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獅子座
今天去移民局Phayao交了TM 30表格。 我有 3 個月的泰國婚姻簽證,您仍然可以在海牙的 Goebels 憑基本行政部門的普通摘錄申請。
所以我問Phayao 3個月後是否可以延長1個月。 非常間接地,有人向我解釋說,這只有在泰國婚姻紙上才有可能。 對於我的下一個問題,如果我可以延長退休時間,答案是“賬戶中只有 800.000 泰銖。
不幸的是,我想我記得那是 800.000 泰銖或我不再記得的月收入。
我希望你在我開始申請延期之前知道。
先感謝您!
反應 RonnyLatYa
如果你想在泰國婚姻的基礎上延續,條件之一是婚姻也在泰國登記。 如果您在荷蘭結婚,您首先必須在泰國登記。
要申請簽證,荷蘭的結婚證書就足夠了。
如果婚姻在泰國登記,您可以獲得 60 天或一年的延期。 然後,財務證明也適用於一年,您可以每年重複該申請以進行更新。
您還可以將退休的居住期限延長一年。 您必須年滿 50 歲。 您之前是否申請過泰國婚姻簽證並不重要。 基本條件是獲得非移民簽證的居住期。
財務狀況如下:
– 800 000 泰銖作為泰國賬戶上的銀行金額
of
– 65 000 泰銖月收入
of
– 銀行金額和年收入合計為 800 泰銖。
– 你有關於 Ronny 的簽證問題嗎? 用它 聯繫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