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伯特

在荷蘭呆了 6 個月後,我現在做出了決定,將於 XNUMX 月初回到泰國的家人身邊。 我嫁給了泰國人,只是沒有在泰國登記結婚。

通常我每年都會在海牙申請基於婚姻的Non Immigrant O multiple entry,因為我每年都會回荷蘭幾個月來與家人保持聯繫並安排一些事情。 該簽證意味著您必須每 90 天過境一次,並且可以再停留 90 天。 從來沒有問題,因為我的姻親住在馬來西亞附近。 現在情況不一樣了,我不能每90天過一次關。

現在我不確定要申請哪種簽證:

  • 非 Imm O 基於婚姻的 90 天?
  • 基於提前退休的非 Imm O?

然後我想在泰國申請年度延期,我是否已經將我的賬戶充值到 800.000 泰銖,這裡又出現了基於婚姻或養老金的疑問?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我申請的是90天的簽證,保險應該涵蓋90天還是應該包括那一年的延期?

已經有來自 Unive 的聲明,所有費用都包括在內。 如上所說,大使館是接受的,但在素萬那普機場有時會遇到誤解。 那麼是否可以當場購買保險呢? 對於年度續簽,我是否還必須擁有標明 100.000 美元的保險。


反應 RonnyLatYa

1、目前還不能像以前那樣“跑邊”。 離開泰國的人必須重新完成整個 CoE 程序、隔離等。

2. 你仍然可以根據你的婚姻申請非移民O。 就像以前那樣。 您不必證明 40/000 泰銖保險,因為它不適用於“泰國婚姻”。 400 美元的 COVID 保險將保留。 由於您不打算“邊境運行”,因此“單次入境”就足夠了,因為您仍將在那裡申請延期一年。

3.關於年度延期。 您以“泰國婚姻”簽證申請的事實並不妨礙您以“退休”身份申請延期。 這是允許的,也是可能的。 我過去也這樣做過。

所以你可以選擇:

  • 延長為泰國婚姻,但隨後您必須在泰國登記結婚,因為這是一項要求。
  • 更新為“已退休”。 您有經濟能力證明這一點,然後您不必註冊任何東西。 之後要小心你的“重新進入”。 由於您已將延期申請為“退休”,如果您隨後根據“重新入境”前往泰國,則可以要求購買 40 000/400 000 泰銖的保險。

“在申請 COE 時,持有有效再入境許可(退休)並希望使用再入境許可(退休)返回泰國的人必須提交一份涵蓋逗留時間的健康保險單副本在泰國,門診治療的保額不少於 40,000 泰銖,住院治療的保額不少於 400,000 泰銖。”

計劃訪問泰國的非泰國國民的信息(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 – สถานเอกอัครราชทูตณกรุงเฮก (thaiembassy.org)

這是你的選擇。

4. 我最近也看了一個問題,你應該為非移民 O 投保 90 天還是一年。 詢問大使館似乎是最好的建議。 如果您的保險被 CoE 接受,我認為應該沒問題。 我其實不明白為什麼一到機場就一直被質疑。 要么 CoE 獲得批准並且在申請中顯示的證據充分,要么大使館必須為您指明正確的方向。 但我確實理解你的擔憂,因為當我這樣閱讀它時,它一次又一次地發生。

據我所知,您無法在抵達機場時購買保險。

5. 每年更新不需要100 美元的保險。 甚至不能延長通過非移民 O 獲得的居留期限。

– 你有關於 Ronny 的簽證問題嗎? 用它 聯繫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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