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MVV 的可持續收入
2月13 2016
親愛的編輯們,
我想帶我的泰國妻子去荷蘭停留超過 90 天,她已經通過了 A1 融入測試。 我現在必須通過未來 12 個月的合同來證明我來自荷蘭的收入。
我在澳大利亞石油/天然氣行業為澳大利亞機構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工作。 我的年收入綽綽有餘,我可以出示過去三年的年度報表,而且我還有儲蓄。 我沒有合同。 NL來源沒有工資,這有問題嗎?
我已經給 IND 發了四次電子郵件,他們承諾會自動回復電子郵件,但這並沒有發生,我從泰國打了幾次電話到荷蘭,但等了 20 分鐘後我就被趕了出去。
有誰知道這方面的情況嗎,先謝謝了
藍*棉花糖
親愛的保羅,
您的收入足夠,但您不住在荷蘭。 IND 希望看到您居住或將居住在荷蘭,因為要求外國人搬到荷蘭與擔保人同住。
此外,他們希望看到您在一年內有可持續的收入。 IND 無疑想知道您如何在荷蘭生活並在澳大利亞工作。 如果您居住在荷蘭並定期前往澳大利亞工作,則無需擔心。
如果情況比較複雜,那麼我建議您通過電子郵件獲取 IND,根據我的經驗,他們總是會回复,但這可能需要幾週的時間。 或者諮詢移民律師。 www.buitenlandsepartner.nl 上可能也有人了解這種情況或有相關經驗。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羅伯·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