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移民局不在乎對TM30程序的批評。 對於在永久地址以外的地方停留超過 24 小時的租戶,房東必須填寫表格,並在 24 小時內交回。 不這樣做的人將面臨 800 至 2.000 泰銖的罰款。

1979 年《移民法》規定了該程序的目的是追查罪犯。 Sompong Chingduang 移民辦公室負責人承認存在問題,因為房東和房東往往不了解這些規定。 此外,還有很多私人房主忽略了這個程序。

儘管如此,Sompong 強調 TM30 程序將在現在和將來繼續應用。

資料來源:曼谷郵報

39 回應“移民對 TM30 的投訴不敏感”

  1. 魯德布 說起來

    然後他們了解的很少:抱怨的不是房東和不知道TM30程序的房東,也不是很多泰國人不太關心這個程序的事實。 這是一個通知、教育和執行的問題。 雖然不是泰國的現實。 事實和主要問題是,例如,如果您與作為長期居民的伴侶有自己的家,並且您週末外出,則您的伴侶在您返回時必須遵循 TM30 程序。 假設你一年四季都經常出城探親,去 CHM 潑水節,在 BKK 過除夕,去首爾等城市旅行:你的伴侶一直在走,為什麼? 無論如何,您已經每 90 天報告一次。 IDE 向您提出的問題有多簡單:您在過去幾個月裡離開過嗎?如果離開過,去哪裡了? 另外:如果你去其中一個鄰國進行城市旅行,你需要重新入境。 這也將在您返回時由移民局蓋章。
    如果這對您的伴侶來說已經很困難,那麼對可能的房東來說同樣好。 無事生非。
    無論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來自美國發起者和 TH 中的許多外星人的答案是什麼。 不要忘記:我們自己的大使已承諾與同事討論此事。
    在全國范圍內可能會減少一年:如果外國人因為那些 TM30 情況而更多地呆在家裡並且更少參與當地旅遊,那麼移民將更頻繁地摸不著頭腦。 我希望!
    儘管如此:我將繼續做我已經做過的事情:我假設酒店、賓館和 AirBnb 供應商報告了我,我將就此打住。 否則就少了TH。

  2. 說起來

    不明白聰明人是如何認為他們可以用這個來追踪罪犯的。 荒謬的。

  3. 說起來

    「所有在該國停留超過 90 天的外國人」……嗯,這已經足夠了,當然……他們只是想離開。 只有在短時間內花完假期預算的遊客。 他們不想要外國人在這裡建立家庭生活,蓋房子,讓孩子讀書,學習其他語言,讓全家過得其樂融融。 沒問題:房子賣掉了,生意倒閉了……很快就有了出租地址,並且可以輕鬆離開這個國家……如果情況變得太糟糕的話。 泰國家庭的債務負擔(80%的家庭面臨貸款困難)不會改善。 軍隊將照常增加7%的年度預算,12,5億的第三艘潛艇將來淺水區看魚……有政治責任感的人永遠學不會說英語,泰國將關閉。一朵蓮花。 泰國人不能繼續這樣運作……但他們越來越了解這一點。 TM 30的麻煩和許多其他不必要的措施將把好心人趕出這個國家......太棒了......

    • 呂德 說起來

      我想這些法律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
      他們喊著要欺負外國人是沒有根據的,無非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互相鸚鵡學舌。

      泰國要想擺脫在泰外國人,只需將資金需求翻倍即可。
      沒有錢的好恩人就被迫離開。
      有錢的乖巧捐助者可能不會因為增加而失眠。

      • 錢德爾 說起來

        親愛的魯德,
        我看你想證明這一措施的合理性。
        但是你也必須在這方面保持一致。
        為什麼這個泰國政府不適用關於泰國賣淫的古老法律。

        假設泰國也想為此自焚,他們也必須為此採取措施。
        然後你真的會笑。
        芭堤雅和普吉島的所有酒店可能會立即關閉。
        所有酒吧同上。
        所有 Isan 員工都可以依賴 SSO。
        所有腐敗官員也可以沿著 SSO 的路徑前進。
        外國人出境時,大部分五金店也可以關門。 他們的員工也遵循 SSO 的路徑。
        啤酒廠會怎樣? 是的,你猜對了。
        如果破產的 Isaners 不再有錢還清他們的摩托車? 扒手會支持這些人嗎?

