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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導稱,泰國移民局將打擊逾期居留簽證制度的外國人。 現在您通常只需支付最高 20.000 泰銖的罰款就足夠了。 這主要涉及超過六週(42 天)的超標。
普吉島泰國移民局首席督察, 首席督察帕努瓦特·魯姆拉克 (Panuwat Ruamrak), 與謠言相矛盾。 他強調,政策或法規的變化總是首先發佈在移民局的官方網站上:www.immigration.go.th。
荷蘭遊客 泰國 訪客可獲得逗留 30 天的簽證(免費)。 這不需要請求。 如果您想在泰國停留更長的時間,則需要申請簽證,這會產生費用。
以下規定在簽證有效期屆滿前有效:
- 超過 1 至 21 天的停留時間:在機場/國家邊境處每天罰款 500 泰銖。
- 超過 22 至 41 天:每天罰款 500 泰銖,可能會被逮捕/拘留、驅逐出境、可能被列入黑名單。
- 超過 42 天或更長時間:處以最高 20.000 泰銖的罰款、逮捕/拘留、驅逐出境,可能被列入黑名單。
米爾 信息 關於泰國簽證:www.thaiconsulate-amsterdam.org/visa_nl.asp
閱讀次數: 241
因為經濟不太好,有些簽證是免費的,你可以免費獲得2 x 60天。 如果你必須一直離開這個國家,簽證一團糟也不是那麼方便。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許多逗留時間更長的人只是交了罰款。 這與錢無關,但對許多人來說,經常與其他海關官員打交道是一件麻煩事。 例如,在柬埔寨,我被乞討的孩子襲擊,我在一間黑暗的辦公室待了一個小時。 在緬甸,我受到了更好的待遇,但我並沒有發現它真的很 Koser。 最近我在老撾被一個櫃檯一個櫃檯地派去到處付款。 最後我給了那個人一個很大的小費,讓他在上面貼上那些郵票。 它馬上就準備好了。
我也有過一次逾期居留,68 天(這對舔現在有好處),而我有一年的簽證! 哦……我以為我可以呆上365天,但是沒有,為男孩結帳。
普吉島移民局:簽證逾期居留規則沒有變化
普吉島:普吉島移民局局長今天否認泰國移民警察處理逾期居留或被發現非法居住在泰國的外國人的方式有任何正式變化。
普吉島移民局長 Panuwat Ruamrak 承認今天接到“許多”電話,此前在線媒體報導稱,如果外國人的居留許可已過期 42 天或更長時間,試圖在曼谷素萬那普機場離開泰國的外國人將面臨逮捕和拘留。
報告稱,逾期居留 21 至 42 天的人屬於“灰色地帶”,移民官員可能會在預定出發點酌情決定逮捕和拘留他們。
根據最初來自 Pattaya One 的報導,那些逾期逗留少於 22 天的人可以在機場支付罰款並離開而不必擔心。
Col Panuwat 今天告訴公報,“我聯繫了曼谷 Soi Suan Plu 移民局總部的法律部門、普吉島機場移民主管和其他當局。”
“所有人都向我保證,他們仍然遵守當年 1979 月 29 日頒布的 XNUMX 年移民法的所有條款,”他說。
根據該法,“任何外國人未經許可留在王國,或許可過期或被撤銷,將被處以不超過兩年的監禁,或不超過 20,000 泰銖的罰款,或兩者併罰。”
“我對這種消息是如何傳播的感到困惑。 這可能是一種誤解,”他說。
他說,這種誤解可能是因為逾期居留的人沒有足夠的錢支付罰款,這種情況讓移民官員別無選擇,只能逮捕和拘留他們。
泰國的逾期罰款為每天 500 泰銖,最高可達 20,000 泰銖。 因此,該政策不鼓勵長期逾期居留的外國人在超過 40 天的門檻後將其移民身份合法化。
據報導,所謂的“素萬那普鎮壓行動”針對的是外國人,他們利用這一點嚴重逾期居留,然後帶著 20,000 泰銖和一張機票出現在機場,希望輕鬆飛出泰國。
Col Panuwat 強調,任何新的官方政策或法規變更都會發佈在移民局的官方網站上: http://www.immigration.go.th.
他鼓勵有疑問的遊客下載移民法的副本,也可以在網上找到。
普吉島公報指出,如上所述,檢查站的移民官員始終可以完全酌情決定對逾期居留採取何種懲罰措施。
他們還可以出於任何原因拒絕任何到達邊境檢查站的人入境,即使到達的人持有有效簽證。
在這種情況下,強烈建議所有外國人在泰國停留的時間不要超過其居留許可中指定的日期,並確保他們遵守泰國移民法的所有其他規定。
——普吉公報 2010-09-24
有趣的。 我28月29號出發,25月27號下午到BKK。 因為長榮航空30月XNUMX日星期四的返程航班被取消,我改簽了XNUMX月XNUMX日星期六的航班,所以我將在泰國停留整整XNUMX天。 你覺得真的會有人在乎這個嗎?
不,您可以持旅遊簽證停留 30 天。 對於長時間超限尤其如此。 這些人在泰國非法居留。
據我了解,這完全是小題大做。
多次正式來泰國31天。 因為我在±3:30坐夜班飛機回來,午夜過海關,所以有31天。 從來沒有任何問題。
有時他們會因為我晚幾個小時離開這個國家而笑。
請使用正確的術語!@
所以在 30 天內您將不會獲得簽證 - 這稱為免簽證(= 例外)。 那麼你就免於提前申請簽證了! 官方要求是可以在到達後30天內出示出票(不一定非要回NL)-如果是泰國出入境,航空公司更傾向於查這個(海關根本不參與-但是許多人也不知道該詞的含義)。
是的,這次博主本可以做一些研究,這對 100 多個泰國論壇來說並不困難。 已經有免費旅遊簽證的安排,已延長至 2011 年 60 月。這僅適用於有效期為 2 天的旅遊簽證。 也允許一次 XNUMX 次。 郵費(如果選擇郵政路線)是額外的,您必須提交護照照片和航班預訂副本。
看,這就是細心的讀者現在的看法。 很好的補充或修正。 棘手的是,關於這篇帖子的主題,泰國人自相矛盾。 並不總是那麼清楚。
如果與泰國人結婚,您將不會在被召回的銀行賬戶中擁有 400.000 泰銖。 必要的。在 Bkk 的大使館,您可以獲得收入證明。 目前,所需收入為每月 40.000 泰銖。
在一種過於熱心的情緒中,我「太早」從大使館獲得了我的損益表。 清邁移民局的一名官員。 這距離簽證延期日期不得超過 3 個月。 對我來說,這意味著在大使館支付兩次費用,他們說他們覺得很奇怪,清邁使用的是 2 個月的期限,而其他地方則為 3 個月。
所以不要太倉促地申請你的損益表!
根據你2010年的收入在2009年底收到損益表,而簽證適用於2011年,這同樣奇怪。所以從技術上講,你可以獲得沒有收入的一年的損益表。
現在清邁有領事館……
這是否意味著您可以安排損益表和其他大驚小怪而不是在領事館?
例如,新的商務護照?
在法國,我可以在圖盧茲的領事館安排所有這些,所以在我看來也必須在這里工作,但法國是歐盟,泰國是泰國……
有人有想法嗎? 因為根據我的經驗,打電話給 BKK 的大使館幾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