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Poytr

我來泰國已經 30 多年了,現在我有一個泰國男朋友,已經 18 年了。 我經常做的是過去 3 年 6 個月去泰國。 然後我有兩個月的簽證。 我多次在移民局申請30天的簽證延期。

然後我再獲得 30 天的延期,我去與泰國和柬埔寨的邊境口岸 Poipet 結束。 不過二月份又想去,現在看來要在柬埔寨待一天,第二天就可以回去了。 不過我提前查了下還能不能用,上次是2017年的。

在移民網站上也沒有寫任何關於它的內容,但是,您每個日曆年只能進行 2 次陸路過境。 這個你也知道嗎?

如果您的簽證因此獲得 30 天的簽證,您甚至可能會受到飛機的限制。 通常我飛到印度尼西亞或馬來西亞幾天,回來後我有 30 天的時間。 6 個月後,我飛回荷蘭自己的家。


反應 RonnyLatYa

自2017年初以來,陸路“免簽”入境也給你30天的居留期。 但是,每個日曆年僅限 2 個條目。

原則上,通過機場“免簽”入境不受限制。 可能發生的情況是,短期內多次抵達,尤其是“背靠背”,你可能會問你到底來這裡做什麼。 您很少會因此而被拒絕,或者肯定還有更多原因。 可能發生的情況是,您被告知,或者您的護照上有註釋,您必須在下次入境時申請簽證。

根據“免簽證”,每個日曆年 2 次入境的規定也適用於波貝/亞蘭的過境點。 不過,一定要在柬埔寨待一天,這不是泰國的決定,而是柬埔寨的決定。

博客已經多次警告過,當你使用與柬埔寨的邊境口岸時,有可能無法當天立即返回。 尤其是在 Poipet/Aranyaprathet 的邊境口岸,這似乎很難做到。 如果可能的話,最好避免這些。 順帶一提,不僅是“免簽證”,也有報導稱持有簽證的人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它似乎在與柬埔寨的其他邊境哨所使用較少,但你當然也不能排除在那裡。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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