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Thailand Q&A: 'Enter before' 請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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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標籤:
8月2014

親愛的編輯們,

我於 15 月 1 日在老撾獲得了雙重入境簽證,並於 30 月 30 日首次入境泰國。 在移民局,我得到了 14 天的延期,直到 2 月 14 日。 只有簽證上寫著“30 月 XNUMX 日之前入境”。 我的問題是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必須在 XNUMX 月 XNUMX 日到 XNUMX 月 XNUMX 日之間進行第二次輸入的日期嗎?

親切的問候,

羅埃爾


親愛的羅爾,

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時間。 誤會或不清楚的人較多。

在簽證檔案中,“有效期”和“逗留期限”的確切含義有說明,但我將簡要說明。 簽證的有效期是簽證必須被激活的期限。 可以這麼說,直到您可以持該簽證進入泰國。 該期限以結束日期表示(在...之前輸入),由泰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確定。

允許停留天數是指從入境之日起允許在泰國停留的天數。 到期日在抵達郵票上註明,由移民官根據您持有的簽證類型指定。
當移民局批准延長逗留期限後,您的護照上會蓋上新的印章,上面的文字說明,除其他事項外,允許在泰國逗留至……(日期)。 然後,這個新日期將決定您可以通過該延期留在泰國的時間。

簽證上 ENTER BEFORE 中註明的日期非常重要,因為這是您簽證有效期的結束日期。 這意味著您必須在該日期之前激活該簽證的所有條目。 未使用的條目自該日期起無效。
在你的情況下,它說 14 月 13 日,即 14 月 30 日是你最後的機會(記住之前輸入)。 如果您之後去,在 15 月 30 日至 60 月 14 日之間,取決於您是陸路還是機場,您將獲得最多 XNUMX 天或 XNUMX 天的免簽證,但不是 XNUMX 天,因為您的簽證已於 XNUMX 月 XNUMX 日到期。

您獲准延期至 30 月 30 日這一事實僅意味著該延期允許您在泰國停留至 XNUMX 月 XNUMX 日。
這不會延長您簽證的有效期,只會延長您當前的逗留時間。

所以請記住——最遲在 13 月 14 日(不是 2 月 XNUMX 日,因為輸入之前),否則您的第二次輸入將過期。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普勞

免責聲明:該建議基於現有法規。 如果這在實踐中有偏差,編輯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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