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申根簽證,讓朋友、伴侶或家人可以訪問荷蘭是一項艱鉅的工作。 您必須及時收集各種表格,然後由簽證申請人將其提交給大使館或外部服務提供商,例如 VFS全球. 在本文中,您可以閱讀簽證申請所需的文件和證明文件。

因此,準時開始很重要。 您最早可以在外賓出行前三個月,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申請。 通常您會在 15 個日曆日內收到是否會收到簽證的消息。 有時需要更多時間:申請最多可能需要 15 天。 在特殊情況下為 30 天。 例如,如果需要其他文件。

申請申根簽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首先,您為您的客人收集所有表格(見清單)。完成後,您可以與大使館、領事館或對外服務局進行預約。 使館/領事館/服務局拜訪期間:

  • 外國客人必須出示至少有兩頁空白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該旅行證件必須是在過去 10 年內簽發的。 它必須在他/她希望離開申根區之日起至少三個月內有效。
  • 他/她提交完整填寫並簽名的簽證申請表。 每個持旅行證件旅行的人都必須提交自己的表格。 18 歲以下兒童的表格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簽署。
  • 採取其他必要的形式(見清單)。
  • 簽證申請人按照荷蘭要求提交護照照片。
  • 他或她已採集指紋。 提交申請時會發生這種情況。 這些有效期為 5 年。 對於某些申請人,例如 12 歲以下的兒童,則沒有必要。
  • 您支付費用。 如果你去外部服務提供商,你也需要付費。 正常費用為 60 歐元,以當地貨幣支付。

提交簽證申請時,您通常會收到一個所謂的跟踪代碼。 這允許申請人在線跟踪申請的狀態。 一旦文件準備就緒,您將收到電子郵件通知。 有時,申請人可以選擇他/她是要領取護照還是將其寄給您。 您必須在提交申請時在櫃檯支付郵寄費用。 將文件發送到家庭住址是您自己的責任。

申根簽證的正式名稱是“短期逗留簽證”,屬於 C 類簽證。 這像貼紙一樣貼在護照上。 當您的客人進入荷蘭時,他/她可以再次接受檢查。 因此,建議您在旅途中隨身攜帶客人申請簽證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申根簽證:短期居留簽證

短期居留簽證的有效期最長為 90 天。 您將收到申請中指定天數的簽證。 短期居留簽證(C 類)規定:

  • 簽證從哪一天開始有效(從那天起您的客人可以進入申根區)。
  • 外國人可以在申根區停留多少天。
  • 從哪一天起簽證不再有效(客人必須離開申根區)。
  • 您是否可以憑有效簽證進入申根區一次(單次入境)或多次(多次入境)。

短期居留簽證有兩種類型:

  1. 最長有效期為 90 天的單次入境簽證。 這允許您在荷蘭/申根地區停留最多 1 天一次。
  2. 最長有效期為 5 年的多次入境簽證。 該許可證允許在荷蘭/申根地區每 90 天最多停留 180 天。 這不必是連續的。 您也可以分發它。 但外國人不得在 90 天內在荷蘭/申根地區停留超過 180 天。

以下內容適用於這兩種簽證:如果在荷蘭或申根國家之一連續停留 90 天,客人必須等待至少 90 天才能返回申根地區。

荷蘭申根簽證申請清單

確保申請完整是非常重要的(即包含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醫療旅行保險)。 申根簽證申請不完整將導致簽證延誤或被拒絕。

應用

  • 完整填寫並簽名的申根簽證申請表。

文件

  • 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 以及持有人頁面的副本,以前簽發的簽證和所有進出郵票的副本。
  • 所有先前護照的持有人頁面以及相關簽證。

您必須交出每份文件的原件和副本。 文件必須以荷蘭語、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或翻譯成其中一種語言)提交。

申請必須親自遞交,簽證申請人必須攜帶以下文件:

  • 離開申根區時,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必須至少有 3 個月的有效期。
  • 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必須至少有兩張空白簽證頁。
  • 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的有效期不得超過 10 年。

