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編輯們,

我持有非移民 OA 多次入境簽證,「入境日期早於」21 年 12 月 2015 日。

年表:

  • 22 年 01 月 2015 日進入泰國 – 移民局蓋章:21 年 01 月 2016 日前允許非 OA 簽證類別
  • 8 年 06 月 2015 日離開泰國
  • 14 年 07 月 2015 日進入泰國 – 移民局蓋章:12 年 07 月 2016 日前允許非 OA 簽證類別
  • 11 年 05 月 2016 日離開泰國
  • 2年07月2016日入境泰國

2 年 07 月 2016 日抵達後,素萬那普移民局的女士說我的簽證不再有效,她要求我在 1 月 30 日之前「把一切安排好」。 1 年 07 月 2016 日之前,入境印章不再註明簽證類別為“非 OA”,而是“WXNUMX (?)”。

以下是以下問題:
– 這實際上是我的簽證不再有效且我處於「逾期居留」狀態嗎?
– 那麼:還可以要求延期一年嗎?

非常感謝您的回复,

親切的問候,

藍*棉花糖


親愛的保羅,

移民局的那位女士說得很對。 您的非移民「OA」多次入境簽證已於 21 年 12 月 2015 日到期。 你自己寫「21/12/15 之前輸入」。 從該日期起,您將無法再透過該簽證獲得居留期。

您上次持該簽證進入泰國是 14 年 07 月 15 日。 當時還是有可能的,因為在21/12/15之前,你就獲得了一年的居留期。 依照該類別簽證的規定。 您的最後一次入住時間截至 12 年 07 月 16 日。 您於 11 年 05 月 16 日再次離開泰國。 那是在您的非移民「OA」多次入境的有效期(21/12/15)之後。

如果您在簽證有效期(本例為 21/12/15)後離開泰國,並且想要保留最後的停留期限,則必須先申請「重新入境」。 如果您不這樣做,您最後獲得的居留期限將在您離開泰國時到期。 這個我已經在部落格評論裡寫過很多次了,簽證文件裡也寫得很清楚。
www.thailandblog.nl/wp-content/uploads/TB-Dossier-Visum-2016-Definitief-18-februari-2016.pdf
請參閱第 46 頁 - 第 15 點。「非移民 OA 簽證具有標準的 1 年多次入境。 如果您的居留期限超出了該有效期,並且您想在該有效期之後離開泰國,則必須重新入境,否則獲得的最後居留期限將過期。”

如果您在 11 年 05 月 16 日離開之前獲得了“重新入境”,那麼您在入境時將再次收到前一逗留期限的結束日期,即 12/07/16。 在此日期之後,您可以根據“Reirement”或“Thai Marrigae”在移民局申請再延期一年。
您為此需要的內容也在檔案中。 請再次注意 – 如果您想離開泰國,您需要“重新入境”,否則您將失去該延期。

現在怎麼辦? 無論如何,您永遠不會出現“逾期居留”。 您在最後一次居留期結束前離開泰國。 然後它運行到 12 年 07 月 16 日,而您已於 11 年 05 月 16 日離開。 現在,她在入境時為您提供了 30 天的“免簽證”,您可以停留到 01 年 07 月 16 日。

我也不知道「W30」標誌是什麼意思。 肯定跟30天的停留有關,但我不知道「W」到底是什麼意思。 某物的縮寫。

我想你現在有三個選擇。

1. 泰國延期。 您可以盡快去移民局,根據“退休”或“泰國婚姻”要求延期一年。 費用 1900 泰銖。 詳細資訊可以在檔案中找到。
您首先必須將您的“免簽證”轉換為非移民“O”。 移民官將決定他是否願意。 費用2000泰銖。 週一立即執行此操作,因為通常還剩下至少 15 天的停留時間。 你仍然擁有它,因為你兩天前才到達。 通常這種轉換可能只有曼谷允許,但某些移民局也可能收到該申請,包括芭達雅。
我不知道你住在哪裡,但你可能要去曼谷。 在那裡大約需要 5 天,所以請記住這一點。

轉換完成後,您將獲得 90 天的住宿期限,然後可以延長一年。
您通常可以同時申請轉換和年度延期。 看起來好像您已經獲得了 15 個月的延期,但您現在知道這是 90 天的非移民“O”延期和 1 年的延期。 在一起15個月。

2. 在鄰國之一的大使館/領事館獲得新的非移民「O」。 您可以前往鄰國並在那裡申請非移民“O”。 抵達後您將獲得 90 天的住宿期限。 90 天之後,您可以請求再延長一年。

3. 在您的祖國取得新簽證。 您可以回家申請新的非移民“OA”,當然也可以是非移民“O”。
我不知道你打算什麼時候回去。 如果您已計劃在 12 年 07 月 16 日之前返回,您仍然可以留在這裡等待「免簽」。
您的住宿期限已截止至 01 年 07 月 16 日,但如有必要,您獲得的 30 天可以再次延長 30 天。 費用 1900 泰銖。

想一想。 如果您還有任何其他問題,請告訴我。

並且將來不要忘記它。 如果您想維持一段居住期限,特別是超過簽證有效期時,「重新入境」始終是必要的。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普勞

免責聲明:該建議基於現有法規。 如果這在實踐中有偏差,編輯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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