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D、CDA 和 D66 希望允許荷蘭僑民擁有第二國籍。 VVD 和 CDA 支持 D66 的修正案對此進行規範。

這樣做,他們部分地推翻了與PVV在聯盟和寬容協議中達成的協議。 其中包括人們必須選擇荷蘭公民身份。 想要獲得荷蘭國籍的外國人必須首先放棄自己的國籍。 想要獲得第二國籍的荷蘭人必須放棄荷蘭國籍。

由於這項提議,那些也想擁有第二國國籍的荷蘭人不再需要做出選擇。 他們在那裡出生的孩子也是如此。 CDA 的 Mirjam Sterk 表示:“我們為那些向其他國家輸出我們的知識和技能的荷蘭人感到自豪。” 但對於想要成為荷蘭公民的外國人的規則將繼續存在。 VVD 議員 Cora van Nieuwenhuizen 表示:“如果有人來到荷蘭,我們認為他應該放棄其他國籍。”

抗議

內閣希望通過法律規定所有荷蘭公民只能擁有一種國籍,除非這在法律上是不可能的。 這將刺激荷蘭的參與並改善一體化。 一種國籍還將澄清國家與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 內閣不想為外籍人士破例。 但許多長期在國外生活和工作的荷蘭人對該計劃表示強烈抗議。

國務委員會在三月份建議內閣放棄該提議。 根據國務委員會的說法,內閣沒有充分證明國籍和忠誠度是相輔相成的。

資料來源:NOS

4 個回應“外籍人士但雙重國籍”

  1. 羅布五世 說起來

    D66 提交了兩項修正案,一項修正案推翻了幾乎所有擬議的變更(或幾乎沒有任何變更,即使對於移民也是如此),另一項則不禁止移民雙重國籍。 在這種情況下,這對任何人都沒有用,因為移民可以先入籍(成為荷蘭公民),然後暫時移民回原籍國以獲得第二國籍。

    我聽說 VVD 想要防止這種麻煩且昂貴的捷徑,如果只有荷蘭國籍的入籍人士返回其出生國,也將禁止雙重國籍……
    換句話說,如果你以荷蘭公民的身份移民到泰國,你可以取得雙重國籍(前提是你成功成為泰國人,這相當困難),但你的入籍泰國伴侶應該選擇他/她想保留哪個國籍以及哪個國籍他/她指定。 你想要多彎?

    雙重國籍沒有任何問題,存在(潛在的)雙重忠誠,但您可以通過禁止議會成員擔任另一個(敵對)國家的代表來反駁這一點,如果您自願在軍隊服役,則禁止雙重國籍與荷蘭交戰(正如 PvdA 的範·達姆在另一項修正案中提出的那樣)等。

    我也認為這也可以促進融合:為什麼要強迫一個移民燒毀他身後的所有船隻? 如果移民出現問題,您可以輕鬆返回您的出生國。 這也很實用,因為定期在兩個國家之間來回旅行,以便與家人、朋友等聯繫。你不能要求移民放棄與祖國的所有聯繫,尤其是不能立即放棄。

  2. 范尼 說起來

    我感覺這個論壇刪除了我的評論。 奇怪的是,裡面並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而且我也沒有收到任何電子郵件。

    主持人:顯然是的。 閱讀入住須知: https://www.thailandblog.nl/reacties/

  3. 威廉範多恩 說起來

    如果我也加入泰國國籍那就最好了,部分原因是作為簽證持有者,我必須等待,看看泰國政府是否會突然停止延長我的簽證類型。

  4. 馬庫斯 說起來

    你看,雙重國籍是有用的,而不是讓你可以吃到兩隻免費的鴿子。 不,孩子們有 50% 泰國血統,兩個 PP。 現在可以擁有房產,長期留在泰國不再困難。 你的泰國老婆,嗯,她可以努力。 社會援助豁免也可能是個很好的要求,這樣才能保持公平和體面。 然後是荷蘭人,除了簽證麻煩少之外,我看不出有什麼優勢。 女兒有兩個國籍,一個出生時是荷蘭人,另一個是因為母親是泰國人。 很快就會與英國人結婚,然後擁有第三國籍。 好吧,如果一個國家開始非常寬鬆(例如荷蘭的稅收),那麼你就收回那隻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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