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VR 網站按名稱列出了旅行組織,ANVR 認為這些組織“可疑”。 這個名單上還有兩個 泰國 專家,即來自 Gouda 的 Thailandreisgids.nl 和位於曼谷的 Greenwoodtravel。

根據 ANVR 的說法,這些旅遊公司可能無法保證對他們的財務義務 旅行者 在破產和遣返的情況下。 在 ANVR 的網站上還可以看到,上述旅行社不能或不能充分證明他們遵守有關財務擔保義務的法律要求(荷蘭民法典第 7:512 條)。

格林伍德旅遊網

Greenwoodtravel 是一家位於曼谷的旅遊公司。 因此,不清楚該方為何受荷蘭立法或義務的約束。 董事/所有者 Ernst Otto Smit 也想知道荷蘭法律何時適用於泰國註冊公司? “我們是名單上唯一的外國組織。 作為明天的泰國組織,我們不是 ANVR 和/或 SGR 的成員。 我已經問過這個了。 我們與 TAT 有擔保,Green Wood Travel Co.,Ltd 也有 5 萬泰銖的銀行擔保。
如果客戶在網上預訂了飛往泰國的機票,航空公司、旅行社或機票銷售商破產了怎麼辦?”Smit 說。 他不想在這上面浪費太多話。

泰國旅遊指南.nl

是一家小型且相對年輕的旅行社,總部位於荷蘭 (Gouda)。 董事兼所有者 Toon Mul 不理解這場騷動。 “我們符合法律的要求,我們已經採取了足夠的措施來應對任何災難。 然而:對抗 ANVR 毫無意義。 那隻會花費時間和金錢。 因此,我們將申請成為 ANVR 和 SGR 的會員,以擺脫這一麻煩。 順便說一句,我們的銷售不受影響。 客戶也支付他們的 飯店 只有當他們跨過泰國的門檻時。 那麼有什麼風險呢? 此外,SGR 不涵蓋非荷蘭公民的定期航班或預訂。 讓它擔心這個,”Mul 在被問及時解釋道。

質量

但是,我想強調的是,所提到的名單並未對所提到的旅行社的質量給出意見。 例如,我從我的環境中知道 Greenwoodtravel 有很多滿意的客戶。 然而,重要的是消費者受到保護並且在履行其義務時可以期望確定性。 例如,最近 De Vries Reizen 從 Drachten 破產, 許多泰國遊客被騙了。

以下是完整列表。

6 年 2011 月 XNUMX 日的“ANVR 財務安全報告清單”:
澳大利亞假期:www.australianholidays.nl
Avanta Reizen:www.avantareizen.nl
Battuta Reizen:www.battuta-reizen.nl
朝聖網游:www.bedevaartweb.com/reizen/
最好的自行車:www.bikethebest.nl
多布里登旅行社:www.dobryden.nl/
漢尼拔 Reizen: www.hannibalreizen.nl
Horizo​​n Motorreizen:www.horizo​​nmotorreizen.nl
哈薩克斯坦旅遊:www.kazakhstanreizen.nl/
Loopendvuurtje: www.loopendvuurtje.nl
Meanderreizen:www.meanderreizen.nl
Orca Adventure:www.orcaavontuur.nl/
純粹的新西蘭:www.puurnieuwzeeland.nl
Rusanova:www.rusanova-reizen.nl/
Setafrikareizen:www.setafrikareizen.com
Solmaz Reizen:www.solmazreizen.nl
靈魂潛水員:www.souldivers.nl
蘇里南假期:www.surinameholidays.nl
Thailandreisgids.nl:www.thailandreisgids.nl
Trans-sputnik:www.trans-sputnik.nl/
旅行者:www.travellers.nl
通過旅行:www.Dodezeekuur.nl
Voettocht.n:www.voettocht.nl
葡萄酒徒步之旅:www.wijnwandelreizen.nl
YMCA 假期:www.ymca.nl
Zwerfsport Outdoor:www.zwerfsport.nl
阿拉貢徒步之旅:www.aragonwandelreizen.nl
格林伍德旅遊:www.greenwoodtravel.nl
西班牙旅遊:www.hispania-travel.com

