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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伯·V。:我幾乎認為幾乎所有以泰國為背景寫小說的西方作家都有相同的情節
- 魯道夫: 引用: 目前每平方公尺建造房屋的估計成本是多少。這僅取決於您滿足什麼樣的要求
- 強尼BG:在 50 世紀 80 年代至 90 年代/20 年代,荷蘭經常種植的食物也含有毒物,但荷蘭和泰國有 XNUMX% 的老年人也是如此。
- 強尼BG: 解釋者基於許多來源,但當然還有更多。自 50-60 年前起就在伊桑 (Isaan)
- 搶劫:我平均每年在泰國待6到8個月,每天都享受那裡的食物。我永遠不會被告知
- 埃里克·庫珀斯:羅伯特,你知道伊森有多大嗎?說 NL 三遍,所以如果你像專業人士一樣給出一點指導,那就有意義了
- 羅尼拉雅:是的,我說北碧府只是一個例子,你可以改變它。您也可以在網頁本身上執行此操作,然後查看
- 威廉科拉特:在乾旱時期,這條線是曼谷的底部以及較低和東部的考艾國家公園上方,通常我們
- 埃里克·庫珀斯:如果更改命令列,例如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nong-khai,您將獲得不同的城市或地區。但是你
- 科內利斯:嗯,GeertP,我絕對不是「球芽甘藍支持者」或紅牌癮君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喜歡泰國菜。
- 魯道夫:這取決於您在泰國尋找什麼,但說實話,我認為您沒有太多選擇。大城市正在分崩離析
- 羅尼拉雅: 也看看這個。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kanchanaburi 也往下滾動一點,他們也會給你一些解釋
- 彼得(編輯):我也很喜歡泰國菜,是的,價格很有吸引力。但這只是事實,泰國農民的能力令人難以置信
- Jack:最好11月到2月期間去。患有氣喘的人絕對不該在3月至5月來這裡
- 吉爾特:親愛的羅納德,我完全同意你的故事,我每天也喜歡泰國菜,即使在泰國工作了 45 年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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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九年,泰國再次執行死刑。 26歲的Theerasak Longji就此結束了生命。 2003 年,注射死刑取代了行刑隊。 這已是泰國第七次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2012 年 17 月,他在董裡刺死了一名 24 歲的男孩。 這名男子刺傷了受害者 XNUMX 刀,然後帶著手機和錢逃跑了。 在完成所有上訴的法律程序後,判決仍然有效。
令人震驚的是,泰國再次實施死刑。 今年,國際特赦組織稱讚該國九年未執行死刑。
資料來源:曼谷郵報
閱讀次數: 267
如果最終確定有罪,我也贊成死刑,但以目前的技術,往往證明無罪(回想起來)。
如果您的孩子犯了重罪,您是否也贊成死刑?
不幸的是,我無法擁有自己的孩子,但我有一個非常可愛的繼女,幸運的是她從未接觸過法律。
但我認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也會贊成判處死刑,如果我的其他親屬的罪行已被無可挽回地證明,並且可以肯定地排除了任何錯誤,我也會贊成死刑。
其實,萬一我樓上的房間出了什麼問題,犯了這麼大的罪,我還是讚成死刑的。
如果你的孩子因為手機被刀砍了24刀,你也反對死刑嗎?
是的。 死刑不是懲罰,只是報復。 如果你如此贊成死刑,為什麼不立即引入伊斯蘭教法呢? 那是懲罰。 石頭通奸的女人等等。 一個人從中恢復過來。
那些參與其中的人是糟糕的法官。
我認為如果是你的孩子,根據定義你希望看到較輕的懲罰,無論是什麼懲罰
好東西! 為了幾分錢和一部手機要了一個17歲(殺人)的生命,讓受害人的親屬在餘生留下嚴重的傷疤,你不會花很多錢把他關起來起來很久,你會嗎? 然後來自國際特赦組織的榮譽!
