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救護車短暫停留購買炸香蕉
18月2023
一段患者女兒指責醫院工作人員故意拖延急診室時間的影片引起了轟動並在網路上瘋傳。儘管情況緊急,救護車還是短暫停下來購買炸香蕉,這是一種流行的泰國小吃。
通常情況下,救護車會盡快將重症患者送往醫院。然而,13 月 XNUMX 日,那空那育醫院的一輛 ALS 救護車短暫停下來購買炸香蕉。
納育醫院
16月10日,那空那育醫院經過簡短調查後就該事件發表聲明。行車記錄器的鏡頭顯示,救護車於上午 47 點 64 分離開 XNUMX 歲患者的家。救護車短暫停下來接收炸香蕉,而一名銷售人員正準備交出訂單,這一行為被認為是不恰當的。
上午10時57分,救護車抵達醫院,患者被送往急診室。他在男性內科住了一晚。當症狀穩定後,他於14月XNUMX日出院。
「那空那育醫院體認到這個問題,並將病患照護放在第一位。已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調查該事件並確保規則得到遵守。那空那育醫院對這一事件表示遺憾,並歡迎提出改善服務的建議。”
隨後,那空那育醫院的護理師前往患者家中道歉。他們也與患者的女兒、32 歲的 Suchada Nammali 女士進行了交談。
蘇查達女士表示,她希望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的事情。她不知道醫院會對當天接她父親的四名救護人員採取什麼紀律處分或製裁。
「我感謝醫院向我父親道歉。但我想澄清救護車只停了三秒鐘買香蕉的說法。是對的嗎?我希望這件事能夠解決。我不想再發生這樣的事。」患者的女兒說。
泰國的事情可能會變得更加瘋狂。一輛救護車與一名病人發生碰撞,受損客車的車主要求救護車保持靜止以防止碰撞損壞...
在我的村子裡,有時會有一輛救護車閃著警燈、鳴著警報開過來,然後停在市場中央問路。
我必須承認,在這裡你很少看到街道名稱標誌或門牌號碼。
不奇怪,可能大家都知道,在泰國,食物總是優先的,人們吃飯的時候只注意自己盤中的食物,就像閃電擊中餐桌旁邊一樣,他們不抬頭或周圍,只看或者雷擊後食物仍在盤子裡,所以對病人來說太糟糕了,首先要完成壯舉
不只發生在泰國。
20 年前,我在 Nieuwe Gein 接受了心臟手術。
一週後搭乘救護車回到恩斯赫德的醫院。一路上有很多樂趣。
Holten 的副駕駛說:我想要 Mac 上的一些東西。也是病人嗎?他問。
於是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救護車通過 NL Holten Oost 的 A1 高速公路。
但你是對的。他們整天在這裡吃晚餐等級的食物。
昆布拉姆
顯然,這是不合適的,但總是讓我驚訝的是,那些帶著花哨的救護車通常不會受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優先考慮,他們幾乎從不為它們騰出任何空間。
羅布,我認為那些閃光燈和警報器只有請求優先權的功能。
他們甚至在紅燈前停下來。
我相信很久以前在荷蘭,即使使用警報器和閃光燈,救護車也沒有官方優先權。
據我了解,帶有警報器和閃光燈的救護車也沒有優先權。因此,他們只需在紅燈處停車即可,駕駛者不必靠邊停車。確實令人驚奇!
您了解這一點嗎?或者這是交通法規中的內容嗎?
這裡有很多以發表意見為藉口的廢話。您至少可以做的就是透過適用的高速公路法規的連結來證實您的立場。否則你會覺得難以置信。
即使你的說法是正確的,常識仍然告訴我要為優先車輛讓路。泰國人應該也知道這一點吧?
PS:我向你們提出挑戰,不要讓護送王室的閃爍燈光的車隊通過。想知道那時會發生什麼事😉
賈里斯,我希望沒有人接受你的建議。你的解釋令人震驚,純屬無稽之談。
親愛的喬斯和賈里斯,在泰國,如果緊急車輛在閃爍燈光和警報器的情況下行駛,也享有優先權。這是《交通法》第 75 條和第 76 條的規定。在幾年前的報紙報道中,你甚至可以發現某些立法已經收緊(對那些因不平衡而受阻的人處以更高的罰款)。除此之外,請參閱《曼谷郵報》29 年 2018 月 XNUMX 日的「救護車攔截者罰款加息」。
對於那些不想道聽途說但想要白紙黑字的人來說,根據《泰國交通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จรำ其翻譯成泰文透過Google 翻譯的荷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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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域交通法,BE 2522
(......)
(十九)「緊急車輛」指中央政府消防車和救護車。省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或泰國皇家警察專員授權的其他車輛可以使用閃爍號誌燈。或使用警報聲或指定的其他信號。
(......)
