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問答:持F卡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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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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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月2015

親愛的編輯們,

我的問題是持F卡和身份證明-12年去泰國旅遊。

2013年,我在泰國結婚。 我的妻子自2014年15月以來一直在比利時,持有F卡,有效期為7年2014月15日至7年2019月5日,但她的泰國護照包含D簽證,有效期為6年2014月2日至12年2014月180日- 5 年(12 天)。 去年,我們還接了她 27 歲的女兒,她在 1 年 2015 月 26 日提供了“1 歲以下兒童的身份證明,有效期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並且在她的泰國護照上也有同樣的身份證明” D簽證有效期為2014年8月6日至2015年XNUMX月XNUMX日。

現在我們想去泰國度假七月。 這是可能的還是我們需要特殊的文件? 如果他們返回比利時後檢查護照簽證,它們是否已過期? 泰國海關、泰航和比利時海關對此有問題嗎?

已經感謝您的幫助。

的問候,

斯和保羅


親愛的斯和保羅,

總的來說,可以說,居住在歐洲的外國人不再需要簽證即可在申根區內遷徙或旅行:外國人可以憑有效居留卡或居留許可進入申根區。 這些居留卡證明在本國的有效居留,也可以替代其他申根成員國的旅行簽證(最長 3 個月)。 另請參閱去年 10 月 XNUMX 日讀者關於攜帶 F 卡旅行的問題:https://www.thailandblog.nl/visumvraag/f-kaart/

  • 這樣Paul的妻子就可以用泰國護照和F卡往返於泰國和比利時之間。
  • 12歲以下的女兒還沒有F卡,可以憑泰國護照加“12歲以下兒童身份證明”出行。
  • 注意! 攜帶未成年子女旅行時,請記住,不要誤解法定父母/監護人是否已給予許可(與兒童綁架控制有關)。

有關居住在比利時的外國人旅行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 https://sif-gid.ibz.be/NL/membre_de_eee.aspx

有關 12 歲以下外國兒童身份證明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 http://www.ibz.rrn.fgov.be/nl/identiteitsdocumenten/identiteitsbewijs-vreemde-kinderen-12-jaar/

有關攜帶未成年子女旅行的更多信息:
- http://diplomatie.belgium.be/nl/Diensten/Op_reis_in_het_buitenland/Bijkomende_reisinformatie/reizen_met_minderjarige_kinderen/

注意! 以上是基於最多3個月的正常假期,當在比利時境外停留超過3個月時,某些規則適用於外國人! 例如,外國人在出發前 3 至 12 個月的假期必須向市政府通報出境和返回該國的意圖。 然後,您將收到附錄 18(出境證明,《居住令》第 39 條第 6 款)。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http://www.kruispuntmi.be/thema/vreemdelingenrecht-internationaal-privaatrecht/verblijfsrecht-uitwijzing-reizen/terugkeer-na-afwezigheid/je-bent-minder-dan-1-jaar-afwezig

如果對旅行選擇有疑問,請聯繫 DVZ!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羅伯·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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