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編輯/羅尼,

我的朋友(也是家人,因為他嫁給了我泰國妻子的堂兄)最近永久移居泰國。 他和我一樣已經結婚11年了。 我已經在泰國生活了 4 年了。 沙繳府)。 他持基於婚姻的簽證來這裡,所以沒問題。 他有一個(比利時)兒子,來自他前一段婚姻。 這個人現在25歲。

當他在貝爾赫姆與領事面談時,他問他的兒子應該怎麼做才能永久地來到這裡。 領事說會提供非移民O,有效期90天。 在那90天裡,兒子不得不申請基於家庭團聚的新簽證,所以我們去了Aranyaprathet的移民局,那裡的官員說他沒有資格獲得簽證,因為他太老了。

領事的信息顯然是錯誤的……移民局說他可以每 30 天辦一次去柬埔寨的簽證,在那裡住一晚然後回來。 我覺得挺麻煩的,不過他這個年紀來這裡住肯定還有別的可能吧? 官員告訴他最好的辦法就是在這裡娶個泰國人,馬上介紹人到他的辦公室……TIT……。

現在你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信息來源,因此我的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有哪些選擇? 他想和他父親在這裡投資一家泰國餐館,我朋友的泰國妻子將成為這家餐館的經理。

真誠的,

短劍


親愛的德克,

已經不容易了。 他已經25歲了,這已經是個問題了。 然後他被視為成年人,必須自己申請獲得居留期限,並且沒有父母作為參考。 只有在您 20 歲之前,您可以作為住在泰國的父母的孩子申請家庭團聚(或者他不能獨立生活,然後也允許超過 20 歲)

可能性?

1. 如果領事想給非移民“O”單次入境,也許他也想給多次入境? 他只需每 90 天“跑一次邊境”。 給他們時間或許可以在泰國解決有關此事的問題。

2. 確保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註冊為僱員。

這當然不會那麼簡單,他必須提前獲得工作許可。 並不是所有的任務都對老外開放,但我覺得也許作為經理、會計、廚師之類的,應該是可以解決的。 當您在業務中包括外國人時,也有規定。 想到,除其他事項外,4 名外國人必須在那里工作 1 名泰國人。

當他們創業時,你應該在當地提高你的意識。

3. 結婚生子或有監護人。

相當堅定的決定,當然,能夠以這種方式安排你在泰國的逗留,但對於50歲以下的人來說,這確實是一種可能。

4.免簽證。 確實是 30 天,而且總是可以延長 30 天。 僅限 2 次通過陸路邊境哨所入境。 如果你打算通過機場做更多的事情,那是可能的,但有一天你也會在那裡收到問題。 不是真正可以長期做的事情。 你會遇到問題嗎?

5. 也許領事會給他METV(多次入境旅遊簽證)。 這給了他每次入境 60 天的時間,他可以在泰國境內延長 30 天。 該簽證的有效期為 6 個月。 如果他隨後在 6 個月週年紀念日之前再次執行“邊境運行”,他將最後一次獲得 60 天,然後他可以再延長 30 天。 憑藉該簽證,您已經可以在泰國度過將近 9 個月的時間(包括“邊境運行”)。 然後他必須回到比利時接受新的 METV。

這裡的問題是他必須提供收入證明才能獲得該簽證。 但也許他的賬戶上有足夠金額的聲明也足以滿足領事的要求。 在 METV 上集中註意力、工作或獲得工作許可是不可能的。

反正。 25 歲移居泰國也意味著您身後關閉了許多門。

但也許他足夠富有。 在後一種情況下,泰國精英簽證可能是某種東西。 從20歲開始就可以了。 不便宜,但也許這並不能阻止他: www.thai-elite.com/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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