        我可以舉出更多的例子。

        錢德爾

  4. 伯特 說起來

    就其本身而言,該消息並沒有那麼糟糕,如果一切安排得當的話。
    通過智能手機等以數字方式報告,並且在每個 IMM 上都遵循相同的規則。

    但是,是的,TIT

    • 揚·霍克斯特拉 說起來

      在線無法正常工作,所以我不得不去移民局。 出差很多然後等了很久然後被排成一排凳子然後敲了800泰銖。

      不敢相信如果我在曼谷以外的地方過夜,我將不得不再次這樣做。

      我有自己的公寓,所以我沒有房東,所以我必須自己安排。

      • 簡貝特 說起來

        如果你不願意 Jan,那麼如果你在你的住所外過夜,所有的警鐘都會在 Immi 響起。
        他們真的認為 Immi 的罪犯會在酒店或賓館正確登記嗎?

        簡·貝特。

      • 伯特 說起來

        在 BKK,也允許郵寄。
        就像在線一樣簡單。
        理論上需要復印件和回郵信封,一周後單據就回來了。
        上次是一個月,但我有一張郵局寄來的帶日期的收據。

        羅尼經常寫一篇非常清楚的關於地址和一切的文章

  5. 約亨施密茨 說起來

    他們是公務員,無論是軍隊還是警察。 雙方都完全不知道經濟是如何運作的,只對自己的成功感興趣。
    移民局局長也不明白它是如何運作的。 已經說過很多次了,在 90 天內或如果您訪問另一個省份,任何罪犯都不會向移民局報告。 移民局局長說:“我們想追踪罪犯。胡說八道,目前還沒有證據表明 90 天通知或當你訪問時,或當你續簽年度延期時,有人被捕了。 只是因為他們在街上、酒吧或其他地方檢查,才取得了成功。
    我再說一遍,所有完成 90 天並每年完成一次退休許可的長期外國人都沒有被捕。 我想听聽這背後的真實故事,至少不要追查違法者。

  6. 約翰·清萊 說起來

    人們想要跟踪這個 TM30 程序的事實是,除了我懷疑他們是否真的可以更快地追踪罪犯之外,如果它真的有效,因為它在表格上以兩種語言清楚地說明,那麼最多部分是可以理解的。
    鑑於 TM30 表格上的明文,當地警察應該能夠冷靜地將您送到移民辦公室,該辦公室通常離您的居住地很遠,因為他們從未聽說過這項法律義務。
    因此,正如移民局局長 Sompong Chingduang 所相信的那樣,這不僅是房東和房東的無知和忽視,也是許多當地警察官員的拒絕或無知以及各個移民局的處理方法。國法經常自己煮湯。
    即使在那些實際上應該有能力處理這份 TM1979 報告的當局中,這些對 30 年舊法律的差異或無知仍然普遍存在,這一事實也應該給移民局局長 Sompong Chingduang 一些思考。
    他不應該談論房東和房東的無知和無視,而應該緊急確保為了這項立法的正常運作,當地警察和全國各地的移民都以同樣的方式履行職責。
    鑑於許多人必須為每份報告駕駛許多公里,因此功能良好的在線報告實際上應該具有最高優先級。

    • 簡貝特 說起來

      我想知道在線報告在實踐中如何運作。
      因為誰在網上報告,我可以留在泰國的其他地方,而我的配偶或女婿在網上報告我在某個地方或在家裡。
      你也不能在網上發表感同身受的聲明,他們仍然想親自見你。
      否則,我們會向大使館發送一封電子郵件,其中包含以下內容:您好,我還活著。
      不幸的是,做法不同。

      簡·貝特。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Janbeute,您的妻子或女婿也可以帶著您的護照去清邁的移民局登記,而您則在普吉島與朋友一起生活一周。
        您沒有義務繼續移民,該義務僅由房主或房東承擔。
        這就是為什麼在線報告,就像我之前寫過的房主在移民局的個人報告一樣,如果不在現場檢查,就沒有任何安全性。
        Gr.John。