來源: www.anvr.nl

對“'黑名單 ANVR':兩名泰國專家”的 35 條回應

  1. 三黎 說起來

    Greenwoodtravel 確實位於泰國,但它確實在線服務於荷蘭市場。 出於這個原因,可能是 ANVR/SGR 監控了該組織的活動。 否則,旅行社很容易繞過 ANVR/SGR 的監管,即在另一個國家“紙質”註冊並在荷蘭銷售旅行等。 此外,它還會扭曲與在荷蘭註冊並因此受到 ANVR / SGR 嚴格監管的其他旅行社的競爭。

    • @Sam Loi。 有更多服務於荷蘭市場的外國旅行社不是 ANVR / SGR 的成員,因此 kite 不適用。 為防止猜測,編輯將詢問消息來源:ANVR。 我認為他們可以證明這一點。

      • 三黎 說起來

        我也在調查事情。 如果有必要,我會在這裡發布我的發現。

  2. 早上好,

    感謝您轉發此博客。

    Green Wood Travel 經營良好已有近 20 年,是一家頗受歡迎的泰國旅行社。
    我們在財務和商業上都做得很好,這在荷蘭並不總是受到讚賞。

    作為在泰國註冊的旅行社,我們不允許成為荷蘭 SGR 或 ANVR 的成員。
    當然,還有許多其他外國旅行社在荷蘭提供旅遊/門票,但不在荷蘭。 所有這些組織可能都不是 ANVR 和/或 SGR 的成員。

    互聯網提供了無限的可能性和選擇,Green Wood Travel 充分利用了這一點。 我寫給這些荷蘭組織(ANVR 和 SGR)的信也是為了向在荷蘭市場開展業務的外國組織提供 ANVR/SGR 的使用權。 這不可能。

    但是,如果航空公司破產,Green Wood Travel 可以為客戶提供機票保險。 但不能在荷蘭購買保險來為客戶的旅費(資不抵債)投保。 在德國你可以!

    遇到客戶的時候我們的做法是要求訂票/酒店押金,需要馬上寫/付的,剩下的可以在泰國付。
    然後我們扭轉局面。 我們信任客戶,就像客戶信任綠木旅遊一樣。

    選擇取決於消費者在哪裡預訂。

    四天前,我們收到了 ANVR 發布“黑名單”的消息。
    今天我們委託一位荷蘭律師寫信給 ANVR,指控其將 Green Wood Travel Co. Ltd 作為唯一一家外國公司列入“黑名單”的違法行為。 荷蘭法律適用於荷蘭,不適用於僅在泰國成立的泰國公司。

    有任何問題和/或願望嗎? 讓我知道。

    來自曼谷的問候,

    恩斯特·奧托·斯密特
    [電子郵件保護]

    http://www.greenwoodtravel.co.th
    http://www.greenwoodtravel.be
    http://www.greenwoodtravel.nl

    • 三黎 說起來

      親愛的恩斯特-奧托·斯密特,

      我在郵件中看到,您已經寫信給ANVR和SGR,要求您的外國公司註冊為會員。 這是不可能的。

      我假設您收到了這些機構的回信。 肯定會有比單純的消息說這是不可能的更多的東西嗎? 一定要有理由嗎?

