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莫里斯

我有一個簽證問題。 我想和我的伴侶一起在泰國呆 6 個月,有 METV。 以前,我們無法申請此簽證,因為需要提供雇主聲明。 METV 不再需要雇主聲明,對嗎? 您可以在入境後 60 天后在移民局延長簽證嗎?

這意味著我們必須在 90 天后離開泰國,然後在 60 天后重新入境,然後我們在移民局將其延長至 90 天。 它是否正確?

提前謝謝了。


反應 RonnyLatYa

1. 我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員工聲明的要求

https://hague.thaiembassy.org/th/publicservice/e-visa-categories-fee-and-required-documents

2.每次入境60天,可在出入境處延長30天一次。 如果您與泰國人結婚,也可以在 60 天內完成一次。

 – 你有關於 Ronny 的簽證問題嗎? 用它 聯繫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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