      • 說起來

        janbeute,關於生命證明。 我每年都要給丹麥開一張生命證明書。 這是通過計算機完成的。 我收到一封電子郵件,說我在丹麥政府的郵箱裡有一條消息。 我登錄,檢查我是否還活著,發送這個並立即收到 PDF 格式的確認。 荷蘭的東西,更不用說泰國了。 順便說一句,我的泰國配偶或我從未填寫過我所知道的這樣的 TM。 去過醫院 3 次,但從未聽說過任何相關信息。

        • 簡貝特 說起來

          親愛的西奧,如果您六個月前已經去世,並且您的家人或熟人知道該程式並可以訪問您的計算機以及來自丹麥政府的電子郵件,那麼他很容易選中該框。
          同理心聲明並不是那麼簡單。
          明年我將與 3 個機構打交道。
          抱怨已經開始了。

          簡·貝特。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 Janbeute, 養老保險或其他福利通常要求的人壽證明當然無法與 TM30 程序相提並論。
            給房東或房東的 TM30 在線通知可以像酒店業主多年來報告客人的方式一樣發揮作用。
            與養老金支付相比,如果酒店或房主想出瘋狂的想法來登記已經去世的人,他會有什麼財務優勢?
            我認為你在這裡混淆了兩個不相關的東西。

  7. 羅納德舒特 說起來

    房東當然知道這些規則。 他們想避開他們。 許多人都知道這一點,因為短期租賃(少於 30 天)需要酒店許可證,因此也必須為此繳稅。 他們不想要那樣。 (虛假競爭官方賓館酒店)。

    • 威廉 說起來

      有很多“小”地主真的不懂規矩。 租金高的大男孩可能會知道。 但也有很多房東只有一套房子/公寓出租。

      我知道幾個誠實、真正毫無戒心的房東的例子。

  8. 呂德 說起來

    房東可能有義務傳遞該信息,但他/她必須知道這一點。
    但是,我沒有看到租客有義務向房東報告他的離開/返回。

    在我看來,該程序存在缺陷。

  9. 范尼 說起來

    我計劃在 XNUMX 月在我女朋友的父母家住一小周。 我必須在某處註冊嗎?

  10. 羅埃爾 說起來

    是的,來這裡住宿的人越來越少,甚至認為離開的人比進來的人多。 公務員多了怎麼辦,老規矩不穩,那邊還是會土崩瓦解。

    無論如何,這些官員和政客們最好繼續這樣下去,必要時再製定一些規則,你很快就能嚼到甘草棒了。 如果他們還能買的話。

    這也是純粹的歧視,泰國人去外省不用報。

    泰國公民沒辦法,但他們會受苦,他們根本不明白這一點。 我們為什麼還要贊助泰國人,通過小費,在酒吧為泰國經濟支付額外費用,我不再贊助家庭,將水運到海里或用另一個坑產生的沙子封閉一個坑。 是的,你的伴侶和任何孩子一起住在家裡是的,你無法逃避這一點,但如果外籍人士無法在這裡過上正常的生活,它也將結束。 泰國正在以艱難的步驟失去信譽。 陸地麵包車的笑容已經消失,Amazing Thailand 變成了 crazy Thailand。

  11. 湯姆邦 說起來

    所有關於這個案子的文章是不是有點給熟睡的狗敲響了警鐘?
    我的嫂子,一家紙上住的房子的主人,從來沒有為我填過紙,當我回到國內並且必須報告 90 天時,他們不問我任何東西。
    上次我拿到泰國妻子簽證時也沒有問我妻子什麼問題,我們只好回家為我們的房子拍更多更好的照片,照片上的門牌號很清楚。
    去年一月我們都去了緬甸,為我在護照上蓋了新章,他們已經可以看出我已經離開了一段時間但是關於 TM30 的問題????