      • 提努斯 說起來

        對於 ANVR,您必須是 SGR。

        繼續閱讀 http://www.sgr.nl/uploads/Deelnemersreglement.pdf

        第 3 條:主要營業地點必須在荷蘭,該組織必須受荷蘭法律管轄。

        • 三黎 說起來

          我仍在等待 Ernst-Otto 的回复。 我很好奇 anvr/sgr 的動機或推理。

          • 三黎 說起來

            條例第 3 條規定,根據荷蘭法律,會員資格只能由法人實體和合夥企業獲得。 格林伍德選擇作為有限公司的法律形式。

            • 以下是 Green Wood Travel、ANVR 和荷蘭泰國交通局之間的通信節選。

              請注意,Green Wood Travel 不提供旅行團。 其餘的是已知的。

              喜歡閱讀>>

              我們認為 Green Wood Travel 透過荷蘭網站展示自己,因此進入荷蘭市場並向荷蘭消費者提供套裝度假優惠,因此我們認為必須遵守荷蘭法律。 鑑於您的網站,消費者也可以假設這一點(荷蘭語,可以用歐元付款到荷蘭銀行帳戶)。
              如果消費者在互聯網上通過外國旅行社預訂旅行團,情況就不同了,他不會指望荷蘭對藝術的保護。 早上 7:500
              我們的立場得到第 7:500 條第 2 款規定的支持:
              在其業務過程中為未在荷蘭成立的旅行社擔任中介的人被視為相對於其交易對手的旅行社。

              來自曼谷的問候,
              恩斯特-奧托

    • 漢西 說起來

      的確,Greenwoodtravel 是一個奇怪的出局者。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確實有一個 NL 銀行賬戶,因此客戶可以輕鬆地進行付款。

      因此,您可能認為 Greenwoodtravel 試圖逃避荷蘭立法。 為什麼不在 NL 定居,即使只是紙上談兵?

      在我看來,Greenwoodtravel確實是賣跟團的,跟團畢竟是跟團的,所以機票+酒店+當地接送的預訂。

      • 提努斯 說起來

        Artikel 3
        只有那些公司才有資格參與
        旅行協議(以下簡稱“旅行社”)、運輸合同(以下簡稱
        “承運人”)或住宿合同(以下簡稱“住宿提供者”)。
        以及旅行社。 此外,參與只能通過
        荷蘭法律規定的法人實體和合夥企業,其主要營業地點在荷蘭,以及由居住在荷蘭或在荷蘭開展主要業務活動的自然人組成

        換句話說,您一定也想在荷蘭納稅。

        • 漢西 說起來

          來自 ANVR 網站:
          “在荷蘭,每個旅遊組織都有義務在經濟上保護消費者免受公司破產的影響。 旅遊公司還必須向消費者提供遣返保證,以防公司破產而消費者仍留在其度假目的地(荷蘭民法典第 7:512 條)。 ”

          避免這種情況的一種方法是加入 SGR。 然而,這不是強制性的。 也可以通過另一種(有保證的)方式來應對這些風險。

          但是,在 Greenwoodtravel,您不會受到這些風險的保護。 因此也被列入黑名單。

          在我看來,ANVR 並沒有犯下違法行為。

          • 早安漢斯,
            我與你的願景作鬥爭。 Green Wood Travel是一家在泰國成立和註冊的公司。 Green Wood Travel 在荷蘭也沒有代表、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也不與中介機構合作。 Green Wood Travel 明確不受荷蘭法律管轄,因此,您引用的荷蘭民法典第 7:512 條不適用。

            以上內容並沒有改變綠木旅遊倡導良好消費者保護的事實。 因此,Green Wood Travel 隸屬於泰國的利益集團 ATTA(泰國旅行社協會)和 TAT(泰國旅遊局)。 每個人都有機會向這些機構諮詢有關 Green Wood Travel 的信息。

            此外,Green Wood Travel 已多次嘗試在自願的基礎上成為 ANVR 和 SGR 的成員。 但是,外國公司過去和現在都被排除在這兩個組織的成員資格之外。

            因此,在 2009 年,Green Wood Travel 再次在自願的基礎上委託研究為客戶提供額外“破產保障”的替代方案。 Green Wood Travel 隨後包括各種形式的消費者保護,包括 TAT 的一線保護、機票保險的可能性以及自願建立具有大量資金的擔保賬戶。 因此,Green Wood Travel 可以在沒有法律義務的情況下,在萬一有必要的情況下履行財務擔保義務。