當然必須百分百確定是肇事者,但不能因為過去犯過錯就逍遙法外。
那麼,
如果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真的,他就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
如果一個泰國人必須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做出選擇,那麼每個泰國人都會選擇死刑,這很奇怪但卻是事實!
不過,不僅僅是“泰國人”。 被判無期徒刑和乞求死刑的人有很多經驗。 在一個牢房里呆上幾十年,即使你能播放和看電視,也沒什麼好玩的。 與將某人關起來直到他們自然死亡相比,死亡是一種更容易、更輕鬆的出路。
就我個人而言,我反對死刑。 任何人都無權奪取他人的生命。 如果之後出現錯誤,則無法撤銷。 在實踐中,“排除合理懷疑”就足夠了,這不是 100% 確定的。 而且命是重刑,真正的打手,真要嚴懲,就關他們一輩子。
因此,死亡(有時?經常?……?)比生命更受歡迎。 無期徒刑是更重、更昂貴的刑罰。
谷歌讓我失望了一段時間,但 1-2-3 我只能找到這個:
“過去十年來,越來越多的死囚寧願被處決,也不願面對看似永無止境的上訴。” 「該報告綜合了其他10 項研究的結果,並審查了比之前分析更多的案件,得出的結論是,被判處死刑的殺人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最終花費的納稅人費用是被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的三倍」。
總而言之,在這個國家即將成為國際上死刑在紙面上存在但在實踐中已經不存在的國家的情況下,現在突然重新執行死刑並不是一件好事。 .
- https://abcnews.go.com/US/story?id=90935&page=1
-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1/dec/21/capital-punishment-too-expensive-in-the-us
羅伊,
從 26 歲到死都留在泰國監獄裡,這對你來說是不是一個有吸引力的想法 - 假設罪行已無可辯駁地成立? 這與荷蘭監獄有所不同,在荷蘭監獄裡體育運動、房間裡的電視和其他奢侈品都很正常。
我會知道在這種情況下。
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無期徒刑是比死刑更合適的懲罰(更多的報復)。
這當然——再一次——被證明是事實。 還有一個額外的好處——如果後來用新技術證明某人畢竟不是肇事者——他仍然可以有償釋放。
手機被偷了,但要殺人,還被捅了24刀,我還能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人還屬於這個社會嗎?!
在這里站出來支持執行死刑的人不配成為歐盟國家的公民,因為執行死刑的國家是不允許加入歐盟的。
所以我建議那些人移民到泰國,在那裡他們可以學習泰國的法律制度,但我希望永遠不要在那裡遇到他們。
這就是為什麼我也住在泰國,但請先閱讀我之前的評論。
問題仍然是為什麼你希望永遠不要在那裡見到我,因為我所有的家人和熟人都喜歡我🙂
那些家人和熟人可能會和你一樣看待死刑。
我覺得死刑非常令人反感,但我一點也不贊成軟刑法…
因此,時隔多年,泰國選擇重新執行死刑,實在令人遺憾!
如果搶劫謀殺可判處死刑(儘管您可能應該將其稱為搶劫過失殺人罪,因為這種方法不會是為了他的手機而殺死他,他可能讓襲擊者遇到麻煩),他們仍然可以訂購一些毒藥。
順帶一提,用氦氣執行死刑會比較仁慈。
15 秒後昏倒,一分鐘後死亡。
那兩個來自濤島的緬甸男孩會不會是下一個名單上的人?
我反對死刑是不可撤銷的,過去犯過錯誤,這樣的社會不會受益。 犯罪率也沒有下降。
如果100%確定他是犯下這起罪行的肇事者,我認為是天經地義的懲罰。 我們沒有死刑,但對於許多案件來說,這在荷蘭也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否則它們也會花費很多錢。 這本可以花得更好
如果您的孩子犯了重罪,您是否也贊成死刑?
