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第 240/21:泰國婚姻再入境和健康保險
提問者: 漢斯曼
我饒有興趣地閱讀了所有有關移民的資訊;規則經常會改變,我感謝羅尼的知識。
昨天,我在他關於從荷蘭返回泰國的回答中讀到以下內容:“除了每個人都必須擁有的 100 美元的新冠病毒保險外,您還必須提供 000/40 出/入保險的證明。”
我現在已經持非 O 簽證在泰國居留了 5 年,“基於支持泰國妻子”,我想知道這個保險規則是否也適用於我的情況。我問這個是因為:
- 我相信 400KTHB/40KTH 健康保險僅對非 OA 有效。
- 在泰國,我每次活動的內部健康保險只有 800.000 萬泰銖,緊急情況為 10 泰銖。該保險還承保因 Covid-19 導致的入院/治療,但不包括規定的 100 萬美元。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在這些規則結束之前再次從荷蘭飛往泰國,儘管我目前有泰國健康保險,我是否仍有義務滿足上述400 萬泰銖/40 萬泰銖和100 萬美元的C-19 要求?
反應 RonnyLatYa
– 40/000 泰銖保險的要求涉及「重新入境退休」。即使「重新入境」是在非移民 O 獲得延期一年的情況下簽發的。我不知道布魯塞爾是否也有這個要求,因為那裡沒有提到。
“在申請 COE 時,持有有效再入境許可(退休)並希望使用再入境許可(退休)返回泰國的人必須提交一份涵蓋逗留時間的健康保險單副本在泰國,門診治療的保額不少於 40,000 泰銖,住院治療的保額不少於 400,000 泰銖。”
計劃訪問泰國的非泰國國民的信息(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 – สถานเอกอัครราชทูตณกรุงเฮก (thaiembassy.org)
此要求不適用於「重新入境」(泰國婚姻)。如果您在大使館申請非移民泰式婚姻,則該規定也不適用。
– 100 美元的新冠病毒保險要求實際上是作為新冠疫情措施而推出的,適用於所有進入泰國的人。無論是免簽證、簽證或再入境。
如果您的泰國保險不符合此要求,我擔心您將不得不購買符合此要求的額外保險。但我當然不會決定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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