            • 漢西 說起來

              這僅取決於您如何解釋 BW
              .
              第 7:512 節適用於所有旅行社。
              這還包括在荷蘭市場上運營並因此向荷蘭人出售旅行的外國旅行社。

              你已經表明你會召喚 ANVR。 因此,法官將最終表明誰的觀點是正確的。

            • 三黎 說起來

              格林伍德顯然是受僱並付出了高昂代價的回應,這也是毫無意義的。 他們試圖在毫無意義的評論中描繪出不同的形象。 格林伍德將在其為客戶提供的服務中納入各種消費者保護條款。 TAT 被召集起來,就好像該組織為 Greenwood 客戶提供一線保護一樣。

              然而,Greenwood 沒有說明這種保護的真正含義,例如在其成員之一破產的情況下提供進一步的描述。 因此,我想向您提出以下建議,並希望得到答复:

              我預訂並支付了去泰國度假 14 天的套餐。 我在 15.01.2011 年 01.03.2011 月 01.02.2011 日支付了全部旅行費用,旅行從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開始。 我收到 Greenwood Travel 的確認函,確認旅費已支付。 Greenwood 於 XNUMX 破產,無法再保證我的假期會繼續下去。

              我現在向格林伍德提出的問題是:下一步該怎麼做? 幾天后,我收到一位策展人的消息,說格林伍德處於破產狀態,我預訂和支付的旅行可能無法繼續。 現在我想向格林伍德律師詢問我是否可以在01.03.2011年XNUMX月XNUMX日去度假?

              • 漢西 說起來

                我已經很害怕了,一開始Greenwoodtravel就像小雞一樣“表明”他們錯誤地在ANVR的“警告列表”上,如果問題變得非常關鍵,你將不再聽到它們…………

                @薩姆·雷
                泰國有館長嗎? 恐怕如果 GWT 破產或類似的事情發生,您將再也聽不到來自泰國的任何消息。

                或者他們只是在某個時候離開了北方的太陽,當然也是有可能的。

  3. 提努斯 說起來

    現在有多少人認為 ANVR 或 SGR 會員資格很重要,尤其是現在有很多事情,正如格林伍德正確指出的那樣,沒有涵蓋,但屬於現代旅行的一部分。

    ANVR 是一個貿易協會,而不是消費者組織。 因此,ANVR 的利益是保護荷蘭旅行社,而不是消費者。

    但是現在谁愿意花錢來保護自己呢? 我們都喜歡在333TRAVEL或Cheaptickets上以最低價購買飛往曼谷的機票,然後在現場安排酒店。 我們寧願把旅行社為了與之競爭而不得不拋出的幾十元差價收入囊中,以換取一點風險。

    • 漢西 說起來

      我當然認為這很重要。 有多少游客沒有被困在他們的度假地址? 還是他們失去了(全部)首付款?

      去年夏天發生過幾次。 你短暫的暑假不會讓你付出任何代價
      500 歐元,但突然變成 1200 歐元。

      個人機票在任何地方都無法保證。 這就是為什麼您在付款後儘快收到門票很重要。
      您仍然面臨的唯一風險是航空公司破產。

  4. 三黎 說起來

    很多人 Tinus 立法者在消費者事務中規定了規則並非毫無意義。 這意味著,除其他事項外,雙方不得通過協議或一般條款和條件偏離這一點。 作為荷蘭法律下的法人實體,您不能偏離這一點。

    作為消費者,無論您是現代旅行還是老式旅行,在這兩種情況下您都必須為此付費。 如果您預訂並支付套餐假期的代理機構破產了,如果 SGR 能夠全額賠償您,那就太好了。

    在航班延誤方面,歐洲立法已經實施了一段時間。 未在歐盟成立的公司也受其約束。

  5. 必須保護消費者免受旅遊公司破產的影響。

    為什麼不像在德國那樣購買保險呢?

