默特,这是个好消息! 那么新条约的出台速度就不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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