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第 129/21 號:哪種簽證?
提問者:魯迪
我曾經在安特衛普的泰國領事館獲得簽證 O,我在 3 個月後通過每月存款 65.000 泰銖將簽證延長至一年,我是 56 歲的比利時人。 我也仍然與泰國人結婚,但仍然註冊為妻子,但住在西班牙並且不想簽署所要求的文件
現在看到只有駐布魯塞爾大使館負責,這個簽證O顯然已經不行了,只能拿到簽證O_A。 但要求是每月65.000泰銖的養老金,我有53.000多泰銖但還有650歐元的租金收入。 我也可以將這些租金作為收入輸入嗎?
然後我還看到我可以選擇申請 STV 簽證。 我讀到,可以在泰國停留90天,然後延長2次90天,這樣我就可以在泰國停留270天。 反正我只會待9個月。
很抱歉不得不問你這個問題。 領事館過去總是願意用荷蘭語和良好的服務回答,現在布魯塞爾嗯。
我在布魯塞爾網站上也找不到簽證申請文件,您可以發郵件給我嗎?
您建議申請哪種簽證?
反應 RonnyLatYa
1. 簽證申請表見附件:
Microsoft Word – MFA Common App for VISA 版本 10 月 XNUMX 日 (thaiembassy.be)
2、STV(Special Tourist Visa)是臨時推出的簽證,有效期到30年21月30日,網站上也有註明(有效期到XNUMX月XNUMX日)。
因此佈魯塞爾官網上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是可以入境到30月30日,還是可以一直留到XNUMX月XNUMX日。
駐海牙大使館的網站在這方面就清楚多了
“29 年 2021 月 XNUMX 日之後不能申請延期。
STV 計劃的當前結束日期是 30 年 2021 月 XNUMX 日。
希望停留更長時間的 STV 簽證持有人必須向移民局辦公室提交許可申請(https://www.immigration.go.th). 延長逗留期限(最多 2 次,每次最多 90 天,但不會超過 30 年 2021 月 XNUMX 日)完全由移民局酌情決定”
特殊旅遊簽證 (STV) – สถานเอกอัครราชทูตณกรุงเฮก (thaiembassy.org)
您也不能在泰國將其轉換為其他類型的簽證。
也許有一天會決定延長它的期限,但目前我還沒有聽到任何相關消息。 也許向大使館詢問更多相關信息。
- 網站上沒有任何地方提到您可以將非移民 O 申請為“退休”,但我還是會嘗試一下。
- 布魯塞爾大使館顯然不接受與 OA 的組合方法,就收入而言,它顯然必須是養老金
“銀行證明原件(不接受銀行證明掃描件或電子版)
在比利時的銀行賬戶上至少有 800 泰銖或至少 000 歐元
泰國+ 1份,+ 2份最近3個月的最後一份賬戶報表
銀行賬戶
或至少 65.000 泰銖/月的月收入(養老金)原件
+ 1 份,以及最近 3 個月的銀行對帳單,表明您收到了該金額。
銀行對賬單上的聲明必須表明這涉及您的每月養老金。”
您將不得不詢問大使館您的養老金/租金收入是否足以申請簽證(O 或 OA)。 只有他們才能決定這一點。
- 如果 O 和 OA 不起作用,您仍然可以持旅遊簽證離開,然後在泰國將其轉換為非移民。 但這也有其財務要求,您必須在泰國滿足這些要求。 每月 65 泰銖的存款可能就足夠了。
您可以使用申請表 TM 86 進行轉換——完成並簽署簽證變更:
https://www.thailandblog.nl/wp-content/uploads/Visa-Application-Form.pdf
https://www.thailandblog.nl/wp-content/uploads/20210521-TM86-Change-of-Visa.pdf
只有移民局將決定是否允許轉換。 然後,您最初將獲得 90 天的居留期,之後您可以按照通常的方式將其延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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