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安東尼

我正在為非 O 簽證家庭申請,以便在泰國將其轉換為簽證婚姻。
我的荷蘭結婚證正在合法化,銀行賬戶和保險都已準備就緒。 有時,您還會被要求提供犯罪記錄(VOG 行為證明)和出生證明。

將這些文件也合法化好嗎? 還有更多建議嗎?


反應 RonnyLatYa

您正在申請的是基於您在泰國的婚姻的非移民O。 然後,您在申請該簽證時必須提供婚姻證明。

在泰國,您無需兌換任何東西。 您已經擁有非移民 O。

根據您在泰國的婚姻,您抵達時獲得的 90 天居留期可以延長一年。 為此,您的婚姻必須在泰國登記。

然後需要翻譯您的護照、結婚證書和出生證明。 我不認為VOG是必要的。

如果註冊,您將收到 Kor Ror22。 這是您已婚且婚姻在國外舉行的證明。 (如果您在泰國結婚,這是 Kor Ror2)。

但是,最好從泰國市政廳獲取有關需要提供的必要文件的信息。 當地規則也可以在這裡發揮作用。

同樣在泰國登記結婚的讀者也可以隨時分享自己的經歷。

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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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泰國簽證問題第 1/118 號:非移民 O – 泰國婚姻”的 21 個思考

  1. 喬什中號 說起來

    泰國家庭簽證根本不需要 VOG,您可以將其轉換為婚姻延期。
    好吧,每年你要延長婚姻關係時,首先去 amphur 領取 Kor 2 或 22 表格,證明你仍然處於婚姻狀態


青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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