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編輯/Rob V.,

我女朋友在荷蘭短期逗留的簽證申請被拒絕了,因為她可能不會及時返回荷蘭。 我認為大使館以惡意為標準。

她沒有工作,也沒有錢,但在自己家裡照顧年邁的母親,並定期照顧姐姐的孩子。 我也支持她。

除了申根申請表外,簽證申請還包含 OOM 的 3 個月保險。 行程單、保證書、房屋產權證、我賬戶上的銀行對賬單、舊護照複印件。

我如何證明這次訪問只是為了幾個月的假期? 我經常去泰國拜訪她,我們已經認識五年了。

有誰知道解決方案?


親愛的提問者,

您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提出上訴。 也可以提出新的申請,但這也可以通過參考以前的申請以及情況沒有真正改變的評論來輕鬆解決。 閱讀您在申請中所附的內容,我懷疑案件決策官可能因以下原因而被絆倒:

  • 遊客平均不會來90天,大多數人最多只能離開幾週,在泰國,許多員工甚至要休假幾天。 沒有工作的人當然可以停留更長時間,但由於缺乏工作,他們與泰國的聯繫較少,因此返回的理由也較少。 這增加了有人試圖(非法)出國工作或被人口走私者的甜言蜜語所迷惑的機會。 荷蘭努力打擊非法勞工和人口走私,因此人們不願在這裡冒任何風險。

意識到決策官不認識你們兩個,因此必鬚根據他/她面前的文件估計你們是誰、你們想要什麼以及風險是什麼。 現在你的證據當然不錯,但我還要添加以下內容(在異議或新申請中):

  • 您和/或她的附信,其中簡要說明(最多一側)您是誰、您大致打算做什麼(不需要完整的日常行程)以及您了解規則我們會確保她及時返回。 這樣決策官員就可以了解是誰以及您的計劃是什麼。
  • 你還可以提到她要回去的具體原因,例如提到孩子,並為這些觀點添加一些證據/證實。 文件、照片等。這清楚地表明退貨有多種原因,這些原因不是編造的,而是可以檢查的。
  • 解釋為什麼選擇 3 個月而不是短假期。 例如: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她不會在泰國找工作(當然也不會在歐洲!),這就是為什麼在荷蘭長期居住對我們來說似乎是最合乎邏輯的。
  • 說明你們已經在泰國見過幾次面(參見護照上的印章)。 否則,簡單解釋一下如果她沒有工作,她如何維持生計,因為公務員可能會覺得很奇怪……

這些只是我想到的幾點,但請嘗試為決策官描繪一個更好的畫面,以便他能夠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礎上做出更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 如果您認為自己無法獨自做到這一點,請務必諮詢移民律師(在線或您所在地區的谷歌搜索)。

通常情況下,90% 或更多的來自荷蘭的泰國申請人會收到簽證,所以你肯定沒有機會!

祝你好運,

羅伯·V。

關於“申根簽證問題: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被拒絕”的 1 個思考

  1. 彼得(編輯) 說起來

    為了補充這一點,你可以寫: 我認為大使館將惡意視為標準。 荷蘭駐曼谷大使館不再與申根簽證的申請有任何關係。 該申請現在直接從 VFS Global 發送至海牙的 CSO 進行評估。 領事服務機構(CSO)是外交部內的一個獨立服務單位。 該組織處理所有簽證申請和荷蘭境外旅行證件的申請。


青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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