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備註:以電子方式填寫申根簽證申請表

通過提交的消息
發表於 短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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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一月2020

尊敬的編輯/Rob V.,

我妻子的女兒本週前往 VFS Global 申請申根簽證。 XNUMX 月,當我們在泰國時,我和她一起完成了必要的文書工作,包括手動填寫申請表。 現在不再接受了。 您必須以數字方式填寫,打印出來並簽名,然後上交。

幸運的是,她通過社交媒體聽說了這件事,並能夠在她預約之前安排好,但我在 XNUMX 月找不到任何相關信息。
聯繫 BUZA,突然有一個全新的網站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 我不明白有什麼好處,因為填寫並下載表格後,根據網站上的信息,所有數據再次被刪除,而且我還手動填寫了擔保表格並使其合法化並被接受。

因此,對於任何要申請的人來說,請注意這一點。

真誠的,


親愛的羅布,

感謝您的反饋意見。 那個新站點的地址是什麼? 我只知道 NederlandsAndYou 和 VFS Global 網站(見下文)。 如果有外交部負責的第三方站點,那就是真正的當事人。

兩者都將在線可填寫表格作為標準參考。 但是沒有任何地方說打印空白表格並自己填寫將不再被接受。 事實上,在 VFS 網站上,他們仍然寫著“完成您的簽證申請表並附上您的照片”。 你可以從這個網站下載表格。 '.

由於可讀性,在線完成可能是首選。 但是如果外交部有自己的規定(簽證法典中沒有禁止手動填寫申請表的地方),那就是,嗯,特別。 雖然我還是能理解他們的目的(可讀性)。 他們不再接受以大寫字母填寫的表格,他們應該在兩個網站和流通的各種清單上明確指出這一點。 還要確保沒有其他政府機構(IND 等)仍然提供空白表格供下載。

我認為如果外交部慢慢擴展可下載/可打印版本直到幾乎所有申請人都自動提交在線表格會更明智(因為外交部可以默認查看此內容並將所有可打印的 PDF 都下線) ). 將是客戶友好的。

- www.netherlandsandyou.nl/your-country-and-the-netherlands/thailand/travel-and-residence/applying-for-a-short-stay-shengen-visa
- www.vfsglobal.com/netherlands/thailand/

真誠的,

羅伯·V。

 

 

15回复“申根簽證備註:電子填寫申根簽證申請表”

  1. 杰拉德 說起來

    感謝您的提示,我們將前往 June Bangkok 辦理簽證。

  2. 荷蘭漢斯 說起來

    我想知道如果你是一個數字文盲,現在會是什麼樣子。
    或者,如果您沒有計算機或打印機。
    確實認為應該始終為筆和紙的使用留出空間,政府,無論以何種形式,都不應該在數字化驅動方面走得太遠。
    我認為。
    現在,這通常是一個走得太遠的案例。

  3. 呵呵 說起來

    昨天,我的一個朋友提交了一個手工填寫的表格,並且沒有任何問題就被接受了。

  4. 羅伯·V。 說起來

    我收到了 Rob 的另一封電子郵件。 他在其中寫道,他有來自 IND 網站的表格(荷蘭人與泰國夥伴的合乎邏輯的地方),外交部將他指向 NetherlandsAndYou 網站。 人們參考數字表格,不再需要打印 PDF 來自己填寫。 但它沒有說不再接受(明確書寫的)打印輸出。

    他寫道:「我向大使館投訴了此事,但​​他們非常傲慢地駁回了一切,(...)但最讓我擔心的是,它沒有在任何地方說明該表格只能以數字方式填寫,並且作為回應對於我的問題,他們仍然無法回答為什麼我手寫的擔保表被接受。”

    我同意羅布的觀點,如果您在提交申請時只聽到“抱歉,表格必須在計算機上填寫”,那麼您仍然有問題。 BuZa 並不意味著有任何傷害,但它本身就是一種思考的標誌:「什麼使我們的決策官員的事情變得更容易?」。 當然,它們不會幹擾 IND 網站,人們最終也會在該網站上尋找資訊和資料。 但從外國人和參照物的角度思考,BuZa 還不夠。 雖然問題可能很簡單:「我是荷蘭人/泰國人,兩個月前開始收集論文。 如果我提前開始用荷蘭語/英語/泰語進行準備,這一切對我有何好處? 。 然後對此做出回應,以便這些人在他們的道路上得到盡可能好的幫助。 你最能幫助客戶做什麼?

