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者:雅各布

我了解到(來自 TB Immigration Info Brief 040/20)除了在當地銀行存入 800.000 泰銖外,還必須將每月 65.000 泰銖(或每年 780.000 泰銖)存入當地銀行賬戶才能獲得退休簽證。

我的問題是關於最後一筆(年度)存款,它必須來自我們(在新加坡)的聯合海外儲蓄賬戶(因為我們沒有領取養老金)並且與我們在清邁的聯合本地儲蓄賬戶相關聯,以便生存這裡。

那筆錢應該只在我名下嗎? 這可能/將導致各種問題,特別是考慮到我們的遺囑和我們 35 年的聯合結婚證(與泰國人)以及我目前在清邁居住 30 年,年齡 82 歲。 或者他們對我們共同的本地儲蓄賬戶滿意嗎?


反應 RonnyLatYa

1. 申請基於退休的年度延期時,您無需證明至少有 800 泰銖和另外至少 000 泰銖。 至少 65000 泰銖或月收入至少 800 泰銖,不能兩者兼而有之。

如果有人索要銀行收據,無論如何總是來自泰國銀行的賬戶。

2. 通常情況下,大多數移民辦公室要求您用於滿足移民要求的任何銀行賬戶只能是您自己的名字。

但是,也有接受聯名賬戶的移民辦公室。 有時這是允許的,特別是對於已婚人士,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該帳戶是兩個人的名字。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賬單金額的一半會記入您的貸方。 另一半則被視為合作夥伴的一半。 不知道清邁會不會接受這樣的聯名賬戶。

3. 但是你說你在清邁生活了30年。 在過去的 30 年中,您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 如果你問沒問題,但你會期望有人在 30 年後知道一兩件事。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沒有評論是可能的。


青年反應

Thailandblog.nl 使用 cookie

得益於 cookie,我們的網站運行得最好。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記住您的設置,為您提供個性化報價,並且您可以幫助我們提高網站質量。 了解更多

是的,我想要一個好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