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彼得
申請非 OA 簽證。 我想前往泰國並住在烏隆他尼地區,但我需要非移民簽證“OA”(長期居留)。 泰國大使館確實列出了我應該攜帶的物品清單,但我並不完全清楚我應該從哪裡獲取它。 幾個問題:
- 銀行對賬單上有超過 800 萬泰銖,我在荷蘭有,但在泰國還沒有。
- 我也可以到達嗎,夠了嗎?
- 提取出生登記,我可以用英語到達我希望的城市,但這仍然需要合法化嗎?
- 從荷蘭的登記摘錄,我可以通過市政當局到達嗎?這也必須合法化嗎?
- 良好行為的證明,同樣的故事,這也應該合法化嗎?
- 醫療聲明表明我沒有患上他們提供的清單中的任何疾病,我如何得到它以及如何使其合法化?
- 我還需要什麼?
- 以及,在泰國生活最好的保險是什麼?
離開之後我其實並沒有打算再回荷蘭。 所以它必須是一份能持續有效直到我……90+的保險單。
謝謝回答。 我希望你有一個簡單的清單可以澄清一些事情。
反應 RonnyLatYa
– 您目前不會獲得前往泰國的簽證。 您必須等待使領館再次簽發。 接下來的問題是要求是否仍然相同。
– 如果您可以去泰國並想在那裡停留,最好申請非移民 O Single 入境。 要求低得多(至少現在)。 抵達後您將獲得 90 天的居留期。 然後您可以將其再延長一年
阿姆斯特丹領事館網站列出了當前的要求和您必須提交的文件:
https://www.royalthaiconsulate-amsterdam.nl/visum-toelichting/
您當然也可以在海牙的泰國大使館申請此簽證。 駐埃森領事館在這方面也很受歡迎。 有點遠,但幾個小時後你也會收到簽證。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