  5. 彼得五世 說起來

    真是我們的劫又來了。
    我們不能讓它變得更有趣,也更容易。 但是比較貴……

  6. 說起來

    這是申根安排,不是來自我們的政府。 他甚至不應該要求更少。 如果您不想支付簽證費用,您可以與您的伴侶結婚並與他或她一起去另一個申根國家。

    關於是否必須以數字方式填寫申請表的問題是外部服務提供商 VFS 的事情,而不是大使館的事情。 每份申請表都將在那裡簡單地處理。
    你可以向大使館投訴VFS的行為。
    如果後者發生得足夠多(並且制定得很好),總有一天會發生一些變化。
    理想的情況永遠不會達到,因為那是(對公民)免簽旅行。

    • 羅伯·V。 說起來

      沒錯,普拉沃。 也許一些與已婚泰國伴侶一起前往荷蘭的佛蘭德人已經可以抱怨了。 在 DutchAndYou 上,「預約」下的第 3 點已從網站上刪除。 有一個連結告訴您如何直接在大使館申請。 現在一切都過去了,一切和所有人都被送到了 VFS。 還有仍有權直接存取的特殊類別。 這是不對的,儘管我知道 BuZa 寧願擁有一切,每個人都去外部服務提供者(花費公民額外的錢,節省大使館工作人員、時間和金錢)。

      使館臉書也乾脆說不能再去使館了。 這是不正確的信息,並且違反了歐盟規則。

      -

      ภาษาไทยด้านล่าง

      自 1 年 2020 月 XNUMX 日起,如果您申請申根或加勒比簽證,新規定將生效。 這是歐盟採用的新法規的結果。

      此外,自 1 年 2020 月 XNUMX 日起,只能在曼谷的外部服務提供商 VFS 申請申根簽證。 從那天起,將無法再在大使館申請。

      https://www.netherlandsandyou.nl/latest-news/news/2019/11/01/changes-in-the-rules-for-schengen-visa-applic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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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กุมภาพันธ์ 2020 ท่านจ 更多信息 การ VFS關於我們

      圖片說明 圖片說明:
      https://www.netherlandsandyou.nl/latest-news/news/2019/11/01/changes-in-the-rules-for-schengen-visa-applications

      -

      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netherlandsembassybangkok/posts/2909610189089778?

      • 羅伯·V。 說起來

        即使大使館不再有櫃檯,每個人都必須去 VFS……在這種情況下,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的家庭成員可能會被收取 0,0 的費用和成本。 畢竟,VFS 並不是出於明確的自由選擇和訪問大使館的自由意志而選擇的。

        VFS 寫道:
        -
        VFS服務費:
        除簽證費外,每份申請的 VFS 服務費為 250 泰銖(用於提交生物識別信息),包括增值稅,適用於在簽證申請中心申請的申請人。
        簽證費只能以現金支付。
        所有費用均不予退還。
        -
        來源: https://www.vfsglobal.com/netherlands/thailand/eu_guidelines_applications.html

        另一個錯誤(外交部負責):正如VFS所寫,所有費用均不可退還也是不正確的。 如果費用被錯誤收取(簽證費或 VFS 服務費),您應該簡單地取回它們……
        當然,上述內容也適用於通過比利時、德國等國申請簽證的泰國已婚伴侶的荷蘭公民。 只需要能夠去大使館(他們不想在那裡見到你),所以如果你已經不得不去 VFS,這些申請人不需要支付任何服務費用。 該簽證花費申請人 0,00 歐元。