第七十五條 緊急車輛駕駛在執行職務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1) 使用閃爍燈號訊號。使用警報信號。或泰國皇家警察總司令指定的任何其他信號。
(2)停車或將車輛停放在禁止停車的地方。
(3) 超過規定速度行駛的。
(四)駛過紅綠燈或要求車輛停車的路標時,必須將車速降低至合理速度。
(五)不需遵守本法及巴士專用道交通規則之規定。車輛的指定行駛方向或轉彎方向。
遵守第一段規定後,如有必要,駕駛員必須小心謹慎。
第七十六條 行人、駕駛人或駕駛、控制動物的人在執行任務時看到閃爍燈光的緊急車輛時。或聽到警報信號或泰國皇家警察總司令指定的其他聲音信號。行人、駕駛或騎乘或控制動物的人必須透過以下方式讓輔助車輛先通過:
(一)行人必須停車並留在路邊。或前往安全區或最近的路肩
(2)駕駛員必須將車輛靠左側停車或停放。或如果公車專用道最左側有公車道,車輛必須停在靠近公車道的地方。但不要在十字路口停車或停車。
(3)駕駛或駕馭動物的人必須強迫動物停止在道路上。但不要在十字路口停下來。
遵守 (2) 和 (3) 時,駕駛員和騎乘或控制動物的人員必須盡快採取行動,並酌情採取應有的謹慎態度。
[「泰國皇家警察司令」一詞由 4 年《陸地交通法》(第 11 號)第 2016 條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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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泰國皇家警察網站
由於不幸的谷歌翻譯而添加。路肩 = 通道條、硬路肩
巴士專用道 = 有公車站的車道。第 76 條第(2)款規定,任何人在道路上發現公車站時,必須使用該停車站以允許緊急車輛通過。
羅傑和亞倫,
沒必要用那麼嚴厲的語氣。事實上,我沒有「證據」來證明我的假設,我也不認為這是強制性的。到目前為止,在泰國我見過不少救護車在紅色交通燈前停下來,它們閃著燈,鳴著警報器,有的停在其他車輛後面,有的停在最前面。我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情況——就像我在荷蘭所習慣的那樣——每個人都盡職盡責地讓到一邊,救護車可以繼續闖紅燈。令我驚訝的是為什麼沒有這樣做,我的泰國乘客,包括家人和熟人,總是回答說,這在泰國根本不是強制性的。這就是我的回應。
@Rob V.,感謝您的解釋,它當然很有價值。我還將把它轉發給我所在地區的泰國人民,顯然他們需要這個 🙂
我認為大多數泰國人對交通規則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他們的同理心也與西方人略有不同。
我在呵叻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由於2號公路和224號公路沿線醫院的位置非常擁擠,救護車停滯不前。
有一次我甚至親眼目睹了一個人的死亡。
警笛閃爍,車內的兄弟們緊張,紅綠燈亮著,前面有三輛車,突然一片寂靜,每個人都坐下來,故事結束。
他們掉頭也非常謹慎,總有白痴相信他們有第一權利。
或至少意識到他們背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
有一次我坐救護車去曼谷檢查。
在來回的四分之三路程中,警笛聲響起,燈光閃爍,他們很匆忙,哦,好吧,顯然,這仍然是美好和令人興奮的。
五年前在泰國發生摩托車事故。我的肋骨幾乎全部斷了+骨盆撕裂,昏迷了5天。經過兩個月的好轉,我又被允許回家了。那時我走路都很困難,根本不急著回家。救護車把我帶回家,燈光閃爍,鈴聲和口哨聲響起,不知道為什麼。一路上我兩次停下來向其他道路使用者問路,同時我清楚地對以為自己是馬克斯·維斯塔潘的司機說“trompay”、“liauw say”或“liauw kwa”。如果我當時沒有戴頭盔,我就寫不出這篇文章
您也可以稍微更改一下標題:救護車短暫停下來購買緊急香蕉。
外國的?不,只有泰國。
一個新的德國房客,沒有泰國女朋友。他打電話給我們,要求我妻子翻譯和幫忙。當我們到達時,緊急服務和警察都在現場。對方承認有罪。他們被送往最近的 BKH(不不說是哪個城市)。
我打電話叫人去拿一輛摩托車皮卡並把它帶回家。一小時後,我在 BK 醫院與德國人在一起,但什麼也沒發生。他用英語說他的 poro bor 在他的背心口袋裡。即使我的妻子用泰語跟她說話,護士也沒有回應。我去救護車上拿 poro bor。然後護士開始清除他腿上的碎石。和膝蓋受傷。,無需麻醉。我的妻子要求進行麻醉並詢問急診醫生在哪裡。還需要打電話給他們嗎?緊急服務就是這樣進行的,一小時後醫生就趕到現場了。這是泰國緊急服務
嗯,
如果……如果救護車停了三秒,那就沒什麼大驚小怪的了。他們也可以在紅燈處停車 30 秒?
出色地?
最好的問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