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編號 046/20:ED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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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標籤:
2月27 2020

提問者: 弗洛里斯

目前 ED 簽證的文件正在發送到我在荷蘭的家中。 中途我和女朋友一起飛回曼谷。 今天早上我給阿姆斯特丹領事館打電話,提出了我關於 ED 簽證申請的問題。 只是我得到的答案並沒有真正弄清楚事情。 這就是為什麼我想听聽你對此的想法。

我將在曼谷杜克語言學校學習 5 門課程,為期 8 個月。

當我詢問「足夠資金的證據」時,她告訴我我必須每月提供 20.000 泰銖。 我計算了一下,我必須提交 8 x 20.000 = 160.000 泰銖,當他們說可以的時候…我不能說到底是多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教育部和學校的文件。

我還告訴她我要和我女朋友住在一起,以及她是否必須/可以解釋這一點。 「我可以做到這一點,但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她說。

問題是……現在我的儲蓄帳戶裡沒有 160.000 萬泰銖,更像是 100.000 萬泰銖。 我是一個有抱負的線上自僱人士(因此當我在那裡支付費用時會產生收入)並且將住在我女朋友的家中(沒有生活費)。 另外,我剛繳了60.000萬泰銖的語言課程費用。

泰國駐海牙大使館網站顯示,每人必須提交20,000泰銖; 在這 8 個月的時間裡,這對我來說似乎不算什麼,所以我明白這是不正確的。

有時您會讀到,提及您有女朋友或作為個體經營者在網上工作是沒有用的。
在我看來,它加強了我的地位,因為我的資金(160.000 泰銖)目前還不夠:
A) 我沒有住房費用
B) 我期望在那裡有收入

您對此有何想法?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我可以向家人借錢並證明有足夠的資金,但這對我來說似乎太透明了; 誠實高於一切。


反應 RonnyLatYa

1. 關於您的 ED 簽證。 我最近收到/讀到的相關資訊很少,但令我驚訝的是,您必須證明 8 x 20 泰銖。 大使館網站上顯示的申請表上的 000 泰銖對我來說似乎是正確的。 無論如何,也許規則已經改變了。 我也會就此聯繫大使館,詢問每人或每月 20 泰銖是否正確。

我認為,通常情況下,只有在獲得批准後,您才會獲得非移民 ED 單次入境。 不可多次入境。 這將為您提供 90 天的入境停留期限。 然後,您可以攜帶必要的學校證明在移民局延長這 90 天。 您仍然可以在那裡索取財務證明。

2. 如果申請時確實要求 160 泰銖,您必須確保滿足此要求。 有什麼事情需要你自己解決。 對了,越來越多的學生向你家借錢讀書。 這沒有什麼透明的。

另一方面,我建議您不要到處宣布您將從泰國獲得收入。 即使這是作為數位遊牧民族,因為原則上他們也必須擁有工作許可證。 但由於你必須當場抓住他們,我認為這不是泰國的優先事項。 因此,它們很難被發現,我建議您在您的情況下保持這種狀態。

3. 要求您證明您將住在哪裡並不奇怪。 您女朋友的一個簡單聲明就足以表明您住在她的地址。

4. 請聯絡大使館以了解您必須提供的正確財務證明。

也許有最近申請了 ED 的讀者可以為您提供更多資訊。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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