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編輯們,

我的泰國女友持 MVV 居留許可與我一起在荷蘭生活了一年半。 現在我們計劃2016年夏天去加州(美國)度假。 我認為 MVV 不適用於此,因為我們是在歐盟境外旅行。 她可以用泰國護照進入美國嗎?如果可以,我們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幫助!

魯道夫


親愛的魯道夫,

那麼你的伴侶就是「唯一的」泰國人。 因此,在這些條件下,她必須向美國人申請簽證。 當然,您表明她持 VVR 居留許可居住在荷蘭。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我會聯絡美國駐荷蘭大使館。

真誠的,

羅伯·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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