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題 No. 042/20: Border run with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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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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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 2020

提問者:喬希

我有 OA 簽證(蓋章),允許我在 15 年 2020 月 1 日之前進出泰國,我總是可以停留 15 年。 我將很快返回荷蘭六個月,所以我無法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返回。

現在我想我會在這個月再辦一次“簽證跑”,比如去老撾,這樣我就可以拿到一張郵票,在泰國呆到 2021 年 2020 月底,然後再“買”一個出口,這樣我就可以走了XNUMX 年 XNUMX 月後前往泰國。

因為我的護照上有有效印章,所以我想知道是否可以進行上述操作,是否應該訪問老撾。 換句話說,通過泰國出入境(出境)後,我是否可以立即轉身重新進入泰國?


反應 RonnyLatYa

我讀到你的非移民OA簽證有效期到15月31日,這意味著你仍然屬於舊計劃。 我的意思是,當您獲得簽證時,健康保險還不是強制性的。 在這種情況下非常重要,因為入境後您仍將獲得一年的居留期。 在新系統中,即 2019 年 9 月 3 日之後獲得的簽證,將不再如此。 在您的健康保險有效期內,您只能在那裡停留一次。 因此,如果您在 XNUMX 個月後進入,您將不會獲得一年,而是 XNUMX 個月的居留期。 所以剩下的時間。 如果您可以出示新的健康保險單,您當然可以事後延長。

在你的情況下(通常)不是,然後你可以在 XNUMX 月進行“邊境運行”。 然後您將獲得直到明年二月的居留期。

至於你問題的另一部分。 您還必須進入另一個國家。 這意味著您在移民局獲得“離境”印章後,不得立即返回。 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先購買老撾簽證(可在邊境辦理),然後進入老撾使用該簽證。 然後您可以立即再次右轉。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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