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欣被捕的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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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2015

是不是新聞? 然而《曼谷郵報》對此給予了充分關注:八名性工作者在華欣被捕。 12 月 XNUMX 日上午,這些婦女在突襲後被捕。 他們都在一個用作妓院的房子里工作。 媽媽桑和一名警衛也被允許去警察局。

這些婦女在華欣車站附近租來的房子里工作。 警方還沒收了這些賬戶,這些賬戶可以讓我們了解收入情況。 例如,客戶必須為“短時間”支付 650 泰銖。 其中,350 泰銖用於管理。 想要“長時間”的顧客必須為此支付 3.500 泰銖,其中一半又歸房主所有。 這所房子每天有大約 30 名男子參觀,並有 10 個肌腱室。

他們說,女士們每個月的收入超過 30.000 泰銖,這足以吸引他們選擇賣淫工作。 這些性工作者來自孔敬、烏汶、素林和夜豐頌,年齡在 20 至 30 歲之間。

突襲是在當地居民投訴後進行的。 警方此前曾進行過搜查,但沒有發現賣淫的證據。 突襲行動隨後被提前洩露。 所有嫌疑人均已移交華欣警局,必須交代。 警方仍在尋找妓院的經營者。

資料來源:曼谷郵報 http://goo.gl/UfIOUa

5 對“在華欣被捕的性工作者”的回應

  1. 科爾範坎彭 說起來

    又是來自 Isaan 的女士,但沒有逮捕顧客。
    科爾範坎彭。

  2. 膝上套裝 說起來

    可笑可哭。 華欣有好幾個像這樣比較貴的地方。 但…。
    他們必須與當地的 Hermandad 達成協議。 順便說一句,要以這些匯率賺取超過 30.000 泰銖,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3. 肺艾迪 說起來

    大約一個月前,我上次訪問華欣時,也參觀了車站。 離車站不遠,與鐵路平行的馬路,進入了一家酒吧。 是一家“單身女性”公司,面積只有幾平方。 順便說一句,與老闆交談,是唯一的客戶。 她幾個月前就開始了這家“生意”,對收益並不太滿意。 當她說出要付的錢時,“付錢崗”的POLICE也在。 每個月她都要向警方支付 1000 泰銖。 總和的大小取決於酒吧的大小和在那裡“工作”的人數。 現在被捕的人很可能不會繳納這種“警察稅”。 華欣有那麼多酒吧,有那麼多性工作者……為什麼要針對這個特定的地方?
    警察是性工作者的“皮條客”。

    肺艾迪

  4. 路德NK 說起來

    我也看到有人給警察錢。 被整齊地登記並收到了一份書面文件。
    在這種情況下,每月 500 浴。 為此,警察開車過去的次數更多,如果有什麼事情,警察來得更快
    在荷蘭,安全部門提供這項服務。
    除了大多數人看起來的黑色和白色之外,還有其他顏色。

    至於性工作者。 警察有時必須證明他們在那裡。 昨天我和 20 -30 名員工坐在這樣一個帳篷對面的七岩。 只針對泰國市場,沒有f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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