照片

符合荷蘭要求的護照照片。 此護照照片不得超過 6 個月,並且必須顯示出明顯的相似性(另請參閱: www.rijksoverheid.nl/documents/brochures/2014/02/18/fotomatrix-2007)

旅行證明

  • 行程單(按姓名往返申根區的旅行預訂單,不是機票)。 注意:進行可以取消的(航班)預訂。
  • 一個完成 擔保證明和/或私人住宿. 該文件必須由訪問者簽署,然後交給他/她註冊的荷蘭市政當局。
  • 來訪者的僱傭合同副本,該合同自申請簽證之日起至少 12 個月內有效,以及住宿提供者提供的最後三份工資單或其他收入證明。 或者,如果您自己支付住宿費用,則提供三份最近的銀行對賬單或工資單。
  • 證明外國人旅行結束後將返回原籍國的文件。 例如:
    • 雇主聲明、僱傭合同或其他信息,表明您的客人在原籍國工作。
    • 證明他/她正在原籍國接受教育的文件。
    • 證明他/她有在原籍國上學的孩子的文件。
    • 證明他/她在原籍國擁有房屋或其他不動產的文件。
    • 表明簽證申請人照顧原籍國人員的文件。

文件必須以荷蘭語、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或翻譯成其中一種語言)提交。

健康保險證明(旅遊醫療保險)

您的保險公司的正式文件表明:

  • 已以簽證申請人的名義投保(保單持有人可能為他人)。
  • 保險在整個申根區和整個逗留期間都有效。
  • 至少報銷 30.000 歐元的醫療費用。 該保險涵蓋醫療費用,包括住院治療、緊急治療和遣返,以及死亡情況。

您的保險公司不提供包含此信息的正式註冊文件嗎? 然後從另一家供應商那里為這次旅行購買旅行保險。

請注意:邀請外國人的荷蘭人可以自己為客人購買保險,可以在這裡完成: 申根簽證的醫療旅行保險.

為未成年人申請申根簽證時的額外費用

單獨或與父母一方旅行的未成年人需要額外的文件:

  • 未成年人出生證明的摘錄。
  • 父母雙方簽名的身份證件。
  • 父母雙方同意未成年人旅行的聲明。
  • 如果適用:顯示哪位父母被指定監護未成年人的法院判決。
  • 如果適用:學校關於未成年人缺席的聲明。

付款

申請申根簽證的人還必須在申請期間以當地貨幣(泰銖)支付費用。

 
關注點

還有一些重要的其他要點:

  • 例如,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簽證申請過程中丟失護照(因此不能出國旅行)。
  • 沒有按照上述清單提交完整文件的申請可能會導致簽證申請被拒絕。
  • 主管當局可能會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
  • 如果被拒絕,已支付的簽證金額將不予退還。

有關簽證程序的更多信息,您可以聯繫移民歸化局 (IND),請參閱: 印第安納州.

很高興知道

  • 您可以在荷蘭駐外代表處申請短期居留簽證。 你不能在 IND 申請這個。
  • 您是想來荷蘭短期逗留的人的擔保人嗎?您是否已婚? 然後你和你的伴侶一起簽署擔保人聲明。
  • 您可以為幾個人擔任擔保人。 然後,您為每個人填寫單獨的表格“贊助和/或私人住所證明”。

資料來源:Reisverzekeringkorting.nl

11 回應“Checklist application Schengen visa Netherlands”

