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申請No. 159/20:延長停留期
提問者:托馬斯
我打算這個月回泰國看望我的妻子,剛收到大使館的一封信,裡面有臨時 CoE。 仍然需要提交酒店和機票預訂以及此電子郵件中包含的個人陳述。
現在據說你可以乘坐哪些公司(阿聯酋航空、長榮航空、新加坡航空、泰國航空、卡塔爾航空和阿提哈德航空),但你也可以使用泰國大使館安排的遣返航班,我想,荷航然後是 700 歐元的一種方式,具體取決於您想要什麼,我認為它們意味著經濟艙和商務艙。
現在我的“泰國妻子簽證”有效期到 14 月 15 日,我找不到關於延期的任何信息。 你現在可以將提前 7 天延長到之後 30 天,因為我記得這件事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在XNUMX月XNUMX日離開和隔離結束後會準時到達,否則我就得早點飛了。 有沒有人有鏈接或知道它是什麼?
非常感謝,祝其他想回去的人好運。
反應 RonnyLatYa
對於您的“泰國妻子簽證”,我假設您指的是之前在泰國獲得的居住期,是在“泰國婚姻”的基礎上獲得的。 希望你也考慮過你的“重新入境”,但我認為大使館也會檢查或已經檢查過。
此停留期有效期至您寫信的 14 月 XNUMX 日。 然後您還可以在該日期之前申請新的年度延期。
原則上你可以要求延期30天,也有的在截止日期前45天到截止日期之前也可以接受。 不晚了。 還要考慮您的續訂隔離期,否則您將失去它們。
我也不會指望邊緣...
你說的前15天到後7天是指90天的地址通知,現在和這個沒有關係了。 您只需在入境後 90 天后進行接下來的 90 天地址報告,然後可以在第 15 天之前的 7 天到之後的 90 天之間進行,至少如果您打算自己在移民局進行報告的話。 通過郵寄或在線申請不同的期限。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