  12. 約翰·清萊 說起來

    很多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如果我認為房主或房東每次都有義務報告外國人,即使他或她從幾天旅遊回來,那對我來說無非是荒謬的.
    荒唐的是,這通常涉及自己的配偶,而他通常必須在行駛數公里後的 24 小時內報告。
    只要這份報告不能在網上正常運行,立法者期望房主經常不得不開車很多公里的整個過程在我看來就是他們想讓普通人變得渺小甚至愚蠢的證據。
    任何對賦予本國人民權力有信心的政府/立法者在提出此類立法義務時,都會確保該通知至少可以更正常或更簡單。
    這種責任需要泰國房主的民主抗議意見,考慮到他微薄的權利,他更願意保持沉默是可以理解的。

  13. L.漢堡。 說起來

    所以最好不要每次搬家都要報告。
    最多只能罰款。
    有些人花更多的錢去 imm。 比什麼罰款成本。

  14. 弗雷德 說起來

    最後,
    在關注了過去一周有關 TM30 的所有消息後,現在才發現通知義務僅適用於您在泰國停留超過 90 天的情況。 這在上圖中顯示。 對我來說,可以更清楚地描述。 我總是只來 4 週,其中一半時間我們和我快 80 歲的泰國姻親住在一起。 我已經在家里和我的妻子就是否報告進行了很好的討論。
    但現在看來,如果你停留少於90天,它就不適用了。
    如果你停留的時間更長,每 1 個月過境一次,你就不必擔心任何事情。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對不起弗雷德,恐怕你誤解了整個 TM 30 程序。
      如上文第 90 節所述,37 天通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與同一篇文章第 30 節所述的實際 TM38 義務無關。
      如第 30 條所述,TM 38 稅是每個房主或房東在接待外國人後立即承擔的報告稅。
      後者有責任在 90 小時內向移民局報告該外國人,無論該外國人是否不能在該國逗留 24 天。
      你的奇妙理論,即即使在邊境運行 90 天后,你仍會超出此規則,這當然是完全編造的。
      因為你的公公婆婆已經80多歲了,你可以在移民局自己辦理這個手續,免除他們的這個義務,但是你寫的時候不用擔心任何事情,因為可能會被罰款介於 2000 和 10.000 泰銖之間。最明智的方法。

    • 克里斯 說起來

      我在這裡全職工作,有 10 天帶薪休假…………每 3 個月過一次境????

    • 肺艾迪 說起來

      親愛的弗雷德,
      你完全錯了。 最好閱讀該法規中描述的所有內容,而不僅僅是最適合您的內容。 那個TM30報告要不要做,跟停留的時間長短完全沒有關係。 唯一的區別是你必須自己做還是房東。 如果您閱讀所有內容,包括解釋的結尾,就會非常清楚:泰國房東,酒店,公寓,公寓的經理…………

      這個建議也是完全錯誤的:“如果你停留的時間更長,每 1 個月過境一次,你就不必擔心任何事情”。 事實上,您的出發卡與第一次到達時的原始卡不同,這使得檢查更加容易,因為您有不同的號碼。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你讀的完全錯了。

      – 90 天指的是 90 天報告。 所以 TM47 報告。
      任何在泰國連續逗留超過 90 天的人都必須執行此操作。
      當然這僅適用於非移民,不適用於遊客。 畢竟,遊客在泰國停留的時間永遠不會超過90天。

      – TM28實際上指的是移動。 於是就改變了永久地址。 僅適用於非移民搬家的情況。
      您也可以使用此表格以非移民身份報告自己在另一個省份的逗留情況。

      TM30 指的是表面處理。 無論您是非移民還是遊客都沒關係。 它正在報告到達某個地址。
      這必須由負責過夜地址的人員執行。 所以業主、旅館、賓館等,還有“房主”,也可以是你的妻子、姻親、兄弟等。
      無論您在這裡停留5天、30天、60天或90天以上,都沒有什麼區別。
      這是一個到達通知。

      遊客不應報告自己,因為通常認為他們在這裡沒有永久地址,並且他們將由負責該地址的人報告。

      您可能免於收到 TM30 通知。 那就是如果你發現自己處於以下情況
      (《移民法》第 34 條 – 見後面的鏈接)

