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編輯/羅尼,

根據新法律,每位外籍人士在申請新的年度簽證時都必須購買健康保險(至少 400.000 泰銖)。

現在我的問題是,對於這個金額(400.000 至 500.000 泰銖的住院費用)真的沒有負擔得起的保險嗎?我認為許多有家庭的外籍人士每月都無法支付 250 至 300 歐元?

問候,


親愛的盧多,

此要求僅適用於非移民“OX”簽證。

“1.7 申請人在泰國逗留期間必須持有泰國醫療保險(經保險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且門診醫療索賠不得低於40,000泰銖,住院醫療索賠不得低於400,000泰銖”

www.thaiembassy.org/hague/th/services/81359-Non-Immigrant-Visa-OX-(Long-Stay).html

比利時人無法獲得此簽證。 荷蘭人就是這樣。

資金要求也不小。

基於“退休”或“泰國婚姻”每年定期延長居留期限則無此要求。 至少上週我去的時候沒有。

我還沒有聽說使領館現在申請簽證也有這個要求。 據我所知,也沒有關於這方面的新法律。 去年有人談論過這個問題,但我沒有聽到更多關於它的消息。

但當然,未來不會發生的事情也會發生。

但如果這是我不知道的新法律,您可以隨時向我發送參考資料。 當然,我總是可能會錯過一些東西。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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