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編號 312/21:從志願者到退休

通過提交的消息
發表於 簽證問題
標籤: ,
十一月21 2021

提問者: 大麥

志工

因為我剛滿 50 歲,我想將我的簽證轉換為 NON-O 簽證,然後根據退休情況將其延長一年。現在領事館要求提供「退休/提前退休證明(目的4)」。

現在我想知道50歲的人如何提供這個證據?您以前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反應 RonnyLatYa

如果您擁有「志工」簽證,那麼您就已經擁有非移民 O 簽證。要延長退休人員的居住期限,要求之一是非移民身份,而這正是您所擁有的。

通常,您可以延長作為退休人員透過非移民 O(志工)簽證獲得的居留期限。您無需在荷蘭申請新的非移民 O 簽證。

在泰國,當您申請退休延期時,不會要求您提供是否退休的證明。 50年就夠了。當然,你也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包括經濟條件。

但請前往您的移民辦公室並要求確認。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你的居留期限到3月份還是你的簽證有效期限到3月份。

如果您的居留期限到三月為止,您仍打算前往荷蘭,請不要忘記在出發前申請“重新入境”,否則回國後您將失去當前的居留期限。

如果您持有非移民 O 多次入境簽證,且有效期至 3 月,當然無需重新入境,因為您仍然可以在 3 月之前多次入境。

 – 你有關於 Ronny 的簽證問題嗎? 用它 聯繫表格! --

沒有評論是可能的。


青年反應

Thailandblog.nl 使用 cookie

得益於 cookie,我們的網站運行得最好。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記住您的設置,為您提供個性化報價,並且您可以幫助我們提高網站質量。 了解更多

是的,我想要一個好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