      – 外交或領事使團
      – 執行公務
      – 旅遊
      - 運動的
      –商業
      – 在有關部委的同意下進行投資。
      – 根據投資促進法的規定進行投資或與投資有關的其他活動。
      – 過境旅程。
      – 擔任前往王國港口、車站或地區的交通工具船員的負責人。
      – 研究或觀察。
      – 大眾媒體。
      – 在有關部委和部門的同意下開展傳教工作。
      – 在王國的研究所進行科學研究或培訓或教學。
      – 熟練手工藝的實踐或作為專家
      – 部長條例規定的其他活動。

      這是根據相同的移民法
      見第 37 節
      “根據總幹事規定的任何條件,第 (3) 和 (4) 款的規定不適用於第 34 條下的任何案件。”
      http://library.siam-legal.com/thai-law/thai-immigration-act-temporary-stay-in-the-kingdom-sections-34-39/

  15. 昆卡雷爾 說起來

    我一點也不奇怪移民局不關心所有的投訴,畢竟他們是置身於任何現實之外的官員。

    但表達意見還是好的,因為誰不說話,那隻會鼓勵更多的規則和官僚主義的繁文縟節,因為沒有人反對,所以一定是好的,儘管這個理論可能不適合泰國,因為這個人是完全不同於其他亞洲國家,有它的魅力,也有它的陰暗面。

    泰國部落格上有很多人“沒什麼可隱瞞的”,認為一切都很好,沒關係,每個人都可以發表意見,如果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意見那就奇怪了,但我擔心這個類別還沒有理解這一切的嚴重性以及它的發展方向。

    現在一直很在意所有的TM30和指紋義務,但是結論確實是沒有義務去泰國,很多人都說了,當然是,所以。。。 在一個對遊客友好的政府上台之前,我們不會再這樣做了,但恐怕這種情況不會再發生了。

    根據Lung Eddie 的說法,我應該坐在天竺葵後面,因為那是他認為我屬於的地方(順便說一下,這是不友好的評論),但我認為這沒有必要,因為在整個歐洲,我可以從A 到A,沒有任何問題和報告義務即使沒有護照。B. 我想要那個嗎? 好吧,我寧願不,但如果沒有其他選擇,我現在正在考慮老撾或緬甸,但我仍然必須弄清楚如何在不登陸泰國的情況下到達那裡,而且老撾的簽證很短。

    現在我在之前的帖子中說過,泰國現在採取的所有措施都會像野火一樣蔓延到其他國家,但我在這裡錯了,因為泰國不是先行者,除其他外,還有指紋,但正在加入隊列在在已經這樣做的現有國家中,泰國不會是底線。

    對於那些真的沒什麼可隱瞞的,為這一切鼓掌,認為這很棒的博客讀者,我建議去科威特,這是帶點的1號大哥!,因為你可以在那裡捐贈DNA,但如果你什麼都沒有也沒關係無論如何要隱藏。

    當時備受討論的泰式形式(顯然沒有成功),人們想知道你在哪個社交媒體上,但你去過哪個酒吧的餐廳、銀行賬戶、汽車、摩托車、過去 4 年的電話號碼, etc, etc 2 幾個月前進口到美國,加上指紋。 美國現在完全安全了,打開電視。

    在其他國家/地區,您還需要進行強制性虹膜掃描,而荷蘭和英國等其他國家在申請簽證時則需要指紋。 以下是在機場(和外部邊境)抵達和離開時強制採集指紋的國家。
    請注意,該清單並不完整或不是最新的,並且以各種形式更長。

    美國、阿根廷、烏拉圭、巴拿馬、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菲律賓、加納和沙特阿拉伯。

    祝大家有美好的一天並享受您的旅行,請記住,如果您到達泰國並將您的手放在掃描儀上,那一天有 100.000 多人去過那裡,只有一個患有埃博拉或鼠疫的人必須在那裡並且結束了泰國的樂趣。 這不是開玩笑!