    但是,如果航空公司破產,Green Wood Travel 可以為客戶提供機票保險。 但不能在荷蘭購買保險來為客戶的旅費(資不抵債)投保。 在德國這是可能的。 我不知道這在其他國家是否可行。

    Green Wood Travel 在 2009 年接觸了多家保險公司,但在荷蘭是行不通的。

    這對消費者和旅遊組織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

    • 三黎 說起來

      雖然只是一個簡短的評論。 據我所知,Green Wood Travel 已與幾家公司接洽,要求為客戶提供某種保險,以防進行預訂和付款的公司破產。

      應該購買此類保險的不是公司,而是消費者。 如果擁有此類保險的公司破產,屆時該公司將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當然,這取決於預訂數量。 這對客戶沒有用,因為您無疑也會知道這筆索賠是破產財產的一部分。

      因此,購買此類保險的人必須始終是客戶。 作為一家公司,您可以透過由公司承擔必須支付的保費來滿足客戶的需求。 然後,公司可以自由決定保費是否包含在旅行價格中。

      • 漢西 說起來

        這意味著旅行社為客戶購買了保險,從而使客戶免受多種風險的影響,例如旅行社的破產。
        SGR 就是這樣一種保險政策。

        問題是這是否涵蓋了一切,假期旅行的中介/銷售商,旅行社(通常是獨立的)也可能破產。

  6. 三黎 說起來

    感謝您的回复,祝您在 anvr/sgr 的努力中好運。

  7. 摘自 Green Wood Travel 的 2009/2010 年破產研究報告。
    繼續閱讀>>>>

    涵蓋破產的保險
    特別是由於互聯網的出現和各種歐洲旅遊組織的跨境活動,對 SGR 等規定只有荷蘭旅遊組織才能參與的政策提出了批評。 還確定 SGR 可以要求更高的銀行擔保,因為國外營業額更高。 這也受到了批評。 研究表明,德國旅行社尤其活躍於荷蘭市場。 這些組織(未設立獨立子公司,另見成為 SGR 成員)不能成為參與者。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些旅行社不提供確定性。 就德國而言,確定性已寫入法律。
    提供者有義務通過保險來應對破產。 因為這個義務,德國的確定性比荷蘭強很多倍。 畢竟旅行社可以成為SGR的會員,但不是必須的。 大型、全球運營的保險公司提供了機會。

  8. 三黎 說起來

    親愛的 Ernst-Otto,我剛從酒吧回來,聽了很多人的嘮叨,他們認為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 這很累人,尤其是當你知道現實非常不同的時候。 不管怎樣,我已經閱讀了消息,明天會回來查看,sabai?

  9. 象內 說起來

    關於GreenWood Travel的討論很多,因為它位於泰國,所以只有TAT對此有話要說。 ANVR 可以說“請注意,這些不是荷蘭公司,因此不隸屬於 SGR”。 但不要只提到 GTW。 如果 GWT 想要連接,當然可以在荷蘭成立一家子公司。

    對於其他方面,仔細了解某些旅行社的實際情況很有用。 似乎任何瘋子都能開一家旅行社。 這當然有一些缺點。 除了經濟上的不利因素外,還可能存在其他風險。

    象內

  10. 三黎 說起來

    柏林航空是一家在柏林商會註冊的德國組織。 在他們的 GTC 中,他們聲明在發生爭議時適用德國法律。 他們還聲明商業事務應在柏林處理。 後者不清楚,我認為他們想表明柏林法院對針對柏林航空的案件具有管轄權。 因此,如果您與柏林航空公司之間存在無法庭外解決的糾紛,您將不得不在柏林對柏林航空公司提起法律訴訟。 這可能會成為一個代價高昂的笑話,因為我們誰都知道德國的法律程序是如何安排的。