  1. 埃里克 說起來

    對於比利時來說,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即

    只有在比利時有住所才能拿到擔保,大使館不再提供,但是當問到為什麼的時候,沒有明確的答案。

    結果如果你在大使館定居,擔保人的銀行對賬單也將被要求,即你是申根公民,你將像泰國人一樣被完全剝奪。

    即使您已憑旅行證明提前支付了所有費用,即使您的伴侶(簽證申請人)提供了足夠的金錢、土地、房屋等擔保以及銀行對帳單。

    純粹侵犯申根公民的隱私。

    想要通過官方旅遊路線進入申根更加困難,他們比乘船或跳過鐵絲網更難。 這是申根的結論……

  2. 費利克斯 說起來

    完全同意清晰的解釋。
    僅供參考我(2 週前)關於為泰國女友(我們都住在泰國)申請比利時簽證的經歷。
    – 通過 VFS 提交申根簽證申請(首先在他們的網站上創建個人資料!)
    – 如果申請人/明星沒有足夠的資源,必須提供擔保
    – 您還可以提供額外的(!)擔保人,這與大使館的說法相反
    – 添加收入證明
    – 添加足夠多的照片,表明你們已經認識/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 您自己的手寫文件(我們從…開始就認識了,從…開始我們就住在一起了,旅行的目的是拜訪家人和朋友…,我們住在一起…等等。
    – 我們有(按要求)旅行保險和機票

    在我們看來,一個完整的文件🙂

    然後是曼谷的 VFS(非常樂於助人和友好),他們自己在大使館預約了面談(在我們的情況下:後一天)。

    面談(僅限“受邀者”),因為您不被允許出席。

    結果:5(!)天后順利收到簽證。

    總費用:3295 泰銖

    簡而言之:確保你有一個確鑿的文件並且沒有任何問題......

  3. 茉莉花 說起來

    我想知道,如果你想和你的泰國妻子去歐洲不同國家度假,只想住在你提前預訂的酒店,你是否也必須填寫整個大驚小怪,是的,保證如何? ? 一個人在歐洲? 是的,如果沒有人擔保怎麼辦?
    作為和她正式結婚的法郎,我也可以做擔保人嗎? (我住在泰國,早就從荷蘭註銷了)

    • 羅伯·V。 說起來

      這取決於您申請的是哪個成員國(哪個國家是主要目的地,或者如果不清楚您將首先進入哪個國家)。 如果該成員國與歐盟公民所在的國家不同,則非歐盟丈夫或妻子的簽證是免費的,並且需要最少的文件:

      http://europa.eu/youreurope/citizens/travel/entry-exit/non-eu-family/index_nl.htm

      這也在博客上的申根文件中,請參閱左側的菜單。 對於常規程序,上述所有內容均不適用,但如果那隻風箏也適用。 丁

      注意:我希望盡快開始更新文件,但除了一些細節外,文件仍然是正確的。

  4. 威廉萊姆勒 說起來

    我的泰國朋友想去荷蘭度假 14 天。 她當然沒有荷蘭熟人,她有自己的公司,銀行里有足夠的錢。 她預訂了第一晚的酒店,然後根據她的旅行計劃繼續搜索。 她的簽證呢?

    • 羅伯·V。 說起來

      或多或少與上述或申根文件(左側菜單)中描述的不同,除了旅行的目的是旅遊而不是拜訪朋友/家人。 視頻顯示了旅行計劃、第一晚的過夜地址以及她隨後將四處旅行的解釋,但不知道她將在哪裡過夜。

      除了上述文件或編輯文章中的資訊之外,遵循當前的說明和清單當然是明智的:
      https://www.netherlandsandyou.nl/travel-and-residence/visas-for-the-netherlands/applying-for-a-short-stay-schengen-visa/thailand

  5. 費利克斯 說起來

    @埃里克:完全正確,您在比利時註銷時無法再滿足保證。 不過,根據 VFS 的說法,如果您能證明除了擔保人的收入之外,您自己還有固定收入,那就更好了。 我有點理解你的回答:你可能沒有那麼好的經歷,這當然令人遺憾。 我只是想表明,如果你有一個有根據和誠實的檔案(請原諒我重複一遍),就完全沒有問題......

