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編輯們,

我有一個關於申根簽證的問題。 我在泰國 Bang Saray 延期居住,我沒有在比利時大使館登記,我的永久居住地是西班牙大加那利島。

我和我的泰國女友以及她2歲的女兒一起生活了7年了。我們為他們倆都申請了護照,並被批准了,應該會在一周內到達。 現在我想和他們一起去比利時見我的家人,所以去比利時要 14 天,去西班牙也要 14 天才能到我自己的家。

在文件中,我一直看到必須起草他們將要停留的地方的文件,並且該文件必須得到市政廳的確認。 但是既然我在泰國,我怎麼能那樣呢? 我是否可以預訂一家酒店,我可以在抵達時付款? 我們想在四月底離開。 如果簽證更容易,我們也可以先飛往西班牙。

預先感謝您的回答。

問候,

馬塞爾。


親愛的馬塞爾,

如果您無法聯繫您的(西班牙或比利時)市政廳安排住宿文件,您確實可以選擇入住酒店。 酒店預訂就足夠了,不需要全額支付。 例如,嘗試使用 Booking.com 或 Agoda 等網站,選擇一家可以使用信用卡預訂且只需在抵達時付款的酒店。 那麼如果簽證不簽發,你不會有任何損失。 作為第三種選擇,您也可以讓家人或朋友提供住宿。 然後他們必須在市政廳安排住宿文件。

無論您是先去西班牙一周還是先去比利時,您都必須證明您在整個逗留期間都有住宿。

由於您想在兩個國家逗留的時間相同,因此您先去哪個國家確實會有所不同。 因為沒有明確的主要居留國,所以要向首次入境國遞交申請。 如果您第一次去比利時,則必須向比利時大使館(或可能向可選的外部服務提供商 VFS)提交申請。 這可能很有用,因為他們自然而然地理解您的比利時論文,而無需您提出(英語)翻譯。

額外信息:

從理論上講,西班牙會更容易,因為關於人員自由流動的歐盟指令 2004/38 規定“類似於婚姻”的關係屬於靈活的規則。 你會說同居 2 年相當於已婚夫婦的關係。 例如,對於荷蘭來說,那個風箏會起作用,荷蘭會根據更靈活的規則對待你(泰國和比利時)。 不過西班牙人就難多了,實際操作上他們會簡單的給你定個標準要求。 所以不幸的是,這裡沒有優勢。

最後:

四月底馬上就要到了! 在大使館預約可能需要長達 2 週的時間,處理申請還需要 2 週的時間(如果您對申請有任何問題或疑慮,甚至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因此,我總是建議至少提前一個月開始——最好是更早。 為了不出來太緊,你還是下週去大使館預約吧。

祝你好運,

真誠的,

羅伯·V。

1 thought on “申根簽證問題:去比利時度假,可以訂酒店嗎?”

  1. HAKI 說起來

    親愛的馬塞爾! 巧合的是,我本人正在為我的泰國妻子來N申請申根簽證。 您所說的文件稱為荷蘭的保證書 e/o 私人住宿。 擔保人(即您)和簽證申請人(您的女朋友)的詳細信息必須在此表格中填寫。 此表格必須僅在市政廳官員在場的情況下簽署,這樣您的簽名(您也寫在邀請函上)才被合法化。 所以我在市政廳做,我想你可以在你在曼谷的大使館做。 或許您可以立即與您的女朋友安排進一步的簽證申請。 很容易,我想。 請注意,簽證申請只能提前3個月提出; 之前沒有。 還要考慮為女朋友和孩子購買申根健康保險,以及前往歐盟的預訂/往返機票證明。 祝你好運!
    HA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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