如果我的孩子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我是否贊成判處死刑?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為他對社會有生命威脅。
看看 Anne Faber,她也不是他的第一個受害者。
這似乎有點像一個問題,如果你不想成為捐贈者,你就不能接受器官
但這對我來說似乎是一個多餘的問題,你當然不想那樣,因為人們對生活有不同的看法。
是。
要知道死刑不是這麼判的。 通常,死刑會在上訴時得到重申,然後再上訴。 當然,死刑是不可撤銷的,人們都知道這一點。
死刑並非不可撤銷。國王可以赦免並減輕其他懲罰。該請求總是被提交並且通常會被批准。自2009年以來,國王已發布了數百次赦免令。
親愛的蒂諾,你認為死刑不是不可撤銷的反應是荒謬的。 你也明白,人家說死刑是不可撤銷的,那是指死刑執行完之後的情況,而不是等待判決期間的情況?
對不起,你是對的。 我誤判了那個訴求和訴求,以為你因此認為它是不可撤銷的。
事實上,死刑並不是這樣判處的,對於富人、政客、公務員和警察來說尤其如此,無論他們做什麼,他們都永遠不會被判處死刑。
我忘了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類別,即士兵,尤其是在南方,他們犯有謀殺、酷刑和失踪的罪行,但沒人在意。
你喜歡哪種處決方式:斬首、溺水、行刑、電椅、注射還是木樁?哦,我忘了釘十字架。斬首是最便宜的。
別忘了扔石頭。 國家能從中賺錢嗎?
如果我讀到這些評論,我們應該在荷蘭重新引入死刑。絞刑架怎麼樣?又好又便宜。沒有血。還是用石頭砸死?
砸石頭賺錢? 通過觀看稅或磚塊銷售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De9msExUK8
親愛的埃德溫,你的意思是說你應該殺了一個人,因為這樣更便宜嗎?
這對我來說似乎不是一個很好的理由。
然後我們可以再次將其他囚犯鎖在牆上,就像在中世紀一樣。
那也比較便宜。
那我們就不需要那麼多守衛了。
對我在本文其他地方的回應的調查表明,執行死刑比無期徒刑更昂貴。 但這當然會因國家和囚犯所處的緊縮或“奢侈”程度而異。
我可以問拘留或處決某人的成本是多少,就像可以計算移民、老年人或普通公民的成本一樣。 你是否對此採取某些行動當然是另一回事......
讓我想起了《殺死窮人》的草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wI7DOeO_yg
A:先生,我們已經通過計算機運行了每一個可行的模型,看起來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可以解決這次經濟衰退。 (…)
老闆:你試過殺死所有的窮人嗎?
助理:先生,恕我直言,我們之前有過這樣的談話。
B:我只是說,你試過了嗎?
A: 不,當然,我們沒有嘗試過。 我們不打算嘗試。
B:我不是說去做,我只是說通過計算機運行它,看看它是否會起作用。
A:能不能用不是問題。
B:所以你認為它可能會起作用,這已經很成熟了。
(..)
B:我不應該讓你通過它來運行它,事實證明如果結果是積極的,你現在就可以開始工作了。 在這裡,我在朋友之間進行了天馬行空的思考,我沒有意識到,是否有任何冷酷的實用主義阻止你向 Lidl 注入氣體。
認為這個嚴肅的話題可以使用一點旁白,也許會讓讀者思考。
泰國監獄中仍有 500 多名死刑犯,幾乎一半是因毒品犯罪,其餘則是謀殺。
2009 年的最後兩次處決涉及兩名毒販。
閱讀以下毒販被判處死刑的故事:
https://www.thailandblog.nl/achtergrond/laatste-biecht-executiekamer-autobiografie-drugshandelaar/
我認為謀殺比販毒更嚴重。大多數痛苦是由合法藥物造成的。威士忌在泰國自由流通。無數人為此陷入困境。家庭被摧毀、健康受到損害、攻擊行為和交通死亡都是我們樂於考慮的事情。但 Sang Som 可以推銷他的藥物並將其納入討價還價的廣告中。對我來說,鴉片種植者和威士忌種植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是個謎。
沒有什麼比藥物政策更虛偽的了。
@弗雷德。沒有什麼區別,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人執行的,所以很片面,假設90%的人偶爾喝酒,40%的人有時抽煙,這意味著10%的人人們反對酒精,60%的人反對毒品,只有人們在這裡決定,我希望這已經解決了你的謎題。
兇手吸毒並非不可能,甚至有可能。
24 次刺傷聽起來不太可能是一個理性的思考者。
有一種無法控制的憤怒。
這如何適合你對謀殺和販毒的比較?