  7. 撒尿 說起來

    我們,我和我的妻子,也面臨著對我妻子簽證的額外要求
    我妻子的護照和簽證都過期了,所以我們必須換一本
    XNUMX月申請並收到新護照
    在家裡,我仔細閱讀了各個網站上有關申請申根簽證的要求,並收集並填寫了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我的擔保和收入詳細信息以及大量的副本。
    我在電腦上填寫了簽證申請表並打印出來
    我敢說一切都很完美,我們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我什至還帶著一個裝滿其他文件的袋子; 以防萬一 ……
    預約的那天,XNUMX月,在使館,我們到的有點早,在外面等著
    信使問我們所有的表格都填好了嗎,問他能不能看,當然可以
    一件一件看了之後,他說沒問題,我們得到了一個追踪號碼
    輪到我妻子了,她進來了
    幾分鐘後她又害怕又興奮地出來對我說:“我的舊護照呢,它不在那裡”
    我告訴她,她有一本新護照,舊護照已經過期,因此不再有效,不需要出示,根據要提交的文件/文件清單
    我的妻子回來了這個答案
    過了一會兒,信使招呼我進去,我被告知舊護照還必須連同所有頁面的複印件一起上交。
    我說它不在要上交的文件清單上,而且護照已經過期,因此不再有效
    然後我被告知,如果那本舊護照不在那裡,則申請不完整,因此不會被處理………………這是一場毫無意義的討論
    如果你整天都在公共汽車上去曼谷,你必須回家拿你的舊護照並重新預約,那當然是一場戲劇
    正如我所說:我有一個裝滿額外文件的袋子,幸運的是還有舊護照
    提交後,櫃檯小姐說申請已經完成,正在處理中
    我們現在已經收到我妻子的新簽證

    這個附加要求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申根簽證的網站上什麼都沒有,為什麼就可以這麼辦
    以後還需要申請簽證的人:做好萬全準備,能想到的和想不到的證件都帶上,因為你會被送走的。

    • 羅伯·V。 說起來

      哎呀,申根簽證申請不需要過期的護照。 櫃檯工作人員看到他們飛了。 也許就是那個堅持向 Rob 強調手動填寫的表格不符合要求的人。 申請人必須滿足的要求和外國人必須出示的文件沒有變更。 即使從 2 年 2 月 2020 日新規則生效後也不行。

      這些不是歐盟/申根規則,外交部當然不能突然要求將此作為荷蘭當地的要求。 舊護照根本沒有必要。 最多,作為外國人,您應該附上舊護照的副本,如果它們包含前往(西方)國家的簽證貼紙和旅行印章。 這是為了證明外國人是可靠的並且會按時返回泰國(積極的旅行歷史)。 但這不是義務。

      如簽證文件所述:櫃檯員工與外國人一起檢查清單(也可以在 DutchAndYou 上找到)。 如果清單上缺少某些內容,員工可以注意到申請不完整,但申請可能不會被拒絕。 如果外國人想以這種方式提交,他或她可以這樣做。 由後台的(荷蘭)官員決定申請。 櫃檯後面的員工純粹是在那裡收集文件並將其轉發給正確的部門。

      如果出於特殊原因,外交部的決策官員(在吉隆坡,後來在海牙)仍然希望看到更多信息,例如舊護照,他們會聯繫外國人。

      要提出投訴:
      如果櫃檯工作人員出於好意或出於某種原因以缺少一張紙為由拒絕接受申請,您可以向外交部/大使館投訴(當然要保持禮貌)。 然後一個人可以採取行動,另一個人就可以避免這種誤解。 使館郵寄地址:
      ban (at) minbuza (dot) en

  8. 撒尿 說起來

    英語清單沒有說明 t 而荷蘭語清單有

    •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小便,你有那個荷蘭清單的鏈接嗎? 先感謝您。

      因為他們不能隨便向任何人要過期的護照。 只是不在簽證代碼中。 這樣的過期護照通常沒有任何意義。 然後一位泰國老人帶來了 10 本過期護照的數百張打印件……

    • 羅伯·V。 說起來

      在 NederlandEnU 上找到,這是一份 2018 年的清單。2017 年的版本也可以通過谷歌找到。
      然而,這兩者都不是簽證代碼中產生的要求。 這些當然不是法律要求。 過期護照上的此類資訊充其量只是推薦、建議(決策官員可以透過查看以前去過西方國家的經驗來判斷該外國人是否可靠)。