    如果購票是消費者購買,則適用關於消費者購買的強制性規定。 在 GTC 中包含對消費者來說不適用的法律選擇,並宣布荷蘭法院無權管轄,可能會導致無效或可撤銷。

    無論如何,柏林航空不隸屬於 ANVR/SGR。 柏林航空公司在荷蘭也沒有營業地址。 然而,荷蘭當局對柏林航空公司置之不理。 也許這可能與柏林航空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位於歐盟境內有關。 我不確定;

    另一方面,長榮航空在阿姆斯特丹確實有營業地址,在商會也有知名度。 我沒有查過她是否是 ANVR/SGR 的成員。 有興趣的人應該自己做。

    我了解 Greenwood Travel 已尋求法律援助。 也許這會拉開序幕。 我會在每一個案例中指出,與任何其他外國公司相比,Greenwood 受到的待遇是不平等的。 這是否有幫助? 我有我的疑問。

  11. 提努斯 說起來

    在我看來,柏林航空主要是一家航空公司,而不是旅行社。 無論如何,SGR 不涵蓋機票,航空公司還有其他監管機構。

    如果你想在平等對待的基礎上進行比較,看一個visithailand.nl
    它們也不是 SGR。

    或者查看泰國旅遊局公佈的名單。 http://www.thaisverkeersbureau.nl/Reisorganisaties/Reisorganisaties_in_thailand.asp

  12. 三黎 說起來

    我依賴格林伍德的信息——見上文——它不在荷蘭銷售旅行團。 因此,與柏林航空公司的比較是有效的。 如果柏林航空在荷蘭可以自由售票,那麼這個選項原則上應該也適用於其他外國公司,包括格林伍德。 相似的案例應該被相似的對待。

    柏林航空和格林伍德都沒有壞名聲,據我所知,他們以前沒有涉及破產。 那麼為什麼一個被列入黑名單而另一個沒有。 此外,它涉及荷蘭市場上的球員而不是泰國市場上的球員。 我在你引用的網站上沒有業務。

    • 提努斯 說起來

      Visitthailand.nl 是荷蘭市場的參與者,其結構與 Greenwood Travel 類似,因此進行比較是相關的。 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清單中提到了 Greenwood,而沒有提到 Visitshailand.nl。 荷蘭市場上還有很多與格林伍德類似的球員。

  13. @Sam Loi 等人。 我答應今天寫點什麼,但我不能。 我也必須坐下來,因為這個故事與你想像的不同。
    我已經與 ANVR 和其他一些人談過。 我會在一篇文章中陳述事實,但也有我自己的看法。 這有點可疑。 而且我認為 ANVR 相當粗心。 我會在適當的時候解釋原因。

    • 埃里克 說起來

      我很想讀這個博客。
      如果我遇到一個懸崖峭壁,請說“我會在適當的時候解釋原因。”

      Khun Peter 你知道的多一點嗎?

      克。
      埃里克

  14. 提努斯 說起來

    我剛讀到 Expedia.nl 尚未向 ANVR 提供任何明確信息,但他們仍在與其交談,因此他們尚未列入黑名單。 它們顯然太大而無法執行消費者法?

  15. 亞歷山大 說起來

    ANVR 所做的類似於卡特爾的形成,這是歐洲法律所禁止的。
    而且,這份名單的製定相當隨意,一些像綠木旅行社一樣運作的旅行社並未被包括在內。 所以這看起來有點像霸凌競爭對手,而巧合的是 Green Wood 是一家優秀的旅行社,擁有豐富的經驗和許多滿意的客戶。 ANVR 是一個了解我們的俱樂部,尤其是那些銷售統一產品的「老牌」旅遊組織。 確實,彼得,這件事有些可疑!

  16. 羅伯特· 說起來

    來自國際保險界的一位朋友的評論:荷蘭人仍然為他們的水族箱投保火災。 風險究竟有多大? 我已經旅行了很長時間,而且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 人們只在荷蘭以最小的風險支付所有這些保險和保費……即使我不得不為幾次旅行支付“雙倍”費用,如果沒有所有這些保費,我會更便宜。

    我想知道這個博客上有沒有人因旅行社破產而處於嚴重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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