    昆卡雷爾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請記住,如果你到達泰國並把手放在掃描儀上,那天在你之前已經有 100.000 多人去過那裡,只需要一個感染埃博拉或鼠疫的人,泰國的樂趣就結束了。”

      例如,如果您使用歐元、泰銖、美元、英鎊……,您將面臨更大的風險。 或者任何能拿在手裡的東西。

      你知道我的想法。
      如果明天泰銖大約回到 45,那麼 TM30、TM47、指紋等……對於大多數人留在泰國來說將突然不再是問題。

  16. 坤坤 說起來

    如果可能的話:泰銖回到 45。

    移民局長Sompong Chingduang不是今年就任了嗎?
    我喜歡他只是想讓每個人都知道他掌握了一切。 尤其是那些任命他的當權者。
    也許這就足夠了,Sompong 先生現在可以高枕無憂了。

    如果它沒有過去,我們將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或發牢騷。
    就我而言,程序和規則是我留在這裡的唯一缺點。
    如果不是因為這種官僚作風,我想我會因為如此幸福而感到緊張。

    安慰大家:佛法講一切都是暫時的

    • 簡貝特 說起來

      問題仍然是先生要多久。 Sompong Chingduang 仍然是 immi 的負責人。
      他的前任大笑話先生也曾在短時間內失踪,當時下落不明。
      這就是它在泰國的發展速度。

      簡·貝特。

  17. 基斯 說起來

    親愛的羅尼。 自 01 年 12 月 2019 日起,我將與妻子住在曼谷。 我的妻子(結婚 12,5 年)是業主。 因為我將住在那裡,她是否還必須填寫 TM30 表格?

    與 fri.gr.Kees 一起。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是。
      您也可以在曼谷郵寄,就像 90 天 (TM47) 通知一樣。

      無論您是要永久或暫時住在那裡,也不管您是否結婚。
      重要的是到達地址。

  18. 漢斯普朗克 說起來

    在烏汶,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報告。 我們為荷蘭遊客和我(我住在泰國)這樣做。 我們第一次這樣做時,收到的回復是我們沒有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掃描件。 現在我們沒有收到任何回复,甚至沒有收到確認。 但是,這從未造成任何問題。
    我們必須做什麼:
    我妻子的電話號碼必須包含在電子郵件中,因為她必須做出聲明,因此她也是聯繫人。 還有以下附件:
    - 掃描她的身份證
    -她的藍皮書掃描件
    - 一份完整的 TM30 表格,作為 word 文檔
    -帶有我妻子簽名的打印 TM30 表格的掃描件
    -掃描我的護照(或訪客的)
    -掃描我護照上帶有進入泰國時最後一次護照檢查的印章的頁面
    -掃描我護照上的年度延期頁面(如果是訪客,則為簽證)
    -我的 TM6 表格的掃描件。
    通常我自己做聲明,我妻子只簽署必要的簽名。 我會把她放在抄送名單上。
    總而言之,這不是您在 5 分鐘內完成的事情。 但至少你不必去移民局。

  19. 亨利埃姆 說起來

    最好的。

    昨天下午從芭堤雅5天回來,住在廊開租來的房子裡。
    今天早上和朋友一起向業主索取一份 TM 30 表格的報告。
    答案是; 只有當您通過其他國家入境時才需要,如果您留在泰國則不需要。
    試圖交出一份關於 TM 30 程序的泰語聲明,我沒有閱讀就從互聯網上獲取,答案仍然存在; 不必。
    好吧,不是。
    時期。
    我的女朋友也認為,也認為我工作太多了,我的印像是他們不知道移民局在這裡想要什麼,規則適用於 Farang。

    亨利埃姆

    • 埃里克 說起來

      你的女房東證實了我多年來從廊開移民局聽到的話:如果你留在這個國家,就沒有新的 TM30。 事實上,我在訪問 NL 後被允許離開舊的 TM30,前提是地址保持不變。 他們到處制定自己的法律規則。

      您可以下載那個 TM30 並自己填寫。 如果房東不簽,你還是可以去移民局,你已經盡力了。

  20. 范尼 說起來

    我第一次去 sakonakon 拜訪我泰國女友的父母。 在那裡停留大約一個星期。 我必須去某個地方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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