    • 埃里克 說起來

      費利克斯
      這是一個非常完整和經過驗證的文件(對於她申請簽證的每個國家,總是會提供同樣的文件,她在這裡有很高的固定收入,在公司,有房地產,在這裡,一切都得到了整齊的證明,但是芬蘭大使館的泰國人(我們在芬蘭比在比利時多待了1 天),就像那些服務中的許多人一樣,沮喪且特別嫉妒的人,曾經有一個像這樣的人在比利時大使館走來走去,直到我和領事談過這件事。情況有所改善,比利時人通常聽不懂那個人用泰語說的話,並試圖利用這一點。任何在這裡住了很久的人都明白我的意思。

      但是我已經評論過 vfs 他們的操作並且正確地看到上面他們有
      過去完全按照書本工作。 同時,由於侵犯了 Schenburger 的隱私,我已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正式投訴,該投訴已被接受,芬蘭政府正在就此問題進行正式處理,這純粹是原則問題。 我對義務沒有問題,但我也有權利,許多來到我們國家的人只知道他們的權利。 這純粹是那個男人的虐待,也揭露了那個外國人。

      順便說一句,在 vfs,他們知道為什麼你不能在那裡申請,因為他們會因為他們的工作方式而被踢不止一次。 他們假設你有惡意,你應該能夠反駁,那是他們的工作方式,簽證申請沒有進展,我們訪問過的所有國家和我們自己做的申請都更加簡單和公平

      但我的結論是,如果他們表現得如此小氣,那麼地球上還有那麼多美麗的地方可以讓你花錢。

      在 99% 的情況下他們只檢查舊護照而不是那堆紙,護照比那堆紙要幸運得多。例如在美國大使館,這很重要,因為他們現在是世界上最偏執的人不信任任何人的世界。

  6. 埃里克·R 說起來

    我之前也曾在這裡問過關於我持有德國居留許可的女友的兒子的申根簽證的問題,以澄清:
    她是德國人的泰國寡婦,現在仍然住在德國,我是比利時人,我們已經有 1,5 年的戀愛關係了。 所以我們經常在一起,穿越歐洲不同的國家,她也經常和我一起在比利時,她想什麼時候來泰國,當然如果她的居留證有效的話! 所以這沒有問題。
    然而,她現在在泰國,她的2個未成年兒子和祖父母住在一起,打算申請簽證和她的兒子一起來比利時! 所以只給兒子們,因為她進出都沒有問題!
    我們整理了一份文件,我作為一名養老金領取者在其中提供了保證! 但是,我已經通過市政廳蓋章和批准的擔保表格完成了這項工作!

    正如我之前在問題中所說:由於在使館辦理擔保和預約的時間較長,我們在4月10日至27日期間很晚才到達原定日期,孩子們的面談於XNUMX月XNUMX日進行。
    10月24日,我們還未能在網站上跟進該文件,事後說明:申請日期:10/March.登記日期,移民局3-XNUMX.決定:待定!
    因為 Song Kran 和復活節週末,我預計不會有任何變化!我女朋友今天一個人來了!
    (她)的解釋是:你的擔保不符合要求,你的工作論文也必須包括在內(我退休了!)也許還有其他我不知道的錯誤,這是為了避免已知損失的解釋面子受苦,還是現階段還能期待正面消息?
    為什麼簡單的事情有時如此困難?

    • 埃里克·R 說起來

      抱歉註冊日期 10-4

  7. 泰西奧 說起來

    另一個更正是 2 月 XNUMX 日星期一,在 VFS 預約,並像以前一樣填寫所有表格。
    他們在櫃檯說我們仍然需要填寫“簽證申請清單”,並且必須首先在大使館進行檢查和填寫。
    我非常驚訝,說我在荷蘭大使館找不到那個表格。
    不,他們說,它在我們的 VFS 網站上..
    我說了,但是他們已經把一切都外包給了你,以減輕荷蘭大使館的負擔,如果這又是新的,我會打電話給他們。
    但是你不能在那裡打電話,所以我後來打了,打了NL信息線。
    即使我給了表格編號,那個人也什麼都不知道..他們也不知道..

    在樓上解釋了很多五六次,然後他們想接受它,我們確實簽署了該表格,正如他們所說,它有可能被拒絕的風險。
    誰也不得不處理這個問題?
    請參閱下面的鏈接..
    http://www.vfsglobal.com/netherlands/thailand/tourist.html#transit_documents

    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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