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編輯們,

問題是,我已經在泰國持旅遊簽證(兩次入境)生活了 3 年,因為我還太年輕,無法獲得退休簽證,而且銀行里沒有 800.000 美元可以在泰國辦理另一次簽證。

現在的問題是我只能通過陸路 3 x 14 天,或者乘坐 3 次飛機,並有 3x 30 天或最多 90 天離開泰國。 我的護照還是新的,還有 30 頁,所以我不認為我可以申請新護照。

我的家人住在泰國,包括妻子和兩個分別為 18 歲和 20 歲的兒子。

真誠的,

皮特


親愛的皮特,

為什麼要申請“旅遊簽證”? 如果您正式結婚,您可以申請非移民“O”簽證。 根據您的信息,如果您與泰國人結婚,則沒有年齡限制。 然後,您可以在移民局將您通過該簽證獲得的居留期限(90 天)延長一年。 費用 1900 泰銖。

該延期的財務要求並不高。 收入至少 40.000 泰銖或銀行賬戶有 400.000 泰銖。 還有一些其他表格/證據需要提供,但它們也不是不可克服的(請參閱泰國簽證檔案)。

也許還要提一下,如果您與泰國人正式結婚,或者您有泰國國籍的孩子,並且您的妻子/孩子居住在泰國,您也可以將每次居留期限延長60天。

例如,如果您以“免簽”(15/30 天)或旅遊簽證(60 天)進入泰國,您可以將停留期限延長 60 天,而不是 30 天。 每次續訂費用仍為 1900 泰銖。

憑藉“單次入境旅遊簽證”,您可以在泰國不間斷地停留 120 天(60+60)。

或許也可以考慮一下。

親切的問候,

湯家驊

免責聲明:該建議基於現有法規。 如果這在實踐中有偏差,編輯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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