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案:寒氣出於妥協
14月2012
立憲法院
專欄作家 Veera Prateepchaikul 在《曼谷郵報》中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妥協方案,他已經聽命於他(見 9 月 XNUMX 日: 憲法法院從專欄作家那裡得到很好的妥協).
但昨天,憲法法院在有爭議的憲法案件中更進了一步。 由於2007年憲法是全民公投通過的,因此必須先就是否可以成立公民大會修改憲法舉行全民公決。
無論如何,有了聲明,寒冷就消失了。 支持者和反對者都宣布獲勝。 執政黨為黨 泰語 1 月 XNUMX 日被憲法法院叫停的第三屆議會待遇能否繼續,將與其聯盟夥伴一起考慮。 政府鞭子 Udomdej Rattanasathien:“如果要舉行公投,三讀可能會暫停,等待公投。”
前總理他信的法律顧問 Noppadon Pattama 對兩個陣營的判決都感到失望。 但是,他說:“不管喜歡與否,它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眾議院議長 Somsak Kiatsuranont 感到“困惑”。 他認為判決留下了解釋的空間。 這就是為什麼他派了一個法律團隊來研究這項裁決。
憲法法院就四個問題作出裁決。
- 它確認它有審理此案的管轄權,該案不是由總檢察長提起的。
- 它駁斥了反對者的說法,即目前的程序是試圖結束君主立憲制。
- 它沒有就 Pheu 可能解散作出裁決 泰語.
- 它深入探討了憲法第291條是否提供了改寫整個憲法的可能性的問題。 [答案比較複雜,為方便起見,我將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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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泰語 希望通過憲法第 291 條的修正案建立公民大會,其任務是修訂 2007 年憲法(在 2006 年軍政府組建的政府下制定)。 目前處於休會狀態的議會將於 XNUMX 月再次開會。 修正案至今已分兩期討論通過。
幸運的是,這種民主並沒有任何一方或另一方的偏見。
如果舉行全民投票,人民將做出決定。
那不是真正的民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