      荷蘭的清單是完全錯誤的,儘管它是「善意的」。 DutchAndYoy 網站和 VFS 上的英文清單是唯一正確的。 那裡的人不會要求提供這些純粹可選的文件。 而且即使是那裡英文清單上的東西(例如醫療旅遊保險證明),如果沒有這一點,最多只能指出申請不完整,但櫃檯人員不能拒絕接受。如果缺少一張紙。 是的,會有拒絕,但這取決於官員的決定,而不是櫃檯員工。

      因此,無論如何,關於要求提供舊護照複印件的投訴是正常的。

      2018 年的一份聲明:
      “護照複印件:當前護照所有使用過的頁面的複印件,如果適用,所有以前獲得的護照(持有人頁,有​​效期,
      有郵票、簽證的頁面)。 如果適用:之前獲得的申根地區、英國、美國和加拿大簽證的複印件。”

      <= 申根旅行歷史記錄在歐盟數據庫中,因此紙上詢問只是為了方便任何懶惰的官員。 但是無論如何他們都必須檢查數據庫,以防它包含申請人故意不提供的東西(以前的簽證拒絕)。

      2017 年的一份聲明:
      "以前所有護照的持有人頁
      有相應的簽證。”
      <= 這完全是措辭不當。 有一個新版本是合乎邏輯的,但是缺少這是可選的註釋。

      - https://www.nederlandenu.nl/documenten/publicaties/2018/3/14/checklist–familie-en-vriendenbezoekkort-verblijf-1-90-dagen

      • 撒尿 說起來

        該網站包含外交部的最新清單,日期為 2019 年 XNUMX 月
        2.4以下是要求交舊護照加複印件
        我相信這一切都令人困惑,VFS global 是英文的,沒有那個要求

        file:///D:/Peter/Downloads/Checklist+Schengenvisa+-+visit+to+family+or+friends+(Dutch)_7+May+2019%20(7).pdf

        抱怨抱怨抱怨......我寧願不這樣做,我不想與任何人作對
        在隨後的訪問中,這可能會導致其他額外的問題,或者這將對我們造成困難
        我不想冒那個風險

        • 羅伯·V。 說起來

          Google 將其稱為 2017 年,但我訪問的頁面是 2019 年:
          https://www.nederlandenu.nl/documenten/publicaties/2017/01/01/checklist-schengenvisum—bezoek-aan-familie-vrienden-nl

          “2.4 以前所有帶有相關簽證的護照的持有人頁。 ”

          但是該清單上的內容不正確。 這不是獲得簽證的必要條件,它只是一項可選的證明,表明您是真正的旅行者。 但也在清單的底部是:

          ” 沒有按照上述清單提交完整文件的申請,
          可能會導致您的簽證申請被拒絕。”

          因此,櫃檯員工絕不能因為缺少所需文件(旅行保險、航班預訂等)或可選文件(舊護照和郵票)而拒絕接受申請。

          我了解您擔心投訴會被用來對付您。 但投訴部門與決策官員所在的部門(在吉隆坡,後來的海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部門。 向大使館發送一封電子郵件,說明櫃檯員工的行為不當不會導致您的名字後面出現破折號或他們隨後會傳遞給決策官員的任何內容。

          過去,我曾寫信給幾乎所有駐泰國申根使館及其在成員國的一些部門,詢問其網站、VFS 網站、其他政府網站上的不正確資訊或櫃檯的不正確操作。 這通常很有幫助,並且對資訊進行了調整。 但BuZa、VFS等網站上的官方資訊仍然存在錯誤。我不知道我是否想再花幾個小時寫信給當局。 其他人似乎就這樣了。 但令我困擾的是,公民被誤導了(並不總是故意的,通常是因為資訊已經過時,或者政府從自己的角度思考,而不是從如何最好地服務公民的角度思考)。

          無論如何:荷蘭語清單是錯誤的,英語清單(在 VFS 網站和 BuZa 網站上)是正確的。 那些英國人將處理 99% 的人,包括櫃檯工作人員。 一個行為不同的櫃檯員工是完全錯誤的。 錯誤是人為的,但應該有人為錯誤負責。 只有在回應公民的反饋、評論和投訴時才會發生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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