如果肇事者沒有吸毒(我假設是這樣),那麼肇事者可能就不會犯下謀殺罪。
這裡的村莊充斥著毒品,我看到年輕人被捲入其中。
說是他們自己的錯太容易了。
年輕人的誘惑很大,他們沒有錢。
未成年人首次受審最多 8 片的處罰是 1 個月的少年拘留。
(最多 8 片被視為個人使用。)
我進去過一次,說實話,除了不自由之外,比在家裡還好。
食物很好,工作人員專業、嚴格,但也很友好。
女孩們的日子更難過,因為很少有女孩被關起來,所以她們幾乎沒有朋友可以傾訴。
不知道其他機構怎麼樣。
如果事實很嚴重,已經得到無可辯駁的證明,那我沒有異議。
就本案的事實是已知的和正確的而言,在我看來是合理的。
死刑在這裡是合適的,儘管受害人沒有做錯死者的無期徒刑,但他也被判處了死刑。
債務必須得到 1000% 的證明
這些人最好從社會上消失,我很樂意幫助Doutroux Horion Fourniret等人去另一個世界
如果你贊成死刑,你應該住在泰國的論點真的毫無意義。
我無法擺脫這裡也有任意性的印象。
我想去年一名通姦的士兵謀殺了他同樣通姦的女友。很可能,他是因為她要求償還借給她的錢才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的。如果像現在這樣,再次實施死刑,我為什麼會奇怪為什麼要對這個手機竊賊執行死刑,他要為他的可怕行為付出死刑的代價。當我想到斯希丹默公園謀殺案和普滕案時,我不認為重新實施死刑是進步。
當然是隨意的。 泰國每年都會發生數百起令人毛骨悚然的預謀謀殺案。
家人沒有被告知即將執行死刑,也無法說再見。 還讀了這個故事:
http://www.khaosodenglish.com/featured/2018/06/19/family-not-notified-of-mans-execution/
我認為是否應該執行死刑不取決於我們。
然而,如果你在泰國博客上閱讀了很多文章,通常會說我們必須接受她國家的東西。 現在關於死刑,有利有弊。
如果你在一個文化不同的國家,你必須接受它。
死刑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我將根據法院的決定留待定論。
而先在監獄裡坐上幾年,等待死刑的判決,是很鬱悶的。
原則上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在獄中往往已經絕望。
許多囚犯會對死刑感到高興。特別是如果他們知道在此之前已經舉行了許多聽證會。
對他們自己來說,如果他們犯了罪,與其在泰國監獄裡待上30年或更長時間,不如被判處死刑是一種滿足。
大赦國際有一個不人道的事實。 反過來說,如果他們殺人,被害人的家人將被判終身監禁。 然後表現出寬容?
接受一名囚犯被判處死刑將違背許多人的意願。 然而,對於那些被謀殺者的親屬來說,這個答案確實是顯而易見的。
做出這一決定的法官肯定不會一蹴而就。
這會成為泰國的新趨勢嗎?
