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魯迪

因為我要持非移民簽證 O 從比利時前往泰國,而且我今年 56 歲,所以我在這個網站上讀了很多東西,這開始受到懷疑,但得到了非常專業的回答。

我想在 60 天后將我的簽證 O 轉換為年度簽證。 我知道我必須從比利時存入 65.000 泰銖到我的賬戶,因為比利時大使館很快就不會再提供宣誓書了

  1. 但是,這筆押金應該只在申請和/或延期前 2 或 3 個月存入,還是只要我的年度簽證有效,我就應該繼續存入這筆押金,直到我的年度簽證再次延期?
  2. 如果我每個月把這 65.000 泰銖中的一部分寄回比利時沒有問題,因為我在 Isaan 只需要 20.000 泰銖就可以過上好日子?
  3. Kasikorn 住院保險承保 200.000 泰銖,還是我應該選擇 500.000 泰銖中的一項,移民局是否接受開泰集團的這種保險?

請分享您的經驗,當然還有 Ronny 的專業解答。

PS,我仍然在市政府登記,我和一個泰國女友結婚,在比利時結婚,但她住在西班牙,我住在比利時,我是否也可以使用市政當局的英文摘錄證書,從如果是的話,簽證 O 到泰國的年度簽證,我還需要哪些文件才能移民。

我也可以在比利時獲得為期一年的簽證,但他們需要的文件必須由我的(前任)和她的泰國身份證簽署,我無法提供。


反應 RonnyLatYa

1. 你的意思是你將獲得非移民 O 的 90 天,你想將其延長一年。 您確實可以在抵達後 60 天開始申請。

2.如果使用押金,原則上可以在第一次申請續籤時只顯示從到達開始的押金。 通常至少會有 2 個。 這僅適用於首次申請年度延期。 之後,在下一次年度更新中,您將必須顯示整年的存款。

3. 這筆錢存入後,您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它。

但是讓我給每個人一個通用的提示,人們可以用它做他們想做的事。 如果懷疑錢被退回國外,然後作為收入轉回泰國以滿足每月的金額,您有時可以要求提供收入來源證明。 並不是因為不再簽發宣誓書或任何其他“大使館/領事館的收入證明”,移民就不能要求提供該外國收入的原始證明。 他們總是有這個權利。 情況一直如此,但很少發生。 無論如何,現在真的不要認為移民不知道這件事正在發生。 他們是否對此做出反應,他們是否關心有人這樣做當然是另一回事。

4. 對於非移民 O 獲得的居住期延長一年,目前不需要任何類型的保險。

5. 對於“泰國婚姻”延期,您必須提供“de jure et de facto”共同生活的必要證明,這意味著你們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必須共同生活/同居。 就您而言,我認為這很難證明,因此您可能無法在比利時獲得該簽證。 我懷疑這與泰國的移民沒有什麼不同。 通常,對於“泰國婚姻”,您的妻子也必須在您的申請中出席。

– 你有關於 Ronny 的簽證問題嗎? 用它 聯繫表格! --

沒有評論是可能的。


青年反應

Thailandblog.nl 使用 cookie

得益於 cookie,我們的網站運行得最好。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記住您的設置,為您提供個性化報價,並且您可以幫助我們提高網站質量。 了解更多

是的,我想要一個好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