我原則上反對死刑。 我相信任何人,包括政府,都無權奪走他人的生命。
此外,證據中可能會出現錯誤,嫌疑人被迫承認謀殺,兇手可能(精神)有病,可能存在情有可原的情況,而且犯罪國家之間的差異最大判決是死刑。
死刑作為威懾手段是不起作用的。如果確實有威懾作用,就不必判死刑。我也不排除泰國有與美國相同形式的任意司法,在美國,不那麼富有的人比富人更有可能被判死刑。因此,死刑具有歧視性。與國際特赦組織一樣,基於上述原因,我堅決反對死刑。此外,有些人認為法官的行動並非一蹴可幾。對露西婭·德伯克定罪的荷蘭法官或普滕謀殺案的法官也沒有這樣做。這裡有人說囚犯對死刑感到滿意。如果你被關在像 Bang Khwang 這樣條件不人道的白痴監獄裡,那就是政權更迭的時候了。我還沒見過第一個對自己被判死刑表示高興的囚犯。這一點可以從 20 月 2018 日《曼谷郵報》等報道中看出:截至 510 年 193 月,有 XNUMX 人正在等待處決。其中,XNUMX人已用盡上訴選項,其餘人均已上訴。我想這並不是對判處死刑的喜悅之情。
對於許多反應,我沒有好話可說,我們是否回到了史前時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所有這些世紀中,我們是否未能實現任何形式的發展,對
很好地宣揚死刑,我們對誰有意見,
只是可怕的反應
我認為死刑是一個我不確定的非常複雜的問題。 順便說一句,我確實認為,在某些情況下,包括肇事者本人在內的每個人,“結束鍛煉”都會過得更好。 我真的無法想像為什麼人們會根據定義支持或反對,而且我也沒有真正閱讀支持者和反對者反應中最有力的論據。 我想問反對者:是什麼讓一個蓄意、任性、殘忍地奪取他人生命的人還有生存的權利? 我想問一下支持者:你認為懲罰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報復/復仇? 懺悔? 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安全社會? 重返社會? 在這些方面,死刑與監禁相比如何?
作為一個主要的對手,我會嘗試給出一些論點,希望它們對你來說足夠有力。
首先是:
1)關於肇事者無權以殘忍的方式故意、有意識地奪取某人生命的論點是一種敞開的大門,因此非常明顯。這絕不能成為引入或保留死刑的理由。不好的論證!
2)如果受害者是你家人的親人,並且你會以不同的方式說話,這也是一個可以介入的論點,但又是適用死刑的一個糟糕的論點。當然,每個倖存者都會覺得這是可取的,但這與法治無關,而且根本不客觀。
我反對死刑,因為:
1)我認為,作為一個民主、文明、法治的國家,你沒有權利把自己降到與肇事者同等的程度。
2) 釋放 100 名犯罪者比讓 XNUMX 名無辜者被判死刑要好,而且這已經發生了。
3)死刑無助於減少犯罪,顯然起不到嚇阻作用。看看它存在的國家,首先是美國。
4)我認為死刑是特別不道德且應受譴責的,儘管這當然不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論點。
我心裡曾經有過一些反駁的觀點,但現在我想不起來了。
5) 所有自稱為基督教徒、穆斯林、印度教徒、佛教徒(我懷疑所有其他宗教教派)的人都應該從他們的宗教信仰中反對死刑——你不能殺人。
那你就忽略了伊斯蘭教的經文,只考慮伊斯蘭教法!
它確實提供了一些打著宗教幌子殺人的權限。
不,我對那種宗教文化評價不高…
與此同時,所有其他宗教都經歷了他們的文明沐浴……
我不是宗教的專家,只是在網路上查了一下伊斯蘭教和伊斯蘭教法之間的關係。我讀到的是,伊斯蘭教法是伊斯蘭教準則的社會反映,涉及人與神、宇宙、社會中其他人之間的關係。
所以在穆罕默德給出的指導方針的基礎上,後來其他人制定了名為伊斯蘭教法的立法。
我希望我對此有所啟發。
想想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大多數泰國人都是佛教徒,我妻子也是,如果我想殺死蒼蠅或蟑螂,她就會生氣。 根據她的宗教信仰,這是不允許的。
發表此聲明的人